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文娜
身份证号:4107241983****2029
家庭地址:获嘉县照镜镇小王庄村
执行内容:原告河南获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文娜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文娜对被告王文凯的借款本金45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文娜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河南获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文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完毕。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王文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