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 实习生 张甜梅 通讯员 张笑)6月24日上午,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诉宁乡县万盛生活超市商标一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天,共有3起类似案件在该院开庭,原告均为金利来公司,被告均为小型超市。
原告金利来公司诉称,被告万盛超市销售仿冒的金利来钱包,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属于销售侵权产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停止继续销售相关侵权产品。
法庭上,原告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现场拆分了一个“金利来钱包”。该钱包的外侧、内衬上均印有Goldlion英文字样、金利来汉字,标注零售价为368元。原告称,该钱包为仿冒产品,其卡片印制极不规范,没有防伪标签,且销售价格远远低于专卖店的价格。
被告代理人辩称,被告的商品有正规货源,被告自己并不清楚所售卖的钱包为仿冒产品。这些产品中,仅销售出一件,就是被原告自己买走了。被告认为,原告所主张的经济损失无计算方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当天原被告双方并未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金利来方面表示,从今年3月开始,该公司在长沙市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展开打假,共起诉了60多家超市。目前,已调解结案的有20多起案件,被告超市向金利来支付七千至一万元不等的费用,判决案件有八起,其余案件法院仍将陆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