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哪些有趣的法律,详细说明一下
Law是这个国家的产物。它是指统治阶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统治集团是包括国王和君主在内的政党),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管理和管理国家。Law是全国意志的体现和国家统治的工具。
文莱、印尼和马来西亚:部分公共场所禁吃榴莲 榴莲味道特别,有人爱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都是盛产榴莲的地方,在这些国家有最严格的规定,即在公交车、地铁、宾馆和机场等公共场所禁止吃榴莲。
禁止女生化妆 在日 本,有一条禁止女生化妆,佩戴首饰的规定。因为教育专 家认为这样会影响学习,同时也会发生危险。4岁上小学 在荷 兰,小孩正式上小学的年龄是4岁。
禁止洗澡、冲厕所 瑞士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人均纯收入一直稳居世界前端。尽管这般,但仅有大概1/3得人有着自己的房子,其他都以租用为主导。
在封建统治阶级眼中,法律就是维护皇权的工具,因此,一些奇葩法律诞生了。用现代的观念看,既出人意料,又有趣搞笑。西周时期,法律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当时规定:同姓不婚。意思是同一姓氏的男女不能通婚。
大家常吃的口香糖,在新加坡居然是个禁物,要是有人卖,最高可以被判刑1年。在泰国,公交车上除了不许吸烟外,连放屁也是不允许的。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有禁止捕捞鲸鱼的法令,可问题是这个州是内陆地区。
有趣且实用的法律知识
1、根据我国法律,如果你拥有超过两只狗,就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许可证。在我国,如果你因为感到饥饿而偷了一块面包,也可能会被判入狱。
2、中国历史上有一些奇葩又搞笑的法律秦朝,男子不能无缘无故哭泣,老百姓不能吃牛肉,不能衣着穿戴不能华丽,不能拍马屁,不能家暴否则就会在你脸上刻字。
3、小学生法制顺口溜:守法纪,爱生命,游戏室,不要进。录象厅,不涉足,更别沾,黄赌毒。防溺水,不玩火,危险事,不能做。交网友,不痴迷,陌生人,要远离。放学后,即回家,迷信事,不参加。
「10月25日」每天一道法律题,轻松有趣学法律
1、《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A、1991年1月1曰B、1991年9月4曰 C、1992年1月1曰D、1999年11月1曰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