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纸媒,传播速度明显加快、信息量显著增加的电媒自然有着绝对领先的传播价值。进入80年代后期,消费文化的推崇大行其道,电影电视的普及让动漫成为了得益于现代传媒业中的幸运儿。过去依赖于作者们文字描述的画面场景,轻易的被浓缩于一张光盘里,足够传播几千次不产生损耗。
1983年,日本动画市场上出现了世界第一部"Original Video Animation"(简称OVA)——《DALLOS》。OVA的出现,为动画在电影、电视市场外,开辟出了一个不在电影院或电视台播出的全新领域。以录影带或者光盘的形式,或是单独包装出售,或是伴随着某某商品携带联合售卖,获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对于制作方而言,OVA的诞生同样是一个极好的商业策略,节约了大量投入到电影院和电视台的启动资金,又可以肆无忌惮的给人气作品推出后续衍生(骗钱)产品。因此,自1983年问世以来,OVA这一载体已经成为日本动画的主流市场,也创造性的导致了"纸媒+电媒"组合体的出现。
传统纸质刊物在印刷售卖之时,另行附带着记录动画OVA的碟片,打包销售组合的光盘映像物策略完美的融合了这两种媒介的优点。附带光碟的形式,让已然有些过气的纸媒刊物显得物超所值,又能让单薄的光盘附带上印刷品独有的公信力效应。众多杂志经过授权许可,把人气动画的PV短片和OVA(国内杂志干脆直接压缩动画全集)剪辑到随书附送的光碟之中,满足了读者们的需要。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随书刊附送光盘的营销手段,就是85后和90后爱好者们的入宅启蒙。
《DALLOS》与纸媒的合作诞生了电媒,无论内容如何它都拥有太多光环
《进击的巨人》在国内获得巨大欢迎,网媒功不可没
如果说电媒阶段的中国观众和日本观众还仅是略有分歧,那么到了网媒阶段,中日之间的差异就变得越来越大了。繁荣发展的互联网科技,对于日本本国的动漫产业和阿宅爱好者而言,冲击的感受固然强大,但是多半停留在信息感知的传播阶段。过去的阿宅们走出家门,跑到一个个露天环境下购物聊天,通过电视广播欣赏着自己崇拜的偶像明星;如今的阿宅们用Twiter围观自己的偶像明星,用P站和nico来找寻资源聚众讨论。实际上,这两者从本质上看,并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依旧需要每周守在电视前苦苦追番,每周购买《JUMP》杂志追看连载,每年去采购一大堆的本子和光盘。厂商们想要推广自己的产品,仍然需要在传统渠道投钱打广告,电影院和电视台的利益牢不可破。
相反,天朝大陆的观众们早就培养出了看动画不要钱的风俗习惯。过去是依赖着盗版光碟与电媒附赠的碟片,等到BT下载盛行起来后干脆连这三五块钱都剩下了,直接上网找字幕组要资源即可。可笑的是,充满了讽刺意味的"网络共享"形式,偏偏还要打着"本片仅供学术研究,请与下载观看之后24小时内删除"的免责标语……亲爱的汉化组成员们,您觉得一旦较起真来,这种自欺欺人的说明可以绕过法律的条款吗?近几年来,日本的动漫作品大面积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乐视、腾讯、爱奇艺、迅雷、优酷、土豆、搜狐、bilibili等众多网站纷纷跨洋过海跑去日本购买版权,每一季的四十多部片子早早就一抢而空。当那些花费几十万获得授权的正版动画在各大门户网站的首页播出时,民间字幕组的存在价值也就被彻底榨干,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就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沦为了高风险的小众爱好。一度赚不到钱的海外市场,又重新变成了日本动漫产业里的香饽饽。
互联网时代下,媒介的力量空前强大。谁掌控了渠道,谁就能掌控关于一部作品的所有发言权与话语权。可想而知,日本动漫未来的传播流程,也一样会向着"收费授权+在线观看"的网媒形式发展。越来越多的动画将播出渠道放在弹幕网站nico上面,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毕竟,没有谁喜欢哪种"每周守在电视前,错过一集等半年"的观影体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