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亚旭 编辑 | 傅凝
在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再次见到“黄兴国”这个名字。
这应该是他的名字最后一次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上——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黄兴国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已被罢免。
此时距离他上次“露面”过去了三个月。9月10日,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接受组织调查。在那以后,“双开”、“移送司法机关”,“罢免”或者“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等都已在意料之中。
“罢免”的程序是啥?
先来看黄兴国落马后最新消息:
12月15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关于“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5条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罢免代表的决议,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那么,罢免人大代表需要哪些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说:
第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第二,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什么情况下“代表资格终止”?
说完“罢免”,很多人可能会问,它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关系是啥?
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特意请教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按照选举法,代表资格终止有很多途径,比如调出、剥夺政治权利等,而罢免只是终止代表资格的一种方式。”
除了“被罢免”,代表资格终止还有什么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共有以下几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辞职被接受的;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被罢免的;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丧失行为能力的。
“辞职”和“被罢免”
细心的小伙伴不难发现,上面几种方式中,提到了“辞职被接受”,那就是说,“辞职”也是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之一。
有实例。
由河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义芳,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由广东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广东省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卢淳杰,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王义芳、卢淳杰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和黄兴国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有什么不同吗?
焦洪昌告诉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辞职”有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比如一个人大代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应履行的法律责任,或触犯刑律,就可以要求其辞职,如果一个人大代表年龄大了,认为自己履职能力和精力无法保证,也可以主动辞职。“被罢免”是人大对代表监督的主要方式,对当事人而言是被动的,当然也有法律救济,“可以向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比如罢免合适不合适,也给了程序上救济的权利。”焦洪昌说。
辞职程序也不一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今年哪些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话说,今年以来,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比如:
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了10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人员名单,“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魏宏、赵胜轩、刘水生、侯凤岐、于铁民、吴蔚荣、张自银、司献民、常小兵、燕君芳的代表资格终止”。王守东因病去世、杨泽柱坠楼身亡,2人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4人代表资格终止:王珉、朱伟、陈雪枫、邢伟志。
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杨鲁豫、陶淑菊、张鸣的代表资格终止。王东洲因病去世,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王义芳、卢淳杰、田修思、周林和的代表资格终止。
12月25日,黄兴国、李峰、刘平建、周建雄和吴野松、徐长江、缪协兴、孙立坤、赵海燕、杨松柏、王东的代表资格确认终止。
不过,上述这些人中,魏宏是被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罢免,黄兴国被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在辽宁贿选案中失职失责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峰被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刘平建和周建雄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
其他人都是由当地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此前有媒体称,“相比较那些辞职被批准的代表而言,被罢免的代表更具有警示意义”。
资料|中国人大网 人民网 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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