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典韦之所以能超越关羽马超张飞而成为“三国二十四将”的探花,就是因为他最后一战十分惨烈:在身中十几枪之后,还能抓起两个人当武器,一连砸死八九个敌人。
当然,三国二十四将是根据《三国演义》排的,典韦用两个人当武器砸死八九个敌人,这也是《三国演义》说的,看过三国正史并懂古文的人都知道事情真相:典韦确实比较生猛,但却没有用两个敌人当武器,事实上这也根本不可能。
咱们今天的话题,就是模拟并还原宛城之战典韦战殁的全过程实况:典韦长戟没丢,为啥要手提两个军人当武器?典韦手提两个敌人当武器,能否击杀八九个人?
在《三国演义》中,对典韦以人为武器的描写,确实十分精彩:“韦身无片甲,上下被数十枪,兀自死战。刀砍缺不堪用,韦即弃刀,双手提着两个军人迎敌,击死者八九人。”
毛宗岗在看到这段故事的时候,也忍不住发出感叹:“以双人当双戟,大奇!”
事有反常必为妖,即使是泰森奥尼尔巨石强森,也不可能抡起人来当兵器,按照当时战场情况,典韦已经杀了好几个敌人,可以说是遍地刀枪,随便捡起一把就比软绵绵的人好用。
演义小说看看就好,但是说典韦用人当兵器,还真不是一点正史依据都没有,按照典韦的力气,抡起两个人是有可能的,这一点《三国志·卷十八》说得很清楚:“典韦形貌魁梧,膂力过人,好酒食,饮啖兼人,好持大双戟与长刀等,军中为之语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东汉一斤折合现在的222.73克,无论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还是当年的曹营将士,都知道八十斤有多重,我们换算一下,也能知道典韦每支戟折合现在的十七斤多一点。这是很靠谱的,因为不要说像典韦那样载入史册的膂力过人之猛将,就是现在的举重运动员,抡起十七斤一支的铁戟,耍上百十下也不难。
典韦力气大,喜欢用重兵器,这在正史中也是有记载的:曹操请张绣的部将喝酒的时候,表现得很“客气”,他亲自给每个人斟酒(行酒,就是依次斟酒),但是身后却跟着凶神典韦,手里的大斧子,斧刃足有一尺,他一瞪眼睛,谁也不敢不喝。
典韦身材高大膂力过人,但并不能证明他会憨到有长戟大刀不用,而去拎着人打架——那只能把对手击飞而不能击杀。
那么宛城之战典韦战殁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笔者根据《三国志》及相关记载,进行了如下模拟还原(非特别标注,黑体字均来自《三国志·卷十八》):
当年曹操犯了跟《亮剑》中那个铁砂掌段鹏一样的错误,刚刚投降的张绣在又羞又恼之后,又听说曹操在拉拢自己军中第一悍将胡车儿,这才起了反叛之心:“绣有所亲胡车儿,勇冠其军。太祖爱其骁健,手以金与之。绣闻而疑太祖欲因左右刺之,遂反。(《三国志·卷八》裴松之注引《傅子》)”
《三国演义》说张绣因为曹操笑纳了张济的遗孀邹氏而恼羞成怒,似乎有点不靠谱,因为在当年,孀妇再嫁,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辈分更不是问题:刘备娶了同宗刘瑁的遗孀吴夫人,吴懿和吴班都很高兴;赵范要把自己的寡嫂嫁给赵云,也一点都没脸红;曹操把自己的三个女儿许配给了刘协,刘协生了两个女儿,又都嫁给了舅哥曹丕。
张绣之所以在贾诩的撺掇下降而复叛,是因为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这才抢先动手,曹操猝不及防,跑得很是狼狈:“太祖出战不利,轻骑引去。”
曹操扔下大军,带着轻骑兵跑掉,负责断后的校尉典韦和十几个勇士陷入了重重包围,但他的拿手武器并没有丢,而是手舞长戟大杀四方:“贼前后至稍多,韦以长戟左右击之,一叉入,辄十余矛摧。”
演义小说中一将斩杀千百人是不存在的,双拳难敌死后,恶虎也怕群狼,张绣的叛军杀光了典韦的部下,开始跟典韦近身肉搏(短兵接战,贼前搏之)。
在混战中,有两个叛军冲到了典韦身边,这时候长戟已经不太好用,典韦就把这两个人抓住打死了(挟两贼击杀之)。
典韦打死了两个靠近的敌人,吓得其他人不敢向前,典韦这时候主动发起了自杀式攻击:“韦复前突贼,杀数人,创重发,瞋目大骂而死。”
《三国演义》证据正史中这段记载,精彩描绘了当时的战况,但是精彩归精彩,却忽视了一个细节:“挟两贼击杀之”,这个“之”,指的就是这两个冒失鬼,“挟”也不是抡起,而是用胳膊夹着,实际就是典韦用上了类似格斗“断头台”一样的招式,生生把这俩人勒死了——两个胳膊都夹着人,是不可能用拳头打的。
笔者这点粗浅的古文知识,对三国史料的翻译理解可能不是十分准确,所以最后还是要请教读者诸君:当年宛城之战,典韦有没有可能在挟死两个敌人之后,又抓起他们的腿,当成了两条腿的“独脚铜人”?
笔者在这里只怀疑一点:更被典韦击杀的敌人,身体没那么快变硬,这岂不是等于拿着棉花包去打沙袋?就是被他扫中,也不会一击必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