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8日讯 80后男子蔡某虚构自己与教育部门领导及其亲属关系亲密,谎称有能力办理新生入学,骗取女同事及其邻居、亲友等多人共16万余元,蔡某提供了5份假的入学报名通知书。近日,海口美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蔡某退赔刘某雯、刘某婕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64500元。
被告人蔡某与刘某雯系同事关系,2018年7月,被告人蔡某得知刘某雯的小孩要上初中,便假借认识教育部门领导,可以帮忙安排刘某雯的小孩到海口一中上学,但需要30000元“手续费”。刘某雯信以为真,并于7月18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30000元给蔡某。刘某雯的朋友、邻居得知其小孩“托关系”可以到海口一中上学后,便委托刘某雯帮忙办理小孩上学事宜。同年7月25日至8月1日期间,刘某雯通过手机银行、微信转账方式分3笔向蔡某转账,付了“手续费”共109000元,用以办理朋友及邻居家小孩入学。被害人刘某婕从姐姐刘某雯处得知蔡某“有关系”可以帮忙办理小孩入学的事情后,于7月26日通过微信向蔡某转账25500元。
在收到相关钱款后,被告人蔡某提供了5份入学报名通知书给刘某雯、刘某婕,经查均为虚假通知书。同年9月7日,被告人蔡某被刘某雯、刘某婕扭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 贾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