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不知法 “好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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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郁芳(化名)初次到微山县昭阳司法所报到,是一肚子苦水:“我是好心啊,谁知却被判了刑。”
事情要从春节前说起:郁芳的妹妹郁敏(化名)远嫁云南,其邻居罗某的女儿与人私通生一男孩,为了脸面,他谎称无力抚养,找到郁敏,求他找个好人家。郁敏春节回家看姐姐,向郁芳说起此事,正巧郁芳的邻居贾某夫妻苦于不能生育,多方求医无果,四处找人想抚养个孩子,郁芳与贾某一说,贾某感恩戴德,一拍即合。为了表示感谢,贾某拿出1.8万元给罗某,又拿出800元让郁芳买双鞋。后来因为贾某与人因小事纠纷被对方举报
“我好心让老罗父女保存了颜面,又让邻居老贾有了后人,谁知却被判了刑,冤枉啊。”郁芳满脸无奈。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她讲解了刑法、收养法等相关的法律条文,她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七十二条郁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这正是“农妇不知法规定,“好心”帮人被判刑,蝇头小利不要贪,法网恢恢莫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