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集的信息量很大,可能是因为倒数第二集的缘故,大量剧情集中释放的感觉。
让人真正感受到,什么是真的“爱无边界”,什么是真的“细思极恐”。
----要向吴晓亮老师道歉的分割线----
虽然高赫确实罪该万死、罪不可赦,但抛开这个人坏到透的事实,也看到了他对母亲的爱,真切到超乎绝大多数普通人。(甚至让我自己扪心自问,对自己的妈妈,有这么好吗?)
上一集李成阳在馄饨店里看视频的时候,我只是湿润了眼睛。
高赫的演技,在最后时刻的迸发,尤其是倒地之后望向贺芸的眼神,让我泪流满面。
“旧病独居辛酸处、残泪双行苦忍停”……不是矫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和际遇,我的人生以及带给自己家人的,到目前为止,不属于幸福的那种。
真是一下子,被高赫的演技给冲垮了。
此前,我还曾说过,高赫这个角色的发挥空间,让演员只能演个中规中矩。没想到,整部剧27集看下来,让我哭得最厉害的,反而是高赫这个演员。
我自己这脸打的,真是啪啪作响。
我个人认为,高赫这个人物,至少在这一刻,是本剧人物刻画上,最成功的角色之一;没想到编剧在这个角色上的用心,这和大部分同类剧,对反派只给皮、不给骨头的处理,形成了鲜明对照。
对高赫的扮演者吴晓亮老师,道个歉,我错了,此前大放厥词地乱评他的演技,是我瞎。(虽然我岁数比吴晓亮大,但我还是希望叫他一声老师,他对这个角色的演绎,相信会让现在、未来更多的年轻人警醒,不误入歧途)
看到高赫身上的恶,很容易;但我想到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成为高赫?
一个孩子,从小不知父母是谁、即使后来知道了母亲是谁,也永远不能相认。成长中能见到的“叔叔”,满口仁义道德,做事却黑暗无比。这种人生体验是如何的,我不知道,甚至无法想象。
但我能确定的是:这定然是比孤儿大江的成长,还要悲惨的人生。
因为,孤儿无需一直面对这么大的渴望和失落,在母爱的有和无之间,来回纠结。
所以,高赫就这样,成为了高赫。
我们看到很多有关父母用自己生命爱孩子的新闻,缆车坠落时父母托起到双手、地震被埋时妈妈写给宝宝的短信留言。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正确理解一下,一个孩子(虽然在公众眼里他确实就是个恶魔)找机会偷偷摸摸去看自己的母亲,只为了叫一声“妈”,甚至被掴了一巴掌也不后悔;会冒着生命的风险,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妈妈过个生日,还被自己的母亲冷落万分。
贺芸其实暗语表达了,高赫的父亲不是高明远。
高明远对高赫的负责,只是因为贺芸是他交付出去的,而且控制了高赫,也就间接继续控制了贺芸。
“我们都来自恨,但是我们都区别是,他是爱我的。”这句话,道出了高赫(孙兴)的人生悲剧性。
贺芸只有恨,高赫是爱自己的妈妈的,而高明远只爱自己……
我所理解的高赫最后时刻,在难过的哭,和难过的笑,之间的徘徊,最后走向的不是癫狂,而是想解脱,想要和母亲一起离开这个世界而已。
对高赫来说,这个世界不值得留恋;“人间不值得”,大抵就是如此。
我此前说过,在电视剧的艺术演绎中,孙兴绝对属于被当场击毙的那种,而不是抓住再判个死刑(以迎合观众的心理需求)。所以现在孙兴被击了,毙没毙命,不知道……
----剧情和现实“脱节”的分割线----
贺芸自首后,和吴天德法官(高法审监庭庭长)交错的“招供”,其实大大削弱了现实中,孙小果案的可怕,而是更多将主因,归结到了百万元以上的行贿受贿上。
贺芸:一审的时候判了死刑,然后找了吴天德帮忙运作。
吴天德:我收了他们200万,然后通过我介绍,他们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陈波行贿了150万,然后我和陈波在二审审理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使得高赫在二审中改判为死缓。
贺芸:争取到死缓后,又想办法变成了有期徒刑20年。
吴天德:高明远又通过我,向中江省高院副院长郑树尧行贿600万(名画),郑树尧违规提议,让高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贺芸:后来又通过减刑、保外就医,把他送到高明远身边。
吴天德:因为高明远和贺芸在监狱方面的运作,科技发明,立功表现、违规减刑。
贺芸:就十几年,高赫就出狱了。
吴天德:高赫是纸面服刑,2004年初就保外就医,没去医院,直接送到了高明远家里。
何勇对贺芸的批评、批判,都是对的,但要求贺芸将自己的母亲身份放在最后,第一是党员,第二是局长……这种伟大的台词,说实话其实可以改改,因为这样的排序本身,就有主观性的。关于“党员也是人”的各种理论性的论文,可谓是汗牛充栋,大家想看的可以自己搜。我倒是认为,吃饱了撑的来做这种苍白的分析。
党员和百姓的区别,其实不复杂:百姓需守国法,而党员既要守国法、也要遵党纪。如此而已。
现实里的孙小果案里,是二审也判决了死刑的。但是在死刑复核阶段被驳回的。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根据刑法规定,本应握在全国高法手中的死刑复核(核准)权,为何会掌握在省级高法手里?
尽管根据我国刑法,死刑复核(核准)权仅在全国高法手中。但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法院组织法》,让高法可以将死刑复核(核准)权下方给省级高法。
早就有法律专家明确、多次撰文称,《刑法》中关于死刑复核权的规定,是人大会通过的;而《法院组织法》中,高法对省级高法的授权,只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从法律效力上看,《刑法》属于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二级,一级为宪法),而《法院组织法》属于一般法律(可以视为三级)。三级法律的条文,能够对抗二级法律的条文,并按照三级法律来执行,本身就是一个违宪的事情。
也就是说,导致孙小果死刑复核不过的第一个原因:当年的人DCW会“违宪”。这可是比天大的结论,也因此,在孙小果案中,这成为没有媒体敢触及的内容。
其二,在我们国家,一直以来,“人命关天”都不只是喊喊而已。因此,电视剧里,吴天德说的那些,基本上就是是扯淡。现实世界里的故事是:孙小果案件中,当时的省长秘书(这个人叫袁鹏,落马的时候,这个秘书已经是交通运输部副司长了),给省高法的院长(这个人叫赵仕杰)打过电话,为孙小果案子打招呼。而后是省高院院长亲自找到当时的审监庭庭长(也就是吴天德这个角色,这个人叫梁子安)打招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在某百科里,对这些细节都忽略了,真是让人苦恼……)
但电视剧不能、也不敢这么拍,因为这不是等于把省长给交代出去了么——虽然省长可以不认,但秘书是他的,总是否认不掉的。
就算是所谓的现实主义题材,也不能说真话,这是不是才是最大的“细思极恐”?
大Boss王政终于出现了——我在第一篇里就断言说,这个人是反派大BOSS,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不用被打脸了,好险……
虽然这已经是降格安排了(毕竟只是个常务副省长),但估计也是剧作方的极限了,真弄个省委书记、省长啥的,大家就都看不到这部剧了。
权,换钱,换色。这里对王政的描述,还是基于一个正常套路,但也是现实社会里最真实的结果。
问题是,郑毅红说,这十几年来,给王政汇钱的都是她——前面说过了,高明远收养她的时候,是20年前的大洪水,也就是1998年,那时候她8岁,现在的她,剧情里的年龄是28岁。如果这十几年来都是她汇款的话,这也太厉害了吧,就算十几年只有11年,也意味着她17岁就开始做着事关高明远最顶端资源的事儿了?
不是不可以,是稍微有点夸张和不太可信——我17岁的时候,还在做高考模拟题呢……人与人的差距,真大啊……
云端资料的那段对话,是表明如果不说的话,可能当晚郑毅红就被杀了,这也说明,郑毅红把自己的命是看得极重的,和孙兴完全相反。孙兴可以求死,郑毅红则是为了求活,可以把高明远家的祖坟卖了也在所不惜。
----马帅的口头禅是“约吗”?----
林汉的同学麦自立?
What?
我的耳朵出了问题了?
这两个人都是出现在回忆中的人,但看看面相啊——这林汉得留多少级,才能和麦自立是同学……
其实不妨是朋友或者熟人啊,“林汉的同学麦自立”,这句话几乎击溃了我的耳膜……我怎么想,也不可能想到这个剧情的设定。我是该说编剧强呢,还是该用脚踢墙呢。
福尔摩斯确实说过:“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s , whatever remains , however improbable , must be the truth.”(当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那都是事实。)
那我们排除了没?比如,麦自立可不可以是林汉同一条老胡同的街坊?当年公社时期一起修过河堤抗过洪的?相对而言,说那个被高赫害死的女孩,是麦自立的表妹,都反而是可以相信地设定了——虽然年龄相差大了点:那个女孩是未成年……
当有一百个可能的情况,都没有用,却使用了最让人难以置信的一个,然后逼着我承认这是事实,就有点过份了。
这样一来,难受的人,可不止是我,而是多了去了。
马帅:我和李成阳是兄弟,林汉是李成阳的师傅,麦自立是林汉的同学,那我马帅揍的,岂不是麦叔叔?受不了,我先死为敬。
李成阳:麦自立是马帅的项目的监理,马帅后来成了我大哥,现在突然知道了麦自立原来是麦叔叔,那马哥,岂不成了我马叔?董耀这小子也成了董叔?我亏大了。我已经是个死人,没法先死为敬……我先躲到馄饨店里哭一场……
大江:懒得废话了,受不了,我先死为敬。
何勇:你们都好说,我招谁惹谁了,就因为和李成阳做了个大学同学,结果我调查的人,都成了我叔叔辈的,我靠……
林汉是查高赫死的,大家都猜到了,只不过我猜到的时间,稍微早一点;但我当时也猜错了不少,我以为高赫参与杀害了林汉,结果不是。
杀林汉是高明远带着老宁,亲自下手。 林汉的死,贺芸是直接的参与者(甚至是共谋者)。
马帅把林汉约出去的。但让我稍微有点困惑的是,14年前,马帅见了李成阳都又跑又躲的,怎么是他去约林汉?理由是什么呢?马帅是否能约得动林汉?
李成阳柜子里的20万,是贺芸放的(我一度以为是当年同为基层民警的胡笑伟呢),这分局的领导亲自上阵来构陷,那就是真没办法了。
董耀交代的故事中,说为了让老婆孩子过好日子,这就有点扯淡了,为了你老婆孩子过好日子,就让人家村里的人没路走,这是人说的话么。为何有些落马的官员,在在我检讨的时候,还这么不自知、不要脸呢?
可能是长久的习惯吧,不要脸的时间久了,也就不觉得自己需要脸了。
“麦自立是我科里的质检员”。董耀既然是主任科长,那么就是说,麦自立是董耀正经的手下。如我此前所言,麦自立也是个作死的,你是人家手下,你就算举报,也学小方啊,结果人家把你当兄弟,约你下棋,给你好处,你装铁面,这样怼自己的领导,这如果都算不是作死,那什么算呢?
马帅约完林汉约麦自立,马帅的口头禅,难道是“约吗”?
贺芸说,“你查你的,我想办法配合你”,我听着叫那个感同身受地想揍人啊。——就不展开说了,这种领导,不管是在机关里,还是在公司里,赶紧离Ta远远的,因为除了抢功、丢雷之外,这种人往往还人品极次。
----补几个前面几集的Bug----
1.裴伟安排了几个扭秧歌的保护李成阳,结果高明远拿出枪来的时候,没见到有人动,让你们扮成扭秧歌的,不是让你们真的就去扭个秧歌啊……李成阳当时估计内心得骂娘了吧……
2.裴伟安排完之后,邢非带着人去救了董耀的老婆孩子(我说过,那几个是绑陈建波的,有人反对,建议自己去对照下),为何裴伟他们没有参与?
3.等到李成阳挖掘机开始工作之后,一直到贺芸带着警队来、乡亲们闹事儿,这所有前前后后,裴伟,以及裴伟在集装箱里看上去那么帅的队伍,整个儿不见了……现成的扫黑组警队不用,非得骆山河去央着贺芸赶紧去保护下李成阳……这节奏,我看不太懂啊……
4.李成阳23集里就被放出来了,第一件事儿是领了警服(没穿),第二件事儿是去马帅的办公室破案,第三件事儿是和骆山河见面,然后就去挖尸体了——这么久的时间,警服也领了,大领导见了(建立了信任),为何陈建波不交给组织呢?一直到25集老宁找到大江……
不能说联系不上吧,因为大江“不幸”之后,他的手机是在李成阳手上(可以视为见到大江之后,拿过来的——大江或许是在医院昏迷了,看不了手机。我始终不愿意接受大江没了的结果)。
5.老宁怎么找到陈建波和大江的?(别告诉我说,在陈建波身上偷偷放了追踪器……)
6.邢非,你救不救董耀的老婆孩子,暂且不说,你自己的亲妹妹(潜在亲妹夫),你咋不去保护下?24集你闪现了一下,然后放了个烟花,就再也没影子了——没见过何勇、没见过李成阳、没出任务跟踪反派,也不在自己的妹妹身边保护,你到底干啥去了?(导演组,出来解释一下啊,妹妹被人捅倒了,妹夫被人捅“不幸”了……总不能就这样莫名其妙到没人了啊)
7.何勇同志你也是,李成阳和高明远都在赌场门口玩过换枪对指游戏了,你还要问陈建波才知道“这个隐蔽的地方”?原以为,是要把高明远堵在赌场里,结果是让高明远先去把证据都烧了……哪有案子往不利于破案的方向去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