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性恋的成因是什么?同性恋到底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以往关于同性恋的研究当中,有大量的材料证实,同性恋是先天的,但是也有同样多的材料证实,同性恋是后天的。
先天论者提出同性恋者基因变异、染色体异常或者脑垂体与异性恋者不一样等论点;而后天论者提出诸如幼年被父母当异性抚养、少年时被同性性侵,甚至失恋创伤等观点。这本质上都是将同性恋视为一种疾病,或是一种“错误教养”及“创伤经历”的结果。
到底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这可以被视为一个哥德巴赫猜想,也就是一个难以解开的题。如今,人们已经很少讨论同性恋到底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了,学术界反而经常要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讨论异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当我们讨论同性恋性倾向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时候,实际上我们潜意识里仍然把它当作一种疾病。正如我们去医院看高血压的时候,医生会问我们:你的家庭里面有没有高血压家族史,以此来判断我们的高血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同样,糖尿病、近视眼等很多疾病都是一样。今天我们还在讨论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不一样是把它当作一种疾病吗?
同志运动界中,也有一些人反对“后天论”,认为坚持“先天论”可以使自己有“正统性”:我生来如此,所以我自己没有过错,你也不可以改变我。但是,即使我们是后天选择了做同性恋者,就有过错吗?你也不可以改变我。别人就有权利来试图“改变”我们吗?性倾向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不容侵犯。
笔者倒常想:其实异性恋倒更像是后天形成的。一个人出生在这样的异性恋文化下,不被建构成异性恋者才怪呢。
当我们不再讨论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之时,我们已经距离把同性恋当作普通的一种性倾向走近了一步。
二、同性恋能“治愈”或“改变”吗?
“治愈”一词本身便说明我们对同性恋者还是有歧义和偏见的态度。因为是疾病、是不好的、有害的、危险的,所以才会想到去“治疗”它。
同性恋到底能不能变成异性恋?有大量的研究显示,同性恋者可以改变他们的性倾向;同样也有大量的研究显示,同性恋者无法改变他们的性倾向。我们又回到了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的逻辑上。如果说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这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那么同性恋者是否能够改变就是要一个斯芬克斯之谜。
如果我们不把同性恋当病去“治疗”,只是当作一种性倾向,它是否会“改变”呢?按照酷儿理论(一种1980年代初在美国形成的文化理论,是西方的一种关于性与性别的理论),人的性倾向是一个流动的过程,而不是僵死的状态。酷儿理论向性倾向与性别的二元划分进行挑战。按照这个理论、同性恋可能“流动”为异性恋,当然异性恋也可以“改变”为同性恋。
一些同性恋者反对酷儿理论,认为这可能会给那些试图“治疗”同性恋的人提供借口。但是,问题又来了:即使我能够改变,你有什么权力要求我改变呢?
如果十个人情感与性爱的自由选择,怎么变都应该是被接纳的;而如果是出于“矫正”目的,强行要求别人“改变”,则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所以当我们讨论同性恋能否改变的时候,我们不妨问一下,我们为什么要改变?是因为他们真的有病吗?还是因为你作为一个异性恋者看不惯别人是同性恋,你觉得很恶心?如果是后者,那只是你自己的价值观在起作用,小心不要让你的价值观伤害到别人。
三、同性恋普遍存在吗?
从古至今,同性恋从来都不缺少。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是在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的,另外,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在动物界中也是普遍存在的。
通过对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和大猩猩的观察表明,它们之间同性性行为的发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我们在人类祖先留下的洞穴崖画中,也能够看到同性性行为的崖画。
有调查显示,同性恋者占人类总人口的3%-6%。其实,无论比例有多少,他们的平等权益都一样重要。少数人的权益更容易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更重视少数人的权益。
如果以酷儿理论的观点,那么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同性恋者。
四、同性恋分“夫妻”吗?
经常听到一种说法:同性恋者无论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一对情侣当中,一定是有一个人扮演男的,有一个人扮演女的。用所谓专业的术语来说,一定是有一个女同性恋的T,和一个女同性恋的P,一个男同性恋的1号和一个男同性恋的0号。
真的是这样吗?在很多时候是这样的,但这不是绝对的。曾经有一个同性恋女孩,就对笔者说过这样的话:“我是遇T则P,遇P则T。”一些男同性恋者也说,他们其实可以既当0又当1。
当我们假想同性恋一定有一个扮演男人,一个扮演女人的时候,仍然是用异性恋主流社会的思维方式和二元划分的思维模式来认识他们,我们忽视了人类性行为选择和人类性倾向的多元性。
相关的一个误区是,“男同都是娘娘腔,女同都是男人婆”。这也是种刻板印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实,阳刚的男同性恋者和阴柔的女同性恋者并不少见,就像异性恋男性也可能有很脆弱的一面,异性恋女性也可能有坚强的一面。
五、同性恋重性轻情,关系更难稳定吗?
一个关于同性恋的常见谎言是,同性恋者更重视性而非感情,关系非常不稳定,这在男同性恋身上表现得更突出。
能观察到的现象貌似是这样的。但是,这可能是被夸大了的“事实”。当一个群体被社会污名化的时候,能够呈现在公众视野中的信息,注定都是公众价值观的“负面”。
笔者接触过的同性恋者,他们实际上都渴望着一份稳定的长久的感情。但是,同性恋者的感情在歧视排斥同性恋的社会当中,有出路吗?
如果异性恋者被社会视为“变态”,他们不得不偷偷地恋爱,生怕被别人知道;他们不被许可结婚,他们的爱情不能有“结果”;他们的同居关系得不到法律保障……那么异性恋间的关系会“稳定”吗?
还有一个关于同性恋的常见谎言是,他们更容易犯罪。20世纪90年代初期,笔者进行同性恋调查之始,能看到的所有关于同性恋的文字,全称他们是病,甚至是严重的犯罪。在那个时候,媒体偶然能看到关于同性恋的报道,也确实都是他们在犯罪的报道,比如,一对恋人其中有一个提出分手,另一个无法忍受失恋就把他杀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异性恋者因为失恋而行凶杀人的情况同样存在,媒体会全都给予报道吗?为什么同性恋就会被报道出来?我们同样也不要忘记,同性恋当中也有根深蒂固的感情和浪漫的爱情故事,友好分手的人可能更多,为什么我们能够看到的报道却非常少?
原因如前,当某个现象和人群被整个社会污名化的时候,能够呈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关于这一现象和人群的信息注定都是负面的。
性工作者是这样的,SM是这样的,在婚前性行为受贬损和文化偏见打击的时候,所有关于婚前性行为的故事都是怀孕、流产、堕胎、男人不要女人了等。同样,关于同性恋的故事也都是污名化的,只有当一个社会不再对这一人群、这一现象那么贬斥的时候,大家才能够接触到非污名化的信息。
六、同性恋者更容易得艾滋病吗?
恰恰相反,女同性恋者间的性行为,是最安全的性行为。男同性恋者间的性行为,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虽然比较大,但正确、全程使用可靠的安全套,就可将风险降到最低。所以,准确的说法是:非安全的性行为是艾滋病传播的祸首,与性倾向无关。所以不要把同性恋和艾滋病划等号。
20世纪80年代,艾滋病最早被发现的时候,最初的几个感染者恰好是男同性恋。反同性恋势力借此大做文章,称艾滋病为“同性恋癌症”,是“上帝对同性恋的惩罚”,这是同性恋恐惧下的荒唐。
七、同性恋和异性恋有哪些不同?
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们情感和性欲的指向是同性。除此之外,他们没有任何差别。他们有高的,有矮的;有胖的,有瘦的;有好人,有坏人;有内向的,有外向的;有性格暴烈的,也有温情脉脉的;有重性的,也有重情的;有富豪,也有贫民……有近视眼,也有高血压,有爱喝酒的,也有爱抽烟的。
我们偶尔会听到这样的信息,比如同性恋者的智慧比普通人更高,这貌似是表扬同性恋者的,这样的话在笔者于20世纪90年代做同性恋调查的时候会经常听到,现在已经听到很少了。同性恋者就是普通人,他们有智慧高的,有智慧低的,他们是各种各样的人,社会生活中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同性恋者,只不过在一个人群被高度污名化的时候,这个人群为了证明自己,为了彰显自己积极正面的一面,他们会强调说我的智慧更高,我更善良之类,但是这其实也是不准确的。
八、同性恋越来越多了吗?
近来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是,随着社会对同性恋的接纳,同性恋者越来越多了。这其实是错误的认识。
国际学术界关于同性恋有这样的共识:在全世界所有文化中,都有同性恋的存在:无论一个社会如何对待同性恋者,他只是在一小部分人中发生。但是,如果社会对同性恋更加接纳,而不是歧视,便会有更多原本没有觉察自己是同性恋的人认识到自己的性倾向,会有更多一直“在柜中”的同性恋者“出柜”,也就是说,同性恋的“可见度”提高了,会给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同性恋越来越多”的印象。
要警惕担心“同性恋越来越多”背后的思想,这很可能仍然是一种同性恋恐惧。比如担心同性恋者多了,人类繁衍后代成为问题。这实在是杞人忧天。异性恋也有许多不要孩子的。
还有人说:同性恋这么多,对青少年影响不好。我们要反问:为什么异性恋多,对青少年影响就好?说这话的人,仍然认为同性恋是“坏事”,最好不要让青少年知道。
所以,如果真正将同性恋与异性恋视为平等的存在,即使同性恋真的“越来越多”,也不必大惊小怪。
九、世界各国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如何?
世界各国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不一,这主要表现为五种:
(1) 同性婚姻合法化。这包括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墨西哥墨西哥城、乌拉圭、新西兰、法国、以及美国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纽约州等。
(2) 承认同性伴侣之间的民事结合。这主要包括丹麦、法国、德国、芬兰、卢森堡、英国、安道尔、捷克、斯洛文尼亚、瑞士、匈牙利、奥地利、爱尔兰、新西兰、乌拉圭、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西,以及美国、澳大利亚和墨西哥的部分地区。
(3) 承认其公民在海外或国内其他行政区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但在本国本地区不进行登记。日本、以色列、墨西哥(要求全国其他地区须承认在首都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阿鲁巴(仅承认荷兰境内的同性婚姻关系和同性伴侣之间的民事结合)、美国的加州和马里兰州。
(4) 同性恋并不触犯法律,但是同性伴侣的任何关系都不被法律承认。这部分国家和地区占了大部分,其中也包括中国。
(5) 同性恋违法。据统计,法律认为同性恋违法的国家普遍分布于非洲、西亚及南亚等地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包括孟加拉国、不丹、马尔代夫、新加坡、乌干达、法属圭亚那,而更严重的死刑包括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苏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也门。
十、同性恋“非病理化”的过程是怎样的?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把同性恋行为从疾病分类系统中去除。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去除。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鉴定标准中去除。
节选自《肯定性咨询法》第一章,方刚、杨志红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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