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5日、3月17日,肇庆中院分别选派了市法院宣讲团成员研究室副主任冼颖和刑庭副庭长、二级法官邓肇欣到怀集县幸福街道初级中学以及怀集县岗坪初级中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受伤害(侵害)专项治理行动“法治宣传进校园”,讲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行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和安全保护。
活动中,宣讲员结合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审判工作实际,从中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出发,以生动有趣又具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带领同学们了解相关法律的制定意义,认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深刻理解社会各界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和担当,并就离家出走、沉迷网络、聚众斗殴等常见的中学生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让学生清晰认识到这些行为的危害。
参与活动的同学纷纷表示,法院老师讲授的法治课生动有趣,一个个深刻的案例让他们懂得了如何分清是非黑白,面对校园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要如何处理,也让他们认识到今后要加强法律学习,在家长和老师们的教导下远离不良行为、远离犯罪和不法侵害。
编辑:刘畅
审校:冼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