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鉴医生的第六十九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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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关键词:
发热、处理方法、退烧药
发热是我们儿童时期的最主要症状之一,因儿童体温调节中枢的发育不完善,故极易并发惊厥抽搐等危急情况而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当孩子出现发热后,我们在去医院就诊前,或就诊后又出现发热,家长应如何应对,今天刘医生再此给大家作如下总结。
我们人的正常体温(以腋下温度计算,此后不做说明)为36℃-37℃,高于37℃就应当考虑发热。
体温37℃-37.3℃
其原因可能为保暖过度。
处理方法:减少衣物,多饮水,观察体温变化。
体温37.4℃-38℃
体温正处于上升期,体温随时有继续升高的可能。
处理方法:
①半小时测体温一次,多饮水
②若体温未见上升,手足尚温,可行小儿推拿清天河水100次观察
具体方法:
用食指及中指自孩子腕横纹至肘横纹快速稍用力推拿,以孩子小臂内侧微微发红发热为佳。
体温降至正常可继续观察,若此后体温反复应立即医院就诊。
若手足冰凉,提示末梢循环较差,体温随时可能升高,可将孩子手足搓热或放入温水中,待手足复温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体温后及时医院就诊。
③可用温水给孩子擦拭腋窝、脖子及大腿根,在此注意,第一,不要用酒精擦拭,因为酒精可通过皮肤吸收,易引起酒精中毒,第二,不要擦拭孩子的前胸及后背,因为可能造成回心血量的温度突然降低而引起危险。
体温38.1℃-38.4℃
该阶段处于该不该给孩子用退热药物的临界状态,其实在国外的文献中,为了防止6岁以下儿童发生惊厥抽搐等急危情况,是可以使用退热药物的。
处理方法:除了1、2两种体温阶段的处理方法外,应每20分钟测体温一次,随时准备使用退热药物,对于有过惊厥史的患儿应果断使用退热药物,防止再次发生惊厥。
体温38.5℃及以上
该阶段是我国退热药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需要使用退热药的体温阶段。
处理方法:除了1、2、3的处理方法外,应立即使用退热药物。对于6个月至1岁的婴儿,应尽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滴剂,是相对比较安全的。
1岁以上的患儿可用对乙酰氨基酚及布洛芬交替使用,这样的退热效果是比较好的。对于单种退热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使用相隔时间至少为4小时,每24小时不超过4次。对于两种退热药物(对乙酰氨基酚及布洛芬)相隔时间至少为3小时,每24小时各不能超过3次。
常见误区:
1、两种退热药指的是两种不同成分的退热药,而不是不同剂型。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滴剂及布洛芬滴剂为两种退热药,而布洛芬混悬液及右旋布洛芬栓则为同一种退热药物。
2、吃了退热药就要立即退热。
对于退热药物的起效时间多为40分钟左右,服用后应多饮水,促进发汗,等待体温下降,观察变化(惊厥及抽搐等急危情况除外)。
3、退热栓剂的效果好,口服的效果慢。
这是我门诊中遇到的最常见的误区,其实退热栓剂效果好的原因在于用量,举个例子:退热栓的用量是一定的,不能调整用量,3岁以内都是1粒纳入肛门,3岁以上都是2粒纳入肛门,好了,1岁的孩子使用1粒效果就很好,3岁的孩子效果就差了,而3岁的孩子2粒效果就很好,8岁的孩子效果就很差了,我想您应当看明白了吧。
写在最后:
以上为我10余年来临床总结的常用退热方法,无论怎样孩子发热后找到发热原因是最重要的,任何退热的方法都是减轻发热的症状而非治疗,所以我们应当在未就医前先紧急处理后及时前往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