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阿华”,冒充某知名晋剧演员的徒弟与人交往,以结婚、买房过户为诱饵,再以各种借口向被害人索要“红包”或借款来骗取钱财……
近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某诈骗一案依法作出二审判决。
忻府区男子孙某初中毕业后,没有选择继续上学。几年后,无所事事的他决定“搞点钱”花花。一没学历、二没经验、三不想吃苦,孙某动了歪脑筋,干起了“伪造印章”的生意。2018年,他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9年6月,孙某刑满出狱,但很快又犯了“毛病”。在网络平台上,他自称“阿华”,认识了从事婚庆行业的刘姐(化名),一来二去,二人便相熟了。
在刘姐面前,他谎称自己是某知名晋剧演员的徒弟,且离异多年,无子女和父母,并表现出很渴望爱情的样子。热情的刘姐便将他介绍给了自己的朋友荷花(化名)。见面伊始,“阿华”表现得多才多艺,并称自己在省城有房子。接触了几次后,荷花觉得“阿华”大方有才又多金,便同意与他交往。交往了一段时间,双方便开始“谈婚论嫁”。荷花提出,只要“阿华”在省城给她儿子买套房子,就跟阿华结婚。没过几天,“阿华”便告诉荷花,自己托朋友已经买好房子了,房价310万元,包含地下室和车库,并交给荷花新房的钥匙。拿到钥匙的荷花觉得自己找对了人,便彻底放下心来,开始筹备与阿华的结婚事宜。
准新郎“阿华”的表演也进入了高潮:他说自己买房时跟别人借了点钱,现在房子钥匙也给了荷花,想跟荷花拿点钱。荷花觉得,反正房子也算是自己的了,就答应了他的要求。看到荷花如此爽快,“阿华”又说,房子要过户到荷花儿子名下,需要一部分费用,荷花听后也没觉得不妥,又给了他一笔钱。去办过户时,“阿华”将荷花母子二人带到省城,拿走了二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谎称要去办房屋过户手续。荷花母子从早上等到晚上,没等到人,打电话却发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事情到了这一步,荷花意识到被骗了,自己前前后后给了“阿华”13万元,而手上那串省城房子的钥匙,十有八九是假的。于是,伤心欲绝的荷花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原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孙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3万元;同时,随案移送被告人孙某的手机2部,折价抵顶被害人退赔款。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孙某不服提起上诉,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小强
通讯员 李佳妮
来源: 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