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 《交易时间》)昨天,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这次修订,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和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新修订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降低了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设立门槛,并放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允许其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以及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同时,《条例》还降低了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银保监会首席律师 刘福寿:这次修改还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主要是因为当前金融发展环境与《条例》颁布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外资银行在进入我国国内市场之前,已经可以在境外开办人民币业务。
同时修订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降低了申请在中国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条件,取消了外国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要求。针对中国金融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
财经评论员 侯杰:扩大金融开放,就是要给外资银行保险办“绿卡”
我们常说的发给外国人“绿卡”,就是给予他“准国民待遇”的永久居留权。尽管不是中国公民,但是在基本的权利义务上与普通国民基本相同。而这次国务院发布《外资银行、保险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就是在设立、运营、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了外资银行与保险几乎和国内相关机构同等的待遇。
放宽银行保险的准入限制,一方面给中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新鲜血液和鲶鱼效应。在和外资机构的同场竞技中,中资金融机构也将快速成长。就如同刚刚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面对外国的汽车业、家电业,国内都在喊狼来了,但是几年下来,中国的产业不断在竞争中成长,逐渐走向了世界。
此外,“绿卡”不仅代表着同等的权利,也意味着承担同等的义务。修改意见中,也强调了“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的原则,面对监管,对外资机构也不能见外。会一视同仁,严守金融安全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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