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督察长吕锋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姜宏亮,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俊飞陪同下,来到南关分局夜巡民警胡兆明家中,将经省公安厅厅长刘金波签批的个人一等功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金送到胡兆明手中。
吕锋对胡兆明同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毫不退缩,英勇无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胡兆明同志不怕流血牺牲,果断开枪制止暴力违法犯罪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19年1月11日凌晨1时2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永吉街派出所104巡区民警胡兆明和战友根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驾车至东岭北街税务小区处置一起邻里纠纷警情。在询问报警群众(系一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于某某突然从家中冲出,持刀刺中胡兆明同志颈部和胸部并冲向辅警。危急关头,胡兆明同志迅速掏枪警告并果断开枪击伤于某某,迅速控制了局面,防止了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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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作者:可欣
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