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日,曾任上海政法委副书记,上海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因受贿罪、滥用司法权被判无期徒刑。
陈旭“叱咤”上海政法系统多年,有“头号法枭”之称,随着接连不断的举报,这只“政法虎”在今年3月1日被中纪委调查,正式宣告落马。
但陈旭的罪孽似乎不仅仅是受贿和滥用职权,早在2016年,针对陈旭的实名举报材料就已经是“漫天飞舞”。在这些举报材料中,陈旭的形象是“一个用上海司法权力为恶势力巧取豪夺充当保护伞的政法界高官”,更是有举报称其涉及一桩两名法官和一对富商夫妇死于非命的案件。
根据法院审理及宣判,陈旭被传涉及的连环杀人案并未出现。这些曾令整个上海风声鹤唳的手段,也已成了坊间传言。
“政法虎”陈旭被判无期
2018年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陈旭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政法虎”陈旭今日被判无期,受贿超7000万
今日,曾任上海政法委副书记,上海检察院检察长的上海“首只政法虎”被判无期;为避免“官官相护”,此案被指定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异地审理。
以下为广西南宁中院对“陈旭案”的宣判:
判决结果:
对被告人陈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陈旭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旭先后利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和公务员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15年,陈旭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23.697909万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陈旭身为司法部门领导干部,滥用司法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陈旭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3月1日,陈旭被中纪委调查,正式宣告落马。上海市政法委在传达陈旭落马的问题时,特别提到其“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显示其“涉案问题性质非常恶劣,属于团伙行动,其党性和政治立场被认定有问题”。
据此前媒体报道,陈旭在上海政法系人脉广泛,被称为上海滩“头号法枭”。其落马后,一系列或与其有关的上海滩陈年要案、疑案再被提起。多个消息源证实,在上海政法系统,因涉陈旭案而被调查的人数已超过百人。
但今日的判决只提及了陈旭受贿7000余万,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陈年旧案的”则被“滥用司法权”一笔带过。换言之,陈旭的“主罪”是受贿罪,而非传说中的那些“陈年旧案”。
或许此前传闻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大案只是“疑似参与其中”,又或许这些案件影响太过“巨大”,而陈旭的判决结果已经是“数罪并罚”的结果;随着法槌落下,陈旭那些看得见或看不见的罪孽,都已被“封印”。
关于传闻中陈旭涉及的那些“陈年旧案”,编者通过搜集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各位读者权当故事看看吧。
曾被举报灭杀法官,富商
财新网3月2日曾报道,多年来在上海,对陈旭的举报一直不断,包括指称其插手干预案件。
此前,有关陈旭的举报多次出现在网上,举报人包括杨海鹏及港商上海裕通房地产公司老板任骏良。举报称,陈旭等深度卷入对至少数十亿资产的掠夺。
2016年4月23日,任骏良举报的帖子称,陈旭是一个利用上海司法权力为恶势力巧取豪夺充当保护伞的政法界高官。
举报材料称:港商上海裕通房地产公司法人任骏良实名举报上海政法系统腐败,真相触目惊心:上海裕通房地产公司拍卖舞弊案的四位证人是上海华星拍卖公司总经理王鑫明夫妇(原来都是上海公安虹口分局警察)、上海一中院法官潘玉鸣、上海虹口法院范培俊法官被故意杀害灭口。
2001年,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坊地块的上海万邦中心大厦(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967-1971号,占地面积6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3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1992年至2042年11月15日,土地用途为综合楼,5A标准)因司法拍卖舞弊,时值8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大厦被以仅仅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卖给了一家公司,举报人称,该公司股东全部都是法院执行庭家属。
此后十年,该公司一直将上海万邦中心大厦一直租给中信银行。而中信银行也是前述2亿拍卖资金的提供者。因上海裕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任骏良长期控制该楼大产证,法院后发函给房地产中心,另办出产证,遂在2013年以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该楼转让给国泰君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纠正,上海一中院竟以案卷丢失,相关办案人调离或死亡回复。
2006年秋,最高检反贪总局成立专案组进上海专门调查此案,本案的执行员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范培俊和上海一中院法官潘玉鸣都是分别在接受最高检专案组问话后,当天晚上接受私人宴请,第二天横死在家中。
两法官亲属在事后均不知所踪,本案其他承办法官在此案后都已离职,多名做过法医的上海律师认为毒杀潘玉鸣和范培俊的直接凶手就是同一人,这个杀人败类就在不超过百人的可以接触到内部资料毒物手册的上海法医群体中,已经移民或出过国的应是排查重点。
潘玉鸣、范培俊死亡一个月后,因此案接受最高检反贪总局调查询问的上海华星拍卖公司总经理王鑫明夫妇,在徐汇区上海南站附近的麦克花园别墅家中被杀害,家中壁橱里7000万存折和300万现金分文未动。
王鑫明夫妻原来都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警察。王鑫明夫妇横死麦克别墅时,恰时陈良宇方落马,上海风声鹤唳。几乎无人关注围绕拍卖行发生的系列意外死亡事件,警方也未深究死因和凶手,事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刑警队说此案是流窜作案而将案件高挂不破。
以上是有关于上海“首只政法虎”陈旭的相关“传说”,至于这起四人连环命案是否是陈旭所为,是何人所为,大概已经不得而知了。
附举报材料:
《陈旭,是一个用上海司法权力为恶势力巧取豪夺充当保护伞的政法界高官》
针对陈旭的举报材料
来源:法官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