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8日,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被美国要求引渡一案的最后一轮听证会结束。判决结果预计可能在10月下旬或之后公布。
华为加拿大公司当天就此发表声明强调,孟晚舟的宪章权利因司法程序的滥用而遭到了侵犯,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停止引渡。加拿大检察官则声称,孟晚舟的抗辩于事实和法律方面都失败,强调孟晚舟得到公平审讯。
另外,内地《环球时报》举行网上联署,要求加拿大释放被美国迫害的中国公民孟晚舟。《环球时报》同时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鲍达民发公开信,称美方对孟晚舟的指控从一开始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是美国政府无理打压中国企业、妄图遏制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又一例证。
案件回顾:过去两年半,发生了什么?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温哥华转机时遭到逮捕,加拿大检方表示,有关行动是应美国检方的司法互助要求,并在法庭上披露所谓犯案情节,指孟晚舟诈欺多家银行,使得银行在不知情下,进行数百万美元与伊朗有关的业务,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历经三次保释听证会,2018年12月11日,孟晚舟终于获准保释。
保释条件包括1000万加元,约合5100多万元人民币的保释金,担保人除了丈夫之外,还有四名居住在当地的朋友,联合提供3百万加元抵押担保。另外,还有附带条件是孟晚舟必须留在加拿大,交出所有护照和旅行证件,随身得配戴电子仪器接受监控行踪,晚上11点到清晨6点,不得离开住所。
2019年1月28日,美国司法部正式宣布起诉华为和孟晚舟,并列出23项罪名。加拿大其后正式启动孟晚舟案引渡程序。
9月23日,引渡案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当天上午,孟晚舟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
与以往程序性审理不同,引渡案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后,控辩双方将就案件已有的证据和关键问题进行辩论。
孟晚舟的律师主要提出两大申诉:第一,本案不符合双重犯罪;第二,本案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审理。
2020年5月27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作出第一次判决,驳回了孟晚舟律师提出的引渡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的这个理由。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加拿大没有参与对伊朗的制裁,因此,孟晚舟代表华为公司与伊朗进行商业活动,在加拿大不算违法。而法官的判决认为,孟晚舟对汇丰银行存在的欺诈行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因此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案件审理随后进入了第二阶段,孟晚舟的辩护律师主张,美国及加拿大司法机构在孟晚舟事件中存在“程序滥用”,并从四个分支进行陈述。
△辩方提出存在“程序滥用”
*美国对本案进行政治干预
*逮捕孟晚舟的过程有多种违法行为
*美方提交给法庭的引渡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并误导了法庭
*美方的引渡要求违反了国际法
目前,就两项申诉的审理已全部结束,法庭从今年8月11日开始进行“递解”审理,由检方律师提出引渡的要求,辩方律师再予以反对,最后由法官判决是否准予引渡。
凤凰观察:孟晚舟案错误根源在美国,加拿大可通过“特赦”悬崖勒马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 宋忠平:
孟晚舟案是美国对中国的某些人物进行政治上的迫害,是对孟晚舟女士的政治迫害。它不是一个司法案件,它是一个政治案件。从根本上说,美国一开始就是错,为什么?
比如对伊朗、对朝鲜进行制裁,本来应该是由联合国来制裁。最早联合国酝酿对伊朗、朝鲜进行制裁的时候,美国提出来一揽子制裁措施,但是联合国其他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经过讨论,最后同意了一部分对伊朗以及朝鲜相关的制裁,但把美国提出的其中一些事项驳回了。
美国在这个基础上,就国内立法把那些联合国没有通过的制裁方案,以国内法的方式再次附加制裁,这就是为什么美国针对伊朗还会有制裁。
按道理,美国国内的制裁属于国内法,不应该对伊朗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合作有任何影响。你要说国际法,联合国所颁布的各个制裁条款,如果违反了,就可以说是违反了国际法。但美国的私家法不是国际法。所以,华为也好,以及中国还有很多企业都是类似,由于受到美国法制的“长臂管辖”,而受到美国的制裁,这就是根源。
中美之间的大国博弈,如果美国还是保持这种“长臂管辖”,不仅仅是孟晚舟,还有很多其他企业都会深受其害。这是大国博弈中,美国彰显自己司法霸权一个重要的体现。这个根本问题如果不解决,以后问题还会多,像孟晚舟这样的案例将会越来越多。美国就是要滥用司法,而且把国内司法当成国际法的一种司法裁定。
另外一方面,从案件本身来讲,我觉得加拿大司法部门是严重的司法不独立。为什么?完全是依靠美国,美国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样就会让司法在审判的时候出现很多问题。
加拿大采用的是海洋法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法系,普通法系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疑罪从无”,就是发现有问题,可以把整个证据链打断,就完全可以把人无罪释放。
但是我们知道,关于孟晚舟和汇丰之间是不是存在欺诈的问题,华为也好、律师也好,提供了很多有利于孟晚舟的证据,但是法庭一律不采信。为什么?按道理,律师所提供的证据都应该是呈堂,呈堂之后都需要采信,除非这个证据是假的,但是又没有证明这个证据是假的。也就是,凡是有利于孟晚舟的证据,对不起,一律不要!这样,就把它变成一个完全的政治案件,这不是一个司法独立的体现。
之后剩不了多长时间了,大概是10月21号日,就需要最后有一个宣判,到底是引渡还是不引渡。
有一些人把孟晚舟的案件和加拿大两名公民在中国的案件做对比,说是不是能够交换,当然不能交换!这本身不是两件相同性质的事情。孟晚舟案是一个被政治迫害的案件,而两名加拿大公民是在中国,一个是贩毒、一个是危及中国的国家安全,对他们进行法律的惩罚是正常的。
对于作为特鲁多政府来说,现在还有一点可以改正自己的机会——即便宣判引渡,司法部的部长可以在特鲁多的基础之上特赦,特赦之后就可以不引渡。如果想把中加之间的关系搞差,你就按照美国的心愿来走。否则,我觉得加拿大政府应该悬崖勒马,考虑如何来挽回中加之间已经陷入低谷的关系。
来源:凤凰卫视资讯台
编辑:王二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