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呼喊》讲了什么?
《在细雨中呼喊》以我的视角为主线,讲述家中变化、自己的成长旅行。
在细雨中呼喊想告诉我们什么 在细雨中呼喊想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在细雨中呼喊》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是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的结构来自于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
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回忆的理由,如同流动的河水,在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里永久而宽广地荡漾着,支撑着我们的生活和阅读。
艺术特色
读完《在细雨中呼喊》,一方面由于余华对生命诞生、生命挣扎、生命毁灭的动态过程的展示‘其对生命勃发、死之颤栗的刻画都充满摄人心魄的悲剧力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小说世界里漂浮着凝重的生命意象。可以说,这部小说正是由具有意象意义的沉甸甸的意象构筑而成的。
《在细雨中呼喊》:贫穷,不是原罪,让我们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余华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是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最早的一部长篇小说,依然带有先锋文学的特点。
先锋文学:
倾向于反映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个人与自我间的畸形的异化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精神创伤,变态心理,悲观情绪和虚无意识。艺术特征表现为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习惯。
先锋文学只有极少数作家经过了严格的“去谎言”这一环节,余华的作品,成为了其中的佼佼者。
人都有向好心理,我们喜欢美好的言语、美好的愿景、甚至是美好的天气、和美好的心情。学会隐藏、学会伪装、虚构现实,逃避困厄,已成为人生来的一种本能,一种技巧。
但余华偏用反传统的写作方式,《在细雨中呼喊》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揭露来种种人性之恶。美好很稀有,也常令人感动,但恶,却并不遥远,一直在我们身边,我们随时能看到,却总是缺少勇气去遏制。
小说中,“我”作为一个年幼的孩子,在只懂接受爱、享受爱的年龄,在还没学会付出和表达情感时,和成年人呈现了不对等的交流模式,在文中造成了代沟上的误读。
比如,祖父孙有元拿着雨伞和包袱出现在小路上,‘我’和哥哥孙光平跑向他,他感动的眼泪汪汪,而‘我’和哥哥充满热情地奔跑,并不是出于对祖父回来的喜悦,只是一次角逐比赛。当我读到这里时,第一印象是孩子的视角真无情,但这就是事实,无可怪罪。因此,我必须原谅全文中,孙光林对亲人差劲地表现给予冷漠地戏谑和嘲讽,他的恶很纯真,很理所当然。也使得人性的恶、人性的嫌,在孩子眼中,无处躲藏,真实的令人不寒而栗。
余华对儿童心理的这番洞悉,化成巧妙独特的叙事口吻,纯真而不虚伪,无情却又悲悯,使人不得不正视那个时代人性的悲哀,正视人性的薄情,多么痛地领悟,才使得小说有真正恒久的意义。
不管是《活着》,还是《许三观卖血记》,或者是《在细雨中呼喊》,多‘以死亡来正视苦难’,黑色记忆系列,写或者读,想来都需要莫大勇气。
贫穷,不是原罪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一个俗语,意思是百姓的粮仓充足,丰衣足食,才能顾及到礼仪,重视荣誉和耻辱。——《管子·牧民》。
我们深谙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两者也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贫困,限制一个人的思想高度和发展。但只要对生活保持希望,贫穷,同时也能激励很多人奋发向上,最后变成人生的赢家。所以,贫穷,不是原罪。
《在细雨中呼喊》里展现了很多个悲剧人生。孙广才,首先是一个被贫穷彻底打败的人。因为穷,把六岁的‘我’孙光林送给孙荡的王立强。
身边的故事: 记得我妹妹两岁时,舅舅看我家生活艰苦,经常粮食不够,红薯来凑。他有工作,有儿子,很想要个女孩儿,便想要妹妹过继给他抚养,可我父母毫不犹豫拒绝了,爸爸说再多俩孩子也不送人。这件事对妹妹影响很大,如今远嫁的她一如既往的支持着家里的一切,她常常念起这件事,感念父母不放弃恩情,常常因思念父母在电话中伤心落泪。
在小说中,‘我’离开包着蓝方格头巾温柔懦弱的母亲,被带到孱弱病态的继母李秀英身边,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一丝亲情可言,被遗弃的痛,使人感同身受。将儿女送人的事普遍存在,但亲情上的裂痕,总很难得到补救,孙光林也一样。相对于孙广才的蛮横无耻,王立强和李秀英反而做得更像父母。
王立强因为婚外情自杀后,李秀英在雨夜发出一声声令人毛骨悚人地喊叫,悲怆而绝望。李秀英第二天漠然离开,孙光林又再次被抛弃。
在细雨中呼喊,是孤独的、无依无靠的悲伤,飘荡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也留在他童年的恐惧中,令他颤栗不已。
那时十二岁的孙光林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只好又跑向自己的父母兄弟。回归南门的路上,遇到了迷路的祖父,他已经不认识这个老头了,但老头紧紧跟着他,在雨夜里回到村庄,正碰上大火吞噬他的家。
都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余华的小说《活着》里,或是沈从文的短篇小说《泥涂》中,贫穷的记忆总是如灰黑的乌云,压在心头令人喘不过气来,苦难似乎是个没有底的深渊。而活着的富贵没有沉没于厄运,依然对生活抱着希望,没有把家人当绊脚石,他依然保持爱,深深的爱;而住在泥涂里无数为天所弃的人,在疾病和天灾人祸面前,依然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温情的一面。
但孙广才没有乐观精神,他只有自私和抱怨,还有怒火。他把摔伤了腰的孙有元和‘我’视为带来火灾的灾星。我选择了坐在池塘边作为避灾的方式,而祖父也坐在家中角落里,安静得像空气一样,逃避着孙广才常常无端而来的愤怒。
这里的恶,有贫穷的主因,我和祖父是住在他口粮里多余的人,是累赘,但他又无可奈何。祖父打碎碗嫁祸给弟弟、以及祖父为了吃食和父亲斗智斗勇的过程,让我对祖父产生了蛇一样的恐惧,直到成年后,才有了同情和理解。
这种因贫穷而产生对家人的嫌弃,或者脾气暴烈,倒并不能说明是他人性上多大的恶,但融进小说的整体中去解读,孙广才在生活中的形象,就变得特别糟糕,没有了一丝优点。大事小事上,他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无可救药。也是先锋写作中突出的一个特点,这里运用孩子纯真的视角,把孙广才塑造成一个‘扁平人物’。
孝,在儒学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孝不仅是为学修身的重要部分,更是学习其他东西的重要前提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根基。“孝”字上为老,下为子,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是为孝。
身边的故事 :我的姑父有八兄妹,除了姑父是农民,其他人都是有单位有事业的富裕家庭。老母亲八十多岁,摔断了腿不能行走,本来以现在的经济条件,不论在谁家,只要兄弟姊妹们都出份力,老人家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可是,他们却在推搡后得出一个统一的方法,每家轮流一个月。于是,这位老人带着轮椅,在这家被窝还没睡暖和,就要赶到下一家去。最近轮到姑父家了,姑姑各种抱怨老人家以前种种厚此薄彼的不是,我们总劝她,过年了留着老人别走了,家有一老胜似一宝,积德积福,可最终还是没能阻止姑父俩口子给予老人的脸色和轮换命运。
但是相比那些打老人,把老人赶去睡大街的来讲,似乎又无理由做更多苛责了。
孙广才对于父亲的抗议,也有适当地妥协,相比很多我们身边的不孝子来说,似乎还不至于到深恶痛绝的地步。在很多事情上,他更多表现的是愚笨无知,像个跳梁小丑一样。
比如:孙有元故意把饭碗摔掉,变相诅咒孙广才未来也会被儿子虐待不给吃饱饭,孙广才看着儿子们幸灾乐祸的笑,丧失了应有的怒气,脆弱的向门口退去,同时摆着手说:
“行啦,祖宗,你就别叫啦,就算你赢了,就算我怕你,你他娘的就别叫啦。”
可是来到屋外后,他又怒火冲天了,指着在屋中的家人骂道:
“你们全他娘的是狗养的。”
无知,才是人性之恶的本源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孙有元还远未到久病的程度,就让孙广才的冷漠无情发挥到了极致,显露了他真正的人性之恶。
孙有元预感自己要死了,宣布进入倒计时,可细水长流的生命,久久拖在病床上,孙广才为此很是不耐烦,看着要死又不死的孙有元,他急切地期待他的死亡快点到来,为此顺应老头一切想死的方法。
孙广才让孙光明和我敲打木头,用谎言来完成祖父想要‘棺材’的朴素愿望,这个催死的行动,让我开始憎恨他。
而半死不死的祖父却依旧能吃能喝,还能走出来和老天斗法,让孙广才冲着他大叫:
“你死个屁,你要是真想死,就去上吊,就去跳河,别他娘的躺在床上。”
而祖父孙有元是真心想死的,可以看出他也深深厌倦了当累赘的日子。几次回光返照后,他终于顺利升天,孙广才竟然如释重负的笑了:
“总算死了,我的娘啊,总算死了。 ”
他以胜利者的姿态,毫不顾忌在孩子们面前展现他孝心的缺失。
而对于被水淹死的弟弟孙光明,只有母亲的嘶鸣和呜咽表现了正常人的悲伤。父亲和哥哥孙光林,只想到要利用这件事当回英雄,幻想着因此好运。这件事最后只让他们成为村中的笑话,孙广才没因‘我’弟弟的死换来任何好处,气急败坏,跑到被救孩子家中一阵打砸后,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悲伤还没完全落幕,闹剧也没有结果,在阳光下,他大摇大摆走进了对门寡妇家。后面的日子里,竟然把家里的物件一样样送去给寡妇。
无知的人,不知道原则和底线的意义,孙广才在人性上所体现的丑恶,使得他丧失了基本为人的良知。
孙广平未过门的对象,孙广才竟然替儿子检验姑娘的身子骨结实不结实,婚事的告吹,以及耻辱感,使得孙光平愈加痛恨父亲。待孙光平终于成家,在家庭的重压下,作为父亲的孙广才没想过帮助儿子,病泱泱的他竟然趁儿子不在家,对儿媳妇施行了侮辱。这迫使孙光平的愤怒彻底爆发,拿斧头割下了孙广才一只耳朵,孙广才不知悔悟,反把儿子送进了监狱。
孙广才是可恶的、可恨的,但他自己并不觉得,他自私到了极致。同时,他亦是可怜的、可悲的。他的无情放肆,伤害的不单单是家人,也包括他自己。
在‘我’母亲死后的葬礼上,被人群隔离指责的他,只能在黑夜里偷偷来到母亲坟前,悲痛使他发出毛骨悚然的哭声。那一刻起他彻底迷失了自己,在他生命最后的一年里,与酒为伴,最后用掉入粪坑这样肮脏的方式死去,罗老头把他当猪捞起来,又把他踹回了粪坑,这种结局,是对他一生最大地嘲讽。
悲剧人生并不一定都因为物质贫穷造成,一个人道德和良知的缺失,才会使人“穷”得无可救药。
懂得珍惜,懂得爱,才能拾起人间温暖
《在细雨中呼喊》中不但有彻头彻尾的无赖孙广才,把家庭全部的成员都拉进凄惨命运中。同时还有可怜的苏宇、可怜的冯玉青、可怜的鲁鲁、可怜的国庆,他们都在那个悲哀的时代里,成为悲剧人物,度过悲剧的人生。但看似冰凉的字里行间,却隐藏着孙光林对祖父及曾祖父的敬爱。
“我的曾祖父是那个时代最为聪明的穷人,比起我祖母的父亲来,他显得那样的能干和朝气蓬勃。这位一直浪迹江湖的老人,身上具备了艺术家的浪漫和农民的实惠。他弄出来的,并且在他的熏陶里长大的我祖父,也同样出类拔萃。”
孙有元对待父母亲的态度,在一些实例中,充分体现了普通人子传统的孝道,虽然他做得很粗糙,但那份亲情令人心生了同情和感动。
曾祖父造桥失败后,他像个英雄一样一人承担起全部责任,连夜赶到县城向民国的官员负荆请罪,充分展示了一个男人该有的担当,也激励着祖父孙有元积极的挽救这座石桥。
孙有元淋漓尽致的发挥了他的聪明才智,带领七个师兄弟,连夜赶工,终于成功把龙门石平稳的放进了豁口,挽回了局面。眼泪汪汪的祖父,嗓音嘹亮的喊着父亲的名字,一口气跑了四十多里路,把自己的父亲从大牢里救了出来。但曾祖父因这次失败而心灰意冷,与曾祖母过起了朝夕相处的日子。
后面孙有元背着曾祖父的遗体到当铺去换钱失败,曾祖母又在逃亡路上被野狗咬死,在漫无目的中碰上同样命运悲苦的女人,他的心里出现了一片水流的哗哗声。年轻的孙有元就这样得到了一个可以作为妻子的女人。孙有元在苦难的命运里挣扎,他没有放弃任何一丝向好的希望,在经历了饥饿和贫困长时间掠夺后,他背着祖母往前走去,他年轻的脸上红光闪闪。
他对祖母的珍惜,维持了一生,一直到祖母去世,美好的回忆一直在他的心里流动,也惊奇了幼小懵懂的我。他端坐在竹椅里,那张远离阳光的脸上,如青草般微微摇晃的笑容,这笑容在我现在的目光里是那么的令我感动,这里有生动的爱情,也令读者感到很暖心。
相比孙广才的人生,孙有元所遭遇的苦难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没有放弃为人的本分,他在苦难里创造了自己平凡而又值得称赞的传奇。
孙有元步履蹒跚地在那条小路上摇摇晃晃地出现,向我和池塘走来。我总是很远就看到了他抱在怀里的油布雨伞,和肩上的蓝色包袱。要知道,这情景曾经给过我多次阳光般的温暖和安慰。
余华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有很沉重的人性思考。而祖父孙有元,是其中看起来比较有正能量的一个‘圆形人物’,但衬托在他周围的,是那个时代缩影下无法回避的恶和苦难,让他的晚年在‘我’的回忆里,也只剩卑微和各种屈辱,让人看了很是难过。
能让一个人活得更像一个人的,永远都是善良,和永不放弃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像余华一样,带着怜悯,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看待一切本不该发生的悲剧,那所有可怜的、可恨的、一切无知之罪。
读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初次接触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是在喜马拉雅上偶然听到的。当时是精品付费内容,听了免费的两节以后,我就被小说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付费听完了全部章节。
后来买了纸质的书,又仔细读了一遍。我发现,每读一次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感受。
我之所以喜欢这部作品,有几个原因:
一、作者是从一个孩子的视角,以第一人称去观察,讲述整个故事的过程。这样的优点,使小说通篇文字比较纯净,清新。因是孩子的感觉,更显得真实、柔软,也更容易引起读者情感的共鸣,有强烈的代入感。
比如:我站到教室的角落里,看到同学们都望着自己,我虚荣的激动使我的声音颤抖。我极不牢靠的兴奋,让我感到自己――一个十岁的孩子拥有了真理。“老师也会有错的时候”我这样告诉大家,整整一天我都陶醉在对自己的欣赏之中。
还有这段:“我看到母亲嘶叫着撞向王跃进,他顺手一推,母亲也摔进了稻田。我的父母就像是两只被扔进水里的鸡一样,狼狈不堪地挣扎着。两人挤在一起的耻辱情景使我心酸地低下了头。”
作者这样心酸又诙谐的写法,对于文字运用的功力,除了用精准来表达,我只想拍案叫绝。
二、作者在小说中对于情感的不同描写,亲情、友情、爱情的细腻之中,让人真实的感受到了,那份心酸和温暖。
1、有着一条美丽大辫子,身材匀称的冯玉清,是主人公对于性最初的启蒙。后来,这个美好的形象也随着冯玉清跟着货郎担走了以后,主人公离开南门,那条美丽的大辫子,也永远地留在了南门而消亡。
2、在那样的时代,孩子们与世间万物一样,被唤醒的性意识,没有能够得到解答的渠道。于是,苏医生的儿子――苏航,把父亲的解剖图册带出来给大家看。孩子们在这个过程中,结成了联盟。对于性,也有了不同的认知。可是,苦于没有人能够给一个正确的引导。于是,在那样特定的环境中,苏宇在荷尔蒙的作用下,空前勇敢地犯了错误,居然在路上,冲上去抱住了一个女人。小说人物这样的举动让人心疼,心疼那个时代,心疼那些没有标榜自由生长的孩子。
3、主人公孙光林生病的祖父,在他们家里,像一个多余那样卑微地活着。“死”,对于他,几乎成了一个理想。而每天早上,祖父在看到盼着他快点死的孙广才时,甚至感觉,仍然活着是多么惭愧的一件事。这样的描写,把生活的悲哀扩大到了极致。
小说中还有对主人公父亲,兄弟和村里几个代表人物的描写,犀利又冷静,使得这些人物清晰,鲜明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作者什么都不用说,那些人物就活生生地自己告诉你了,什么都清清楚楚,这样的写法不能不让人折服。
余华的这部小说,堪称处处是精彩。读这本书,我整个人的感知,被充分地调动起来,随着作者笔下的悲伤而悲伤,快乐而快乐。这是一种神奇的感觉,是一种在我心底最柔软的触碰,更像是一种享受,痛并快乐着。
莫言说:人生最大的捷径是用时间和生命阅读一流的书。
我相信,余华老师这样的作品,值得我们用一生去揣摩。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而是生活在时间里
《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的首部长篇小说,我是在读了他的《活着》和《第七天》之后读的这本书。读完之后,有种时间上、人物上的混乱和错位的感觉。这是因为此书的书写风格,它不同于余华的其他作品。
余华说,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 《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余华想通过故事主人公的讲述让我们感觉到时间的存在和流逝,而我们似乎很难对其左右和把握,反而,记忆,我们操控起来比较得心应手。
是的,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 一个自幼就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他在自己的孤苦无助的碎片化的童年记忆中选择性的抽取一些,像串珠子一样地将它们串连起来,形成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
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人战栗了,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孙光林,这个在幼稚的年纪提早感知世间众生百相的孩子,他的隐忍和呼喊纵贯全书。
故事的讲述者,孙光林,六岁时在无知无觉中离开自己的家乡南门,被一个叫王立强的人领养。五年后,养父王立强逝世,养母李秀英离家出走,十二岁的他凭着幼年残缺不全的记忆一路打听着再次回到南门,投靠早已遗弃了他的亲生父母,同时,也正式开启了无依无靠的生活。
当他重新回到已然舍弃了自己的父母跟前,才发现如今的家中已没有他的位置。 毕竟,在家人心中,他早已不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而他的再次回归很明显成为家人的累赘和麻烦。
他说,我十二岁那年王立强死后,我独自一人回到南门,仿佛又开始了被人领养的生活。那些日子里,我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感觉,似乎王立强和李秀英才是我的真正父母,而南门这个家对于我,只是一种施舍而已。
关于在南门和孙荡的两段生活,孙光林分别来作追忆,在书中的体现是第一章和第四章。
虽然在孙荡的家中,他给养父母做很多家务活,但通过生活中的二三事不难看出养父对他的关心和爱;而养母尽管总是病怏怏的,对他很是严厉且冷漠,但却是能在他被所有人误解的时候选择无条件的信任他。
而在自己真正的家中则不同了。 父亲孙广才讨厌他,哥哥受父亲影响,弟弟受哥哥影响,一起把他孤立起来。而母亲,虽然这方面书中对她着墨不多,但很显然她对这个儿子也是十分冷淡的。
哥哥的欺负、恶人先告状,父亲的粗鲁和暴力,母亲的冷漠、无视,使得孙光林快速地自我封闭起来。 他不得不选择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着家里发生的一切,而无论是悲是喜都不令他的心灵为之波动。
他冷眼看着家人和邻居打架的滑稽场面,冷眼看着当弟弟死去母亲撕心裂肺的痛哭,父亲哥哥期待的美好前景在父兄眼中浮现又落空,冷眼看着父亲对母亲的不忠、母亲对父亲的隐忍、父亲对哥哥的侮辱、哥哥对父亲的报复,等等,只因自己无力融进这个已然病态了的家庭。
孙光林,这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在病态了的家人中间,注定得不到血浓于水的亲情。爱,在这个家庭已经枯竭。
可是,亲情是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啊!所以,孙光林尽管嘴上不说,但我们也知道,他是多么的需要它。 所以,在细雨中呼喊,首先呼喊的是亲情。
他在那段逝去的时间里,把有关亲情的一段抽取出来,径自呼喊。
得不到亲情的孙光林十分渴望友情。 但相对不可得的亲情而言,孙光林有幸拥有几段友谊。尽管在这其中有愚弄、伤害,甚至背叛。但毕竟,珍贵的友谊曾经拥有。
之所以说是曾经拥有,是因为如今已经失去。
孙光林有关朋友的追忆在书中体现在第二章和第四章。
第四章里,孙光林先后有三个朋友。 第一个是戴鸭舌帽帅气的、会吹出美妙笛声的大男孩。只是,这个人并没有把他当朋友。他喜欢用笛声引诱、欺骗比自己小的孩子。孙光林尽管几次三番受到过他的捉弄,但仍然崇拜他。
另外两个朋友是国庆和戴鸭舌帽孩子的弟弟刘小青。 在孙荡的学生时代,孙光林经常和他们两个在一起,他们一块上下学,一块去操场上游戏奔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但后期他们却在成人的权威下,伙同老师一起诬陷、背叛了他。
在南门,也就是书中的第二章,孙光林也有三个朋友。
那是他的中学时代。 他的第一个朋友,苏杭,在中学的校园里他潇洒威风、风流倜傥,周围有许许多多的朋友围绕。孙光林为能够加入他们感觉光荣无比。 然而,这个朋友与他在孙荡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一样,算不上什么朋友。当苏杭为了在女孩子面前逞能故意拿柳条不住地抽打孙光林时,孙光林终于决定放弃这个朋友。
第二个朋友,是孙光林一生中唯一真正的朋友,他们之所以在一起是因为彼此的孤独。 只是,中学毕业不久他便因脑血管破裂早早离开人世,与此同时,孙光林也一度重新陷入自身的孤独中。
后来,孙光林结交了一个比他小的多的一个孩子为友。 那是苏宇死后,而孙光林也已近十八岁。他结交小学生鲁鲁,是因为从这孩子身上他看到曾经的自己,自己的弱小、无助和孤单。他像当初苏宇对待自己那样鲁鲁,以此感受到了昔日的友人和自己。
其实,无论是鲁鲁、苏宇,还是国庆、刘小青,孙光林之所以和他们形影不离,都是因为他们身上存在的共同点:孤独。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吸引往往是因为彼此身上共同的东西,或者自己向往而不得的东西。 而毋庸置疑,同命相怜的人更容易彼此交心、尊重、珍惜。
只是随着孙光林的归乡,他和孙荡的朋友国庆、刘小青之间的孩童友谊不得不中断。而苏宇的死,最终使孙光林再次回归孤独。
而他,不想永远孤独。 所以,在细雨中呼喊,他还要呼喊友情。
他在那段逝去的时间里,把有关友情的一段抽取出来,径自呼喊。
《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作者塑造了众多人物,除了刚刚提到的,在第二章里,孙光林还回忆了他的祖上几代先人。 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外祖父等,这一众人物的漫长、苦熬的一生,通过后代人的口耳相传,传到孙光林那里,再于日后来到他的记忆中,形成一个个模糊不全、富有戏剧性又不乏滑稽的画面。
还有孙光林的父亲孙广才、祖父孙有元、哥哥孙光平、养父王立强,他们的各自复杂的人性和人生,让我们看到这部作品绝不仅仅是一个少年成长中经历的绝望、幻灭、孤独和忧伤。
那些底层人物的命运、人类普遍面临的生存状况、人与社会的交往方式、个体人性的愚昧和点点闪烁其中的微光,等等, 这些若隐若现的多重主题,给读者创造了饱满丰富的想象空间,从而引发深刻的思考和觉悟。
书中,“在细雨中”是孙光林整个童年回忆的不变的、具体的环境,使得诸多不相关联的、时光交错的场景涵盖在有时间持续性的“细雨中”。 而“细雨中”的体验便贯穿了孙光林的整个童年。
除此之外,书中有关生命诞生、生命挣扎、生命毁灭等重大主题,也通过孙光林的光怪孕育出生、童年被遗弃,以及在成长过程中频繁经历的死亡予以展现,给读者以悲剧力感。同时,关于死亡的剖析更是独到而精悍,作者对生与死的思考和感悟赋予读者全新的认知和体验。
但,追根结底,余华还是想通过《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唤醒愚昧了的、正在幻灭的人性,呼喊“文化荒园”中人性的微光。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中,尽管我们看到主人公孙光林童年经历了不堪回首的绝望和孤独,但我们也不难感受到他对生活中苦难的淡然,以及面对险恶生活真相时的英雄主义。
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做人。 所以,在细雨中呼喊,他更要呼喊人性。
他在那段逝去的时间里,把有关人性的一段抽取出来,径自呼喊。
《在细雨中呼喊》:人性赤裸,温情难觅
接触余华是从《活着》这本书开始的,《活着》里有句话说:人类无法承受过多的真实。这恰到好处的形容了我看《在细雨中呼喊》的感受。
比之于《许三观卖血记》里人物的愚昧无知,滑稽荒诞,《细雨》则更加露骨的展现了人性的丑恶,情欲泛滥,道德沦丧,字里行间看得你三观奔溃。
人尽可夫的寡妇,懦弱缺席逆来顺受的母亲,因为自己也曾爬上过寡妇床而没有胆量维护母亲的“英雄”哥哥,用糖果堵住小孩嘴巴的养父王立强,阴郁的养母李秀英,年轻时建筑桥梁也算传奇江湖到老了却不得不靠哄骗小孙子去锯短桌腿以获取事物的祖父孙有元,更有那彻头彻尾的无赖禽兽孙广才。整本书基本上让人看不到什么光亮,少有一些描述少年之间的友情,养父养母的温情,也很快会被各种其他的事情所撕碎。
不过给孙广才的结局倒是还算给了我一丝安慰,那个无赖在醉酒后掉进粪坑而死,还被人误以为是死猪要拉去宰杀。这种滑稽的荒谬死法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人物角色的厌恶吧。在这个灰暗的阴雨天看完这本书越发觉得压抑,可能本身还是算一个比较保守的人吧,实在是没有那种审美去欣赏书中的那些人,包括冷漠的主人公孙光林。不行,我需要调整一下压抑的情绪,去寻找一些温暖和正能量。
留下书中比较喜欢的一段话: “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在细雨中呼喊表达什么
在细雨中呼喊表达什么才是活着最真实的意义。
一次是王立强叫孙光林去打开水,当孙光林准备出门时,他蹲下身,努力缩短他的身高,一遍遍地嘱咐孙光林:“如果实在提不动了,你就将热水瓶扔掉。因为提不动了摔倒在地的话,瓶里的开水就会烫伤你。”
还有一次是因为孙光林不听话被养父揍了一顿,当他得知孙光林还没吃饭时,背着孙光林就进了一家饭店,给他点了一份最贵的三鲜面,而且为了给孩子一个台阶下,他借口要上班先离开了。
扩展资料
他能顾及孩子的情绪,蹲下来和孩子平等对话,同时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
也难怪孙光林会觉得王立强在很多方面都更像一个父亲。虽然孙光林的原生家庭无比黑暗,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放弃对幸福的幻想与期待,他以一种旁观者姿态,与自己原生家庭进行心灵上的对立和反抗,通过不断与自己的和解,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高中毕业后,孙光林通过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也逃离那个让他感到窒息的家。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自我突破的历程呢?固然出生由不得我们选择,但我们可以把上天发给自己的每一张牌尽力打好,活出自己新的人生。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
——题记
近日,看完了余华先生所写的《在细雨中呼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让我对那个时代的人性深感遗憾!使我不由得在心中默默地思考其中的缘由。
这部小说是充满了苦难与生离死别的,似乎整篇文章都从未离开过“死”这个话题“我”弟弟孙光明为救人而死,无赖父亲孙广才最终死在了粪沟之中,年少的挚友苏宇病逝于家中,祖父如愿以偿地死去。而“我”生命中的过客们也往往在当时的年代艰难而执着地“活着”:年少时爱慕的对象冯玉青自尽之后坠入风尘,留下懂事的幼子鲁鲁执着辛酸地寻找落魄的母亲。然而余华在描述这些悲剧时却用了一种貌似喜剧的方式,寄关怀于笔端的荒诞之中。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说中关于“我”父亲孙广才的死:这位父亲的形象与“父爱如山”无关,反而是对传统中高大的父亲形象的彻底解构与颠覆。孙广才是个不顾人伦的超级大无赖,不仅曾调戏儿子看上的姑娘,还对自己的媳妇下手,并且光明正大地将家里的物品一件一件地挪到寡妇家中,甚至在幼子死后并未表现出关爱,反而希望能凭借他“见义勇为”的行为给自己谋利。
孙光平的第一桩婚事被孙广才伸手去摸人家的乳房而搅糊,唯一一位媳妇也被孙广才糟蹋,最后孙光平一怒之下割下了父亲孙广才的耳朵。读到这里,我的内心是复杂的!一方面为孙广才这种贪婪好色的无赖行为而感到愤怒,所以觉得他落得如此下场是罪有应得,但是也替孙光平入狱感到悲哀,同时也在内心思考:当时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古时候儒家所提倡的纲常伦理都到哪去了?同时又暗自庆幸自己处于当今的和谐社会。五千年文明经久不衰,现在世界各地都建立了孔子学院,我们更应该注重古人所提倡的伦理道德。
在孙有元人到老年无任何帮助只剩下一张嘴等着吃饭时,孙广才更是时刻盼望着他父亲能够死去,当孙有元如愿以偿地死去时,“我”父亲总算是如释重负地笑了。然而,当母亲死后,父亲却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似的,每晚到母亲的坟前哀嚎,最终死在了一片充满污秽的粪坑之中,当有人在粪坑中误以为是一头猪而暗自窃喜可到头来发现是孙广才,又将他扔回粪坑中时,我的内心是无法言语的,我不知道是该拍手叫好,说这个恶毒无伦理的坏人终于不得好死,还是该站在人性的角度里怜悯他。我觉得作者加在孙广才身上的黑色的幽默无关乎批判讽刺,只是站在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客观地去评判他的善与恶,告诉读者像孙广才那样的小人物是那个荒诞时代的参与者。
说到死亡,我又不得不写文中关于“孙有元因贫困而在大年初一异想天开地扛起他父亲的遗体送进当铺”的情景。这段文字我反复读了好几遍,天哪!我不知道余华是以怎样的一个心情写下这段文字,但我却已被其中的文字深深感染,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贫穷是如此地可怕,它可以让一个人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竟想拿自己父亲的死尸去当钱,同时我又感恩我的父母,感恩这个温暖的社会,从没让我受过一丝严寒,尝过一次饥漉。当祖父挥动着遗体与当铺里的伙计打斗,将曾祖父的脑袋打在一把椅子上而发出一声可怕的巨响时,祖父接下来一系列的动作仿佛让我看到了一个可悲的孝子的形象:他先是目瞪口呆(仿佛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如此地愚蠢和可笑,又是多么的大逆不道),然后痛哭流涕,坐在冬天的一棵榆树下怀抱着损坏了的曾祖父,他好似是在跟曾祖父道歉,又像是在怀念过往时光,最后埋葬了父亲。
除了死亡,这部作品也凸显着主人公的孤独之感。自小就被家里人孤立的孙光林,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都被外人看做是怪胎,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朋友的陪伴。因为异常害怕孤单,所以不得不整天跟在苏杭后边,但由于志不同不相为谋,后来两人分道扬镳了。他说: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单之中,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有时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此时的“我”已渐渐地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以至于当同样孤独的苏宇主动跟“我”讲话后,“我们”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苏宇的死去,使“我”品尝到了失去友谊的滋味,再度陷入孤独。
而这部小说也充满了对纯真的童心的追忆与呼唤,“我”在孙荡有两个真挚的朋友,一个十月一号出生名叫国庆的男孩,和一个叫刘小青的,他们三个人下午放学后就往乡间池塘跑去摸小虾的情景是多么美好,虽然也有过争吵,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段异常天真烂漫的友情,以至于作者回忆起他们时内心充满了甜蜜,但他们的命运却并不那么如人意。国庆在9岁时就被父亲抛弃,必须自己掌握命运;刘小青的哥哥在“我”12岁那年秋天患急性黄疸肝炎死去;而“我”,因王立强的死去而不得已回到南门,却发现“物是人非事事休”。而他们三人的纯粹的友情,我却如何也忘不了,比如国庆对孙光林说:“以后缺钱花,就给我来一封信。”虽然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曾见面。
合上书本,再细细品味“在细雨中呼喊”,是啊!整部作品都像是弥漫在细雨中,呼喊却无人应答。回忆再心酸苦楚,终究已成往事。
最后我却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不可避免的磨难,但我们却要以强者的姿态坚强地走下去!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而唯一能把握的就是自己的内心。相信路在脚下,活出你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