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1927—1932年大旱灾情及特点
陕西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是旱灾频繁发生、灾情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而1927至1932年的旱灾,是陕西近代历史上影响最大、破坏力最强的毁灭性灾害。这次旱灾不仅给陕西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在人类灾荒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这次罕见旱灾的产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近代中国天灾人祸相互交织,饥荒绵延不断的一个缩影。
1929年3月3日的《大公报》中刊载了旅平陕灾救济会关于陕西14县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陕民不幸,师旅之后,加以饥馑,去年全年未落寸雨甘霖,夏秋两季颗粒未登,二麦既未播种,今岁更属无望,蓋藏久空,接济全无,草木之根皮早尽,饥寒之交迫更切,卖妻鬻子,到处皆然,壮逃老死”[1],其中该报告对于灾情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统计:
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陕西省内各县死亡人数数量巨大,处于死亡边缘的人数在急剧增长,粮价飞涨,人民无力购买粮食,而政府救济的存粮亦寥寥可数。如果不能够及时施救,任凭灾情继续往下发展,那么饥民无路可走,极可能引起大规模的社会动乱。
这次陕西大旱灾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旱灾持续时间长。这次旱灾从1927年夏季开始,一直持续到了1932年夏季,旱灾长达五年之久。这期间是旱魅肆虐,田土龟裂,而陕西的水利灌溉条件在大部分地区都是十分有限,许多水利工程基本上已经荒废;而这期间降水量更是稀少,这五年间几乎是寸雨未下,农田基本颗粒无收,由干旱引发持续的旱灾给当时陕西的农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许多农作物由于持续的干旱干枯而死,或者收获的时候几乎没有收成,不仅粮食的产量大大的下降,而且大部分受灾地区都出现了绝收的情况,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其次是受灾范围广。从当时的报道来说,陕西是整个华北地区旱灾最为严重的地区[3]。全陕92个县几乎每个县都出现了严重的灾情。再次是受灾人口多。民国时期,陕西被划分为关中区、榆林区和汉中区3个区,共有92个县,共有人口1200多万。在《陕西通史·民国卷》有涉及“民国十七年(1928)全省9l县(包括西安、长安)户数210余万户,1180余万人,民国十八年(1929)旱灾波及80余县,同年11月全省死亡达250万人,外逃40余万,灾民535万余人”[4]。据当时《大公报》的报道,全陕92县,关中区44县,极贫人数有2330346人,次贫2138407人;榆林区23县,极贫558655人,次贫320982人;汉中区25县,极贫人数为889130人,次贫777524七人,总计7015052人[5]。
全陕逃亡灾民总数为781347人。饿毙灾民总数,截至去年1928年为止,饿毙灾民为2874人,按平均计算,每县每日饿毙106人;截至1929年1月止,饿毙灾民为6964人,按平均计算,每县每日饿毙201人;截至1929年2月止,饿毙灾民为200371人,按平均计算,每县每日饿毙704人;截至1929年3月止,饿毙灾民为58892人,按平均计算,每县每日饿毙2108人;截至1929年4月止,饿毙灾民118136人,按平均计算,每县每日饿毙4082人;自遭旱灾至4月底截至,共饿毙灾民206037人。而灾重之县,甚至有每村每日饿毙数10人[6]。
陕西是从1927年开始爆发旱灾,到1928出现了大范围的以旱灾为主的各种灾害,一直持续到1932年为止。而这场旱灾持续5年之久,形成了以西安为中心,遍及关中周边各县市的旱灾,使陕西变成了人间的“活地狱”。
二、灾害成因
第一,自然因素
陕西20世纪20年代末长达5年之久旱灾的发生,是由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决定的,持续数年的干旱是陕西旱灾发生直接原因。陕西处于我国西北内陆地区,远离沿海地区,受海洋环境的影响非常小,主要表现为大陆性季风气候,空气容易干燥,多风沙,雨季几乎没有。而且受到地形的影响,每日的温差比较悬殊,这极易引起春旱、夏旱等。几乎所有的旱灾都是由气候干旱所引起的,这就导致了陕西极易发生农业旱灾。
陕西由于总降水量贫乏,且季节分配不均,冬春少、夏秋多、再加上年季月降水变率大,而陕西处于西北内陆地区,远离海洋,属于典型的大陆季风气候。这就造成陕西旱灾十分频繁,几乎年年都有旱灾[7]。如1928年夏季,陕西“天灾又临,自春至秋,三秦不幸旱魅为虐,未见滴雨下降”[8]。说明陕西季节降雨严重不足,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实际上,从1927年就已经开始的这场特大干旱,首先从陕南开始,如安康、城固、南郑等原本富庶之地,久旱无雨,蝗虫肆虐[9]。之后,在陕北和关中地区也出现了严重的灾情。我们对关中各县的降雨量的分析比较,发现从1927年开始泾阳县连续四年降雨量创历史新低,特别是1927年7、8两个月降雨量不足历年平均降雨量的一成。通过对比1927—1932年关中各地的降雨资料,如武功县自1927年4月起连续四年降雨量偏少,7、8、9月降水量只有历年降水量的一半;武功县年降雨量1928—1930年分别为239.0毫米、304.9毫米和377毫米,实为有史以来最少[10]。1931年,高陵县全年的降水量只有297.4毫米,而西安市1932年的降水量仅为285.2毫米,与历年降水量550—790毫米相差甚远[11]。
近代陕西的滥砍滥伐,过度放牧,战火蹂躏,致使森林草原等植被受到严重破坏,使陕西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延长了旱荒的时间,加重了旱灾的危害程度。伴随着森林植被的急剧破坏,陕西省内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问题,进一步促使了空气水分的蒸发和降雨量的减少,这也就成为造成这场年馑的一个重要的自然因素。
陕西这次旱灾之所以持续时间久,波及范围广,造成危害大,与蝗灾、狼鼠灾、瘟疫等多灾并发有重要的关系。由于陕西地处西北内陆地区,常年降水稀少,极易发生干旱。一直以来,就有“年年有干旱、二年一小旱、五年一中旱、十年一大旱”的说法。而干旱过后,又极易引起的蝗灾、冰雹、黑霜、鼠疫等灾害,这些灾害可能同步叠加或交错出现。各种灾害纵横交错的情形每年都有,这些都加剧和延长了人们所受的痛苦。
1927年开始出现旱情的省内县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蝗灾。如1927年年,由于连年亢旱,蝗灾发展到武功、兴平、咸阳、醴泉、乾县、扶风、郿县等县,禾苗被吃净尽,或成秃株,或成赤地[12]。大旱之后铺天盖地的蝗虫,不仅与饥民争食,破坏农业生产,而且破灭了灾民求生的希望。
从历史上看,长期的旱荒往往都伴有狼灾和鼠灾。由于连年的饥荒使灾民大量冻饿而死,给野狼提供了充足的食物和广阔的生存环境,野狼迅猛发展变成灾患。在陕西,1930年野狼入村,人畜被害者每日均有……其中尤以郿县最为严重,狼之多寡与地方饿死人之多少,为正比例相关……此外,在旱灾中,饥民大都在无以为继的情况下逃荒离家,致使家鼠无物可食,成群结队地迁移到田间寻找食物,如老鼠成群,戕害稼禾……刚出土之禾苗,尽被咬断……[13]严重的鼠灾破坏了农作物生长,虽然当时陕西各级政府和农民积极捕鼠以自救,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如1930年陕西在长期旱荒后出现鼠灾,遍地五色鼠,大者如狸,猫狗皆避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很好的方式方法去捕鼠,官民只能看着鼠灾将田间粮食糟蹋殆尽而无能为力。[14]
陕西由于气候干燥少雨,水源多为井、窖及数量不多的几条河流,水质不良,而关中地区又有屋侧街旁堆积人畜粪便的习惯,因此极易引发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从1928年发生瘟疫起,到1930年达到高峰。1930年春季瘟疫盛行,死者十分之五六,“疫病而死者的尸体”“叠床架屋”,“成为肉丘”,辟万人坑处理之[15]。1931年,陕北10县鼠疫流行,次年延及14县市,且蔓延到山西,死亡达1万以上。与此同时,霍乱在潼关爆发,3个月内迅速蔓延至陕西全境。估计患病人数约为50万,死亡20余万人[16]。据1933年《西京医药》记载,全省35市县的不完全统计,患乱者有254857人,死亡102243人[17]。
第二,社会因素
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军阀混战导致民不聊生。在陕西旱灾发生的1927年,中国开始了北伐战争,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国大地上一直进行着新旧军阀之间的混战。1928年,东北易帜后,国民党完成了形式上对于国家的统一。但是在陕西境内却仍然是大小军阀割据、派系林立。陆建章、陈树藩、刘镇华、冯玉祥、吴新田、宋哲元等军阀相继祸陕。官僚军阀之间为争夺地盘,肆意发动战争,向农民大肆征发粮食,甚至连播种用的籽种也被征作口粮,其穷兵黩武之举罪不容诛。连年混战,不仅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使农村失去大量劳动力,而且消耗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给陕西造成了巨大灾难。特别是在蒋冯战争期间,西北军不断扩充军备,为筹集军费,其向老百姓派出名目繁多的杂税,同农民争抢粮食、牲口,甚至军队从事于种植烟片、贩卖妇女儿童的勾当[18]。
在赈济陕灾活动进行的关键时刻,爆发了蒋阎冯之间的中原大战,战争无疑影响到社会各界的救灾行动。但即使爆发战争,社会各界还依然在进行旱灾的赈济工作。全国赈务会主任朱庆澜,呼吁大战的交战双方按照各国公例,对于慈善事业,可以加以保护,对于赈用物品,能够给予维持,方便运输,便于施放[19]。这种救灾的迫切愿望,我们可以想象和理解;但是把希望寄托于军阀,是不客观和不现实的。军阀之间的混战,导致交通通讯中断。这样使陕西的灾情很少能够被外界所知,赈灾物资也就很难运到灾区。更悲痛的是,交战双方不断地征调民夫服徭役,农民必须无偿服从于军事需要去充军差,战火无情地夺取了许多人的生命。
在战事结束后,败退下来的西北军和各地杂牌军纷纷涌入陕甘地区。各派系军阀要维持庞大的军费开销,而这些都落到了普通老百姓的头上,无疑成为老百姓最大的痛苦和负担。更有甚者,许多地方驻军停留在地方上,不是积极帮助人民的清剿土匪,给人民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反而纵军抢掠地方、搜刮百姓。如陕南驻军吴新田部,纪律废弛,在分驻各乡镇时,无恶不作,无钱不要,凡日用所需之物,无不向地方勒索摊派。该部开拨出差时,强行征调炊夫、更夫、木匠、泥水匠从事部队繁重的徭役,如若不配合,最后这些人将被饿死、打死、跌死,被杀害和被迫自尽者,往往不计其数。还有在一些地方,驻军与盗匪相互勾结,相互掩护。更多的时候,军队不是派兵进剿土匪,帮助破案,而是任其横行,甚至于借剿匪之命而招兵筹饷,抑或是克扣军饷,虚兵冒领官饷。
其次,地方军阀大肆摊派苛捐杂税。陕西很多地方的农民,因为受地形地势的影响,看天吃饭,收成差,造成农民在一般年景只能勉强维持温饱生活。而民国时期历届政府的各项田赋和杂税负担相当重,严重削弱了农民抗灾、防灾的能力。
各地驻陕军阀,为搜刮民脂民膏,竟然在一县之中派出收捐委员多至十人到数十人之多,到处设立公堂,用严厉的刑罚来拷问农民,不断地押追勒索,导致各乡镇学堂庙宇,铁索郎当,囚犯累累,无非欠捐之犯;若人民有数亩田地,则为无穷之祸根,贫者无力纳捐,多弃家远逃,则将其老幼妇女锁押追比;各县因无力缴纳税款者,只能是投井悬梁或卖女鬻子,数不胜数。人们所受捐税之苦,较洪水猛兽尤烈,暗无天日惨无人道之事令人发指[20]。当时的这些贪得无厌的官吏和残酷的军阀,使人们不仅承受天灾的打击,还要应付最可怕的人祸,使灾民面临天灾和人祸的双重打击。军阀和地方政府对灾区的捐税摊派过重,赋税过多,超出了灾区人民所能承受的范围,致使农村经济破产,“现在农村破产,到处皆然,民力已竭,不胜敲索。”
再次,陕西省内土匪猖獗,流民四起。因陕西军阀派系众多,导致政局复杂多变。再加之,历任地方军事长官对于地方土匪割据鞭长莫及,使其形成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土匪割据一方,发号施令,自成气候。其摊派饷款,予取予夺,使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其行为俨然独立王国。土匪们肆无忌惮地劫资劫财,特别是平日里比较著名的土匪,他们利用饥荒的时机,招集流亡的灾民,壮大他们的声势和队伍,这样使各县的匪风日炽。
在省城西安,由各地涌来的数十万饥民乞赈。由于政府无力赈济,每日死亡之饥民大概有数百人之多,饥民一般乞求救命,若得不到救助,极易发生社会暴动。如“有数万之饥民包围省政府,号泣救命。”解决饥民和流民的关键,需要政府赶办急赈,因夏秋没有收成,饥民遍地皆是,有的转徙为乞讨者,更多的人演变成盗匪。若饥民能够得到及时赈济,则盗匪的源头就被堵住了,匪众也就可以自行解散了。
三、灾害的巨大影响
在民国前期,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发生。而当时的中国社会也处在一个急剧动荡的时期,军阀混战,社会政局动荡不安,没有一个连续稳定的政府发展经济。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社会环境,那么就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而在当时的落后生产力条件下,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很难抵御持续五年之久的大旱荒,使得这场大旱灾造成的结果异常惨烈。由于旱灾的持续时间长,受灾面积广,陕西全省92个县无县不灾,灾民人数众多,灾民达800万,给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可以说是百年不遇的大旱灾。这场旱灾造成的影响比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更加深远和深刻。
大旱对于陕西社会的影响首先是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1928年,《大公报》曾报道过陕西各地农业生产遭受破坏的具体情况,如“陕西去岁歉收,人民即有求食维艰之叹。然去岁之尚可支持者,因人民生活程度尚低,平日均薄有积蓄,麦季尚有两三分收成也……自去夏以来,雨贵如金,亢阳为虐,陕北榆林等处绝无禾苗。是故今春粮价腾贵,流民日多,麦苗秋禾均已枯槁,三原、渭南、神木、保安等县去岁刈罢之麦粮尚存田陇间,其他可想而知。”[21]
又如据《大公报》的副刊《读者论坛》中的陕西一位读者来信叙述麦苗情况,在春播季节,农民殷切希望能够得到雨水来施种,但是连续的几个月,基本没有下过一场雨,麦种得不到雨水;即使个别地方下过小雨,麦苗出芽后,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未下一场雨,麦苗几近枯死。这位读者预计,如果当下再不下雨,秋收粮食根本无望,粮食很可能面临绝产的地步,那会有将近十个月的时间没有粮食的补充,陕西人民将遭受绝粮的威胁[22]。严重的旱灾,导致众多的受灾人口,使本来就缺乏的粮食供应更加贫乏,最终造成农业生产严重衰退,造成陕西各地饿殍遍地的局面。
其次是受灾县份众多,灾情愈烈。从1927年开始的陕西省内实际受灾的县份情况如下:1927年有84个县受灾,1928年有92个县受灾,1929年有76个县受灾,1930年有59个县受灾,1931年有90个县受灾,1932年有86个县受灾[23]。从1928年12月6日天津《大公报》上的《陕灾:兵灾之后继以凶荒》这篇报道我们可以发现:“陕西全省92个县20市,报灾者已达75个县,现仍络绎不绝,而灾民达四五百万。大多数县份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灾;有的县灾情奇重,多灾并发,天灾加剧人祸,兵匪横行,民不聊生;有的县没有播种种子,即便播种因为久旱无雨,可以说是草木枯萎、田无栽秧,人民的生计断绝。”通过对比清光绪三年的旱灾,我们发现这次旱灾破坏性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24]。
此次陕西旱灾,为近百年来所罕见,各种灾情不断发生,可谓是群灾荟萃。其中尤以关中区最为严重,而关中区又以渭河之北灾情最惨。关中区各县,自1927年以来,雨泽稀少,赤地千里,籽粒无收,加以连年兵焚,民间蓄藏已尽,以至粮价飞涨,穷民益增,现在各县逃亡者,亦日必有数十百人,甚至一家数口,同时缢毙,鬻妻卖子,哭声载道,种种惨状,不忍缕述[25]。关中区的极贫人数有2330346人,次贫2138407人[26]。这次旱灾是晚清以来陕西关中区最严重的一次灾害,而当时政府的赈款赈粮虽经拨付,但是寥寥无几,对于广大受灾区域来说,真是杯水车薪,对灾情基本于事无补。倘若不想办法筹备明春赈济办法,秦中数百万灾民,将必填沟壑,不堪设想。
据陕西赈灾会调查所知,旬日以来,计饿死男42人,女45人,流离逃亡者,男女138人,今也饥寒甫至,数日之间,其死亡人数,已有87人之多,来日方长,死亡之多,和堪设想[27]。如长安、蓝田、富平、朝邑、蒲城、白水、韩城、澄城、潼关等县,城内商铺,十九歇业,偏巷破屋之中,时有饥民三五人,隐匿攫人,截取手臂,以火烧食,乡村寂无人烟,僵尸接踵,胫骨暴露,阴森景象如游荒冢间。如陕西澄城,麦种未播,现今和明年的粮食没有着落,灾民剧增,饿莩载道,人狗相食,死亡达18000人。中下人家,多已绝户,小康之家,多系树皮草根为食,殷实之家,已率多绝粮,学校改行停顿,学生只得停业在家。
西安以西之兴平、武功、扶风、乾州一带,居民多将屋架拆卸,入市售作燃料。在兴平市上,一元可购木料80斤;购煤的话,每吨煤需价65元,严冬煤价更贵,每吨煤竟需175元[28]。冬天将至,人民没有炭火,被冻死者不在少数。另有潼关、华阴、华县、渭南、临潼、泾阳、三原、富平等县,遍履乡村,详查灾况,足迹所至,十室十空,房舍拆卖,家徒四壁……[29]。在农村几乎看不到人烟,人民迫于生计,不得不拆屋卖房变卖家产,把最后的住宿之处也变卖,或换取最后可以糊口的粮食,或换取盘缠以便逃亡远方,表明人民对于未来生产的绝望和担忧。
再次,粮价高涨、导致卖妻鬻子与易子相食。在旱灾期间,由于灾区和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够密切,商贸往来几乎没有,各地经济成分单一;加上西北地区的交通发展滞后,商贸交流乏力,使关外的粮食、其他相关救济物品不能及时运送到灾区。因此,在旱灾形成时,政府没有足够的物质储备和社会条件来控制和疏导灾情,无疑会导致灾情的蔓延和扩大。由于西北战事发展,特别是蒋冯战争和中原大战相继发生,出现在灾情最为严重的时候,军阀混战使各路交通发生阻断,各地入陕运粮道路被断绝,使灾情愈加险恶。即使有大批的救济粮款,由于客观现实环境的影响,赈粮无法运赴灾区。如在北京丰台、徐州及蚌埠各地的大量存粮均无法运送入陕[30]。由于灾区粮食缺乏,地方政府无法平抑物价,导致粮价飞涨,粮价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普通民众根本无力购买粮食,长此以往将无以为生。如1929年2月,粮价每斗售3元5角,3月每斗4元5角,5月涨为5元5角,在偏远地区,价格更高,甚至达到了10元以上,而当时的一个10余岁的儿童仅价值3至5元[31]。民众的一条性命甚至抵不过一斗粮食的价格。
随着灾情加剧,陕省灾象,日来愈形继大,前日之粮价飞涨,已高至4元5角以上,每洋1元仅可买麦5斤,各县人民惶恐情形,已达极点,群情沸腾,几至不可终日[32]。平时粮价低落,粮价每斤3分,每人每月食粮只需1元;现在价涨,粮价每斤7分,每人每月需费5元。每袋面粉38斤,售价12元之高。
在陕西各个灾区,在市场上经常可以遇到粮食有价无市的情况。由于粮食的极度缺乏,政府无力调剂市场,即使有钱,也可能买不到粮食,更何况身无分文的农民。粮价上涨导致通货膨胀,其他生活必需品也随之大幅涨价。一般人民根本无力购买粮食;即使能够买得起,因为粮食存货有限,也只能是有钱的富户能够购买粮食。持续的旱灾将农民推向破产的边缘,为了活命,饥民不得不变卖所有家当。最终由于无力买粮,只能以树皮、草根为食。在吃完了树皮、草根之后,只能以洗衣用的油土为食,更有用柿皮、麦糠等为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灾情日益加剧,而政府的救助又无法进行,那灾区人民的生活状况更是惨不忍睹,这都加剧了人口的死亡。[33]
粮价上涨的另一个原因是根本没有可供播种的种子。没有种子无从播种,田地基本荒芜。陕省不幸连年荒旱,各处居民老弱者转死沟壑,少壮者流落他乡,繁华市镇顿成败瓦颓垣,栉比人家,已绝荒烟漫草。地方军队视民命如草芥,强行的摊牌勒索各种捐税,剥削无所不至。在今冬明春,若赈粮和种子不能够及时启运入陕,则人民每日死亡将有增无减[34]。陕西急赈会希望沿途各地驻军能够提供车辆,提前接送和保护运粮车,防止土匪、残军抢掠运粮车。但是各地驻军对此充耳不闻,视民命为草芥,更有甚者还劫夺救命的粮车以中饱私囊。
在旱灾影响下,关中各地麦苗几乎全部枯萎,数年不获,饥饿待毙之民众,惶惶不可终日,以为末日将至,社会秩序行将大乱,导致饥民截路劫粮之事,层见迭出。根据之前的调查,饿毙者尚多是游手,近日死亡枕藉者纯系良民,由边缘人群扩大至一般民众;在吃光草根树皮,有时进食雁粪牛屎不能延生。这种方法不能够维持生存,故食人惨剧,愈演愈烈[35]。灾民求生不能,只有求死;因饥饿而活埋子女者,而后自缢者,比比皆是;有因逃荒将子女弃井投崖者,有全家自焚或服毒自杀者[36]。此种人类惨剧,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远非都市民众所能想象。
由于灾情极重,陕西全省饿毙者达到250万以上,但其中多系老年男子、婴孩、孱弱男子,而青年妇女饿毙者极少,主要是各善团大半多收容妇女,男子存活的概率远远小于女子;在陕西各地,可以看到山西、河南等地的人贩子糜集西安、武功、醴泉、郿县、蒲城等县,刚开始以收养义女为名,七八元即可买到十余岁女子。随着灾情加剧,饥民人数的增多,在人市上随处可见饥荒面瘦的女子,发展到最后可以分文不要,任人领去乞求可以活口。这在无形中加剧和扩大了人口贩卖的规模。实际上,贩卖人口者往往在各灾区收买妇孺后运出潼关,贩卖到北平、天津、山东等沿海发达地区,以谋取巨额暴利[37]。面对如此复杂的灾情和人伦悲剧,为防止这种行为继续发生何愈演愈烈,陕灾救济会和地方官绅组织灾区妇孺收容所,收容被贩卖之妇孺,每日的口粮由陕灾会负责,希望能够维持社会正常的伦理秩序。此外,陕灾会希望潼关驻军密切盘查拐卖妇孺儿童的行为,如若发现,可以直接予以扣留[38]。但是由于救济会经济有限,若收养之妇女数额既满,即无力收养只能中止收容。
贩卖人口最为猖獗的是关中地区,少妇幼女被奸商视为谋利之无上商品,在兴平、武功、岐山、醴泉、扶风、凤翔等县,每县皆设有人市,夫携其妻,父携其女,入市求售予他人;人贩平货作价,买之一空;仅能卖四五元之妇女,因人贩密集,价涨至40至80元不等,以汽车运至山西运城,辗转相售,每一妇女可得400至500元不等[39]。获利丰厚,是驱动人贩铤而走险贩卖人口的原因。
实际上,由于巨额暴利的驱动,旱灾导致灾民无粮可食,这两者决定了贩卖人口的恶行屡禁不止。据报道,从潼关每日贩卖东去之妇女,平均每日在200人以上,如街上汽车所载者妇女也,黄包车所拉者亦妇女也。自民国十六年迄今,陕生总计被贩卖妇女已在20万人以上,如夫售其妻,父卖其女;可以说陕西少一妇女,他省即增一俾妾,各大商埠即增一娼妓,虽然身以免死,实则已活入地狱。此外还有其他各种情形,如逃荒省外者,自卖其身之妇女,尤不在少数[40]。
陕西妇女的大量流失,除造成大量家庭的解体、离散外,更重要的是造成了性别比例的失调,导致陕西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在有些偏远的县份,地方政府和部分奸商相勾结,不仅不打击人口买卖,反而参与到贩卖人口的过程中,无疑加重了灾民悲惨命运。[41]
在关中地区,由于大旱连年,民众自救无门,民力衰竭。许多村庄道旁时见白骨成堆,村中没有人口,竟至绝户。因牲畜无存,籽种难以措置,耕作失去天时,收成仍属绝望;灾民不甘嗥腹,惟有以人肉为粮,刚开始只是偷窃死尸,后来演变成公然鬻割,最后以婴儿妇女之腿臂作为腊肉,家居供食品,出外作干粮;而政府税局翻检行客,常有人腿在包裹中,答曰本人子女之肢体,若不自食,亦为他人所食[42]。事实表明,当饥饿主宰灾民时,人们便本能地把手伸向同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
四、政府与民间的赈灾措施
(1)政府的赈灾举措
第一,散放赈款、赈品,设置粥厂,设立收容所和配粮食调
1927年4月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在继承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救荒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学习和借鉴西方赈灾模式,发动社会的各种力量来赈济灾民,针对各地具体的灾情实况,在政府救灾制度、救灾管理措施、社会资源的调配方面不断探索建立起新型赈灾制度。民国时期政府救济灾荒的主要手段有散放赈款、赈品,设置粥厂,设立收容所和粮食调配等。
施 粥
陕西这次大旱受灾时间长、受灾面积广。在旱灾发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多数灾民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许多人基本无衣无食,随处流浪,社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因此,散放赈款和赈品是在查赈基础上进行的,以救死不救贫为原则,以重灾区域最苦之农民为对象,地方直接发放食品、赈粮到饥民手中。散放实施的具体程序为,在查赈的基础上,灾民持赈票亲自到指定地点领取赈品。在政府散放赈品时,散放机关还要邀请当地重要绅士两三人,以监察受赈者有没有冒充及所领赈品有无短少等情况[43]。如薛笃弼视察陕西灾情后,请先由政府拨付大宗款项粮米,派员赴陕西会同当地官绅,举办急赈,以救垂毙难民[44]。这样的放赈方式有效地保证了赈款能够及时发放到最需要的人手中,防止了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现象,有效减缓了灾情的扩大和蔓延。
总得来说,散放赈款、赈品是救灾过程中普及面最广、灾民最急需的一个环节,但由于陕西这次旱灾受灾面积广,持续时间长,受灾人口众多,需要赈款达数千万之多。而陕西地方政府财政拮据,再加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矛盾不断,克扣地方赈款,办理赈务不积极,更多的是依靠社会各界的捐助,但是这些捐助相对于数百万的灾民来说,杯水车薪。因此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的钱粮是极为有限的,有的甚至仅得几分钱。[45]
粥赈是急赈最主要的形式之一。设粥厂以救济灾民由来已久,主要有两种,一是发放原粮,另一种是给予粮食制品,即实施粥赈。两者都是无偿施舍给极贫、次贫户。一般而言,粥厂大多设在受灾最重县份或灾民群集的地方。陕西旱灾中设置粥厂最多的是在省城西安,以及当时的榆林区和汉中区的首府。由于各地财政状况参差不齐,地方政府的政策也各不相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各地所设粥厂数量、各厂食粥人数、每厂每日施粥次数、每次施放粥量各不相同。
实行粥赈最显而易见的优势是能立即解决不能举炊人家的活命问题。在严重饥荒的背景下,它是一种快速、直接有效的救济难民方式。历代倍加推崇粥赈,是因为粥赈能够救急,而政府实际的花费相对其他赈济方式较少,设置粥厂的手续较简单,设备方便灵活,更重要的是能够救活更多的灾民。这样有利于扩大政府赈济在饥民中的影响力。
但是在实际推行粥赈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首先,虽然粥厂设置的成本较少,但是在当时的环境下,粥厂的设置并不普遍,只能是在省会城市或较大的县份设置一厂或两厂;其次,粥厂大多设于灾民较多的地区,借用当地的庙宇或仓库。由于地方有限,往往造成食粥人数与粥厂大小不成正比,如果秩序维持不当,出现抢粥现象,轻则秩序混乱,重则会上演踩死人的惨剧[46]。在当时陕西粥厂放粥时就曾经发生过混乱现象,所以,粥赈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从灾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赈济方案。
由于长时间旱灾,许多饥民举家迁徙,在通往省外的路上,经常可以看见扶老携幼不绝于途。政府为了安定民心,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使更多无家可归的难民,有饭吃,有房住。政府在各地设立救济院、难民所,收容老弱等无力进行自救的灾民,对他们进行临时的收容养护,这是最人道的救助方式。
设置收容所是一种省钱又救济灾民较多的救济方式。但是,在这次赈灾办理收容所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首先,收容所不像散放赈款、赈品那样,可以根据灾民贫困程度,适当多给或少给。难民认为收容所为国家所设机关,应受同等待遇,因此收容所只能同时发放全体灾民食物,而不能对那些濒于饿死的灾民予以特别照顾。不能够正确区别对待不同灾况的饥民,缺少机动灵活性,此为收容所管理中的一大弊端。[47]其次,收容所虽收容灾民较多,由于有的收容所设备落后,灾民的生存条件不容乐观,死在收容所内的也为数不少。特别是灾区缺少必要的卫生设备,有的灾民饮污水而致死,有的缺乏及时治疗,导致死亡人数有所增多。此外,大多收容所内气候潮湿,人口群集,极易产生传染病,再加上所内供给食物多为粗粮,仅能维持生命,因此收容所中因得疾病而死者,也不在少数[48]。
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试图通过购买美国小麦来赈济灾区。但是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东北地区粮食每年收获颇丰,远比购买美国粮食进行救济要好得多。其中《大公报》在社评中指出:“以东北、东南之余粮,尽有和缓西北粮食恐慌之希望。又何必专望美麦,以苛酷之条件,反受国际恩惠之名,况又转运不易,缓不济急,画饼充饥,宁非愚昧”?[49]上海市商会曾经请求以东北余粮充赈,认为“东北余粮,不下500万吨,存额既富,价格亦廉,自大豆、高粱以至麦粉、稻米,应有尽有。而稻米每斤9分,100斤仅合9元,较之洋米价更低廉,于行销尤为适宜……应请明令以东北余粮,悉数平价充赈,任听商贩自由转运,一切关卡路口减免税收,如此一转移间,东北立见商业昭苏之象,而灾区亦无稻馑想望之忧,于国计民生,实属两利”[50]。实际上,这种想法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因为国民政府内部各派系之间的斗争,根本不会通过这种提案,最终的赈济也将无从谈起。
由于陕西旱灾,而山西却禁止粮食出口。针对这种情况,海外团体的呼吁救灾——陕西留日同乡会上书阎锡山,请求解禁粮食出口以救灾民。陕西发生旱灾以来,3年多没有下雨,人民纷纷逃亡于外地就食,老弱妇孺由于无力逃亡,纷纷等待政府捐助,而当地政府无力救助;只能期盼于晋省给予接济[51]。但是与此同时,晋省也出现了旱灾,但是远远没有陕西严重。但是阎锡山禁止粮食出境,陕省所赖粮食接济者和贩卖者,均很难越过晋省而至陕省,无形中累及陕省民生的吃饭就食问题。
针对于粮食一时难以筹措,运进陕西也有困难,国民政府对移民就粟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态度,如组织陕民去东三省就食,一则可以解决饥民的食粮问题;二则有利于开发东北广阔的耕地。但是实际组织起来很难做得到,一是由于没有政府的合理规划,二是路途太遥远。这些都使得政府的各种举措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是太好。
第二,以工代赈
在陕西各灾区,政府主导下主要实施了以工代赈,让灾民参加一些基础建设方面的劳动,比如修筑堤坝、筑路、开凿沟渠等事项。赈济物资以劳动报酬的形式或者是直接食物赈济的方式发给参加劳动的灾民。根据陕西省内各个县份受灾情况的不同,各地可以选择不同的建设项目。如兴修水利,修建钓儿嘴水利工程[52];有的利用旱灾造成的大量空闲剩余劳动力,进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
此次陕西大旱灾的客观原因之一,正是由于水利发展滞后、沟渠不兴、各地交通不便造成的。如果既想解决一时的发展困境,又要对子孙后代都有益的事情,实施以工代赈是首要选择[53]。所以,救济陕灾的根本办法,应该通过开渠凿井、兴办水利、修筑道路这三种举措来实施工赈。
陕西省赈会于1930年制定了具体的工赈办法,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工赈主要是为了救济极贫灾民以及其他无法谋生者而设立的;二、各县府赈济分会召集县属各机关、社会团体和地方绅士商议举行可行性之工程建设,坚持有利于农事生产之工程作为原则;在绅士中,聘请有熟悉工程或有指导技术者,作为赈济分会工作指导员、协助等职位。如各地有工程,公路铁路,地方基础设施拓展,有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工作,应由赈济分会尽量组织饥民应征,并切实加以指导;三、由各县府赈济分会,勘定实施的工程地点,以及应需工人数量和计划工程量大小多少,然后调集组织受赈灾民,分配具体的工作内容;四、各地举办工程所需要的大量赈款,应由各县设法筹集,如果因赈款不足,需要动用赈济会存款,应该由县府赈济分会,将所需要的计划书报核批准后,方能支取;如想要动用其他地方公款,须先报主管机关核准,不得先支后核;五、受工赈召集之灾民应按照平粜第四条之规定,给予其发放工赈证,于工作时凭证发赈,必须严防空额冒领及监工克扣等事的发生;六、在具体实施工作时,每灾民应领之工赈内容,由县府赈济分会议定公布,最低水平须能维持个人一日之生活,不得义务征工[54]。凡此以上各项,需各县切实执行,保证政府工赈的顺利进行,饥民也可以得到温饱。
当时的西安市用以工代赈之形式,共修筑十条马路,六个城门楼及古楼一处。每日的工作人数在4000余人,前后做工总数约计有20万人次。但如果此项工赈结束,有数千名饥民就无法生存。市政府规定,市民一个月内一律动工修筑市房,所需工人由市政府工赈队尽量拨给,并规定每人每日除供给饮食外,最低限度之工资为六串文;而逾期不修理者,则将地基另行发放。这样的持续工赈工作使得大量饥民免于失业和死亡。
第三,农赈与农贷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农赈作为一种赈灾方法被明确提出,农赈是将低息贷款给农民,帮助农民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实施农赈的关键是如何将贷款贷到灾民手中,帮助其因为恢复生产。一般情况下的实施是在受灾的省份设立一个农赈局,并设立一个农赈委员会监督并协助,农赈局根据受灾各县的灾情,分出轻重灾害等级,在每个县或者是几个县设立一个农赈办事处,再设立县农村合作社,作为农赈工作的基本团体[55]。通过开办农赈的方式达到来救灾的目的。在陕西的这次大旱灾中,农村合作社开展组织和农贷工作的办理,起到了救济灾害中的农村与农民的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情的继续蔓延。[56]
第四,发行公债、减免捐税
1929年,在陕西发生旱灾两年后,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发行赈灾公债为陕西筹措赈灾资金。“政府批准发行救济券1000万元,中央赈灾委员会分拨给陕西95万元”[57]。
1931年,胡逸民向蒋介石条陈赈济陕灾办法,希望从以下几个方面恢复发展陕西农业。第一期需款350万,拟请中央筹垫200万,陕省府与各地慈善家筹垫100万,捐募50万,所有筹垫之款,统在发行800万赈灾公债内归还;第二期需款650万,除了100万仍抵用外,领取赈灾公债500万,捐募50万[58]。而实际上,由于军阀派系之间的斗争和政府间的相互推诿扯皮,陕西公债发行遥遥无期[59]。中央政府对于陕西的赈债,由于没有备好抵押品,迟迟不予发行。中央政府提出要求,必须将陕西省一部分国税或者延长石油矿作为发行赈债的抵押品,这样赈债才有可能发行[60]。中央政府设置过多的门槛,根本目的是不想发行赈灾公债;即使发行,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加之因陕西灾民众多,并不是靠少数赈款进行救济所能办到的。
由于赈债公债不易推行,中央赈委会决定举办关税附加赈捐2.5%[61]。请政府办理拨款案,从1929年4月1日至1930年3月底止,举办关税附加2.5%,以充赈款案。国民政府规定凡属政府官员,对于灾赈均捐助赈款,薪俸在400元或者400元以上官吏捐薪1月,从1929年1月至4月止,按月平均扣除。薪俸在200元或者200元以上官吏捐薪半月,薪俸在100元或者100元以上官吏捐薪1/5,办法与上相同。此外,国民政府命令铁道部,凡遇救济需要,食品及其他物品,免费运输,并豁免捐税。政府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捐助善款,并给予一定的奖励[62]。通过政府官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助,筹集到一部分赈款,但这些赈济款项对于数量庞大的陕西灾民都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国民政府发行公债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各地政府官员和驻军长官办赈既无实效,亦没有做出减免税捐之决定声明。更有甚者,一些政府官员强行摊牌各种杂税,如强派银行股本,不发给股票;借登记土地之名,行不动产再税之实;此外,收取烟亩款、土药捐、门牌费及其他变相里金的特种消费税,如印花、斗捐、畜捐、杂税等项,各种捐税达到千万元以上[63]。这些都给陕西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农民苦不堪言,农业生产更加凋敝,使农村趋于破产的边缘。除此之外,各县受到兵匪蹂躏,强行抢劫掠夺,一县之内人民逃亡者十之八九[64]。
(2)民间赈济
第一,民间捐助
在陕西赈灾过程中,受到了全国各地和海外华侨的无私帮助与支援。从1928年开始,中央政府陆续收到海外华侨第一次捐款银洋30万元,其中陕西得到善款45000元[65]。粮款被平均分配与陕西各灾区,从分配的赈款数额,可以看出当时各级政府忽视了陕西灾区灾情的严重性。东三省捐助陕西食粮价值3万元[66],旅平陕灾救济会通过调拨车辆,督运赈粮,由东北运赈粮2400袋,在北平购得赈粮1600余袋,共四千余袋运往陕西重灾区。“东北筹赈会向陕西汇拨赈款,运送赈粮。其中向陕西运送小米500石合现大洋8500元,红粮2000石,合现大洋22000元,麻袋2500元,共合现大洋33000元”。东北大学成立急赈陕灾会,捐款者极其踊跃。不出数日,既已募得600至700元[67]。上海成立筹募陕灾急赈会,推许世英、张群、朱庆澜、虞洽卿、唐绍仪、钱永铭等68人为委员,募捐期一个月,筹得善款35万元[68]。这些举措都促进了陕西赈灾运动的开展,极大地缓解了省内各地灾民的悲惨境遇,有利于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第二,社会团体救助
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文件
在近代赈灾活动中,除了政府的赈济活动外,民间团体也开始在赈灾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由于民间团体本身的优势就是各种社会团体分布范围广泛,是联系社会各方力量很好的纽带,特别在救灾方面的功效不可忽视。为了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其所承担的社会职责,客观决定他们的调查范围比政府调查的地区更加广泛,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要比政府及时、准确、有效,涉及的民情更真实可信;在灾情发生后,相对于政府机构,民间赈灾机构往往能够更加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在实际赈灾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9]
在此次救助陕灾的民间赈灾机构中,比较知名的是中国华洋义赈总会。它是由各地的华洋赈灾团体联合组成的,是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民间赈济机构。华洋义赈会主张,面对陕西出现的严重饥荒,应该以办大规模的急赈为主。其赈务内容包括:以应急为主旨,以采用富有防灾性质之事业为标准,此次灾赈亟应实行大规模的急赈。如在各地开办平糴,决定采购粮食1000吨运至重灾区,办理平糴[70]。通过这种手段来平抑物价,使农民能够买得起粮食,起到了稳定民心、恢复社会秩序的作用。
在出现灾情的初期,华洋义赈会议决贷款10万元救济用于赈济陕灾[71]。据华洋义赈会的通讯报告,在陕北出现全省最早的旱情。如陕北旱灾甚重,秋收毫无,灾民现均罹受饥寒疾病。现在虽有糠麸树叶可以充饥,就是这些对健康有害的东西作为食物,也只能勉强延续至冬末;若来春不能及时赈济,饥民将无以为食,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最重要的是,大部分农户缺乏种籽,无法进行播种生产。若不及时救济,灾民根本无法生存[72]。
其中陕省以西安为中心之渭河流域,灾情最为严重。据熟悉灾情之华洋义赈会人士估计,1929年关中饿死者至少有200万,而在下一次收获期莅临以前,处于死亡边缘,有饿死之虞者,恐仍不下200万人。彼间灾前户口总数为600万。就死亡人数而言,这次局部灾情比1920年至1921年间的全部灾情更为严重。而据统计,从1927年秋开始秋麦一无收成;1928年春秋两麦具无收成;1929年春麦一无收成,秋麦收成只有一成[73]。面对这种情形,华洋义赈会呼吁,可以通过向银行借款和抵押贷款方式来实施赈济。其中华洋义赈会决议向西北银行借款10万元,购买面粉,办理整袋平糴,且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将借款作为别用,亦不得作为赈款动用,只以余利冲办急赈[74]。
除了办理急赈外,华洋义赈会还实施了有计划的工赈举措。其制定了工赈的规程,主要内容有以下七点:一、受赈灾民必须有系统组织;二、年龄限于18岁至50岁者;三、受工赈之灾民,即在当地保障处报名登记;四、灾民每家,只限报名1人,超过8口者,可报名2人;五、登记灾民者,不得徇私受贿,以少报多。六、远道服赈工人,应自带被盖衣服,工赈处只供给居住地点;七、受赈之工人,以同地人30人为1组,自选组长[75]。若实施大规模工赈,农民可被召集从事于路工或渠工等项工作,所获工资,可以维持个人生活数月,不至于流落。而在工赈结束后,无家可归之男女老少能不能继续生存有很大问题。平时粮价低落,每人每月食粮只需1元,现在价涨,每人1月需费5元。若不使农民有工作,则秋后纵不饿死,冬季亦将冻死[76]。华洋义赈会工赈计划在陕西拨款总额为5万元,每人每日得高粱约1斤的2/3为标准,可救人数15357人[77]。这些规定有力地解决了饥民的生活困难,解决了大批工赈人员的温饱问题。
在陕西旱灾期间,上海中国济生会在省内各地灾区建立了县级分会。其中,济生会长安分会积极采取赈济举措,帮助灾童、婴幼儿。如建立办理贫民学校,成立灾童收容所,教养灾童200余名;又设立婴儿所,收养遗弃婴儿100名;放急赈、散寒衣、施医施药等举措来救济补助灾民[78]。此外,济生会对于面粉需要直接散发给极贫各户,否则极可能被中户垄断,而真正的灾民得不到赈粮[79]。
鉴于陕西灾情奇重,在灾情爆发后的1928年,杨万春、朱庆澜、朱绍阳等发起五台山普济佛教会,以不涉政治,弘扬佛法、实行慈善为宗旨。拟定简章,呈由内务部及京师警察厅立案,在斋内老君堂二十二号成立会所。分设总务、救济、文牍、交际四股办理会务,会员公推朱庆澜为监督,杨万春为正会长,朱绍阳为副会长。遂即选派同仁,分担主任理事、干事、募赈员等职,筹办拯济事宜,并在五台山设公会一处[80]。在陕西各地积极赈济灾民,希望地方县政府能够协助其开展办理赈务。在实施陕赈的过程中,该会派员查放急赈洋十万元。其中此次施赈,“醴泉县共放洋3万元,三原县共15012.2元,泾阳县11650元,乾县31000元,咸阳县灾童3000元;又补助汉中十二邑赈款洋5000元;省垣佛教会灾童教养费300元,并助三原县祈祷大会洋100元;再印赈票八百,本合洋80元,以上总计放赈款洋97190.2元”[81]。
面对陕西残酷的灾情,天津华北赈灾会、上海中国济生会、无锡溥仁慈善会、无锡孝惠学社、北平金十字会和吉林广济慈善会等六个慈善团体积极施赈。从1929年3月赴灾区实施放赈,据上述组织统计,关中道各属多已三年无收,陕北道各县且有六年荒歉;“因交通阻断,数万石粮米、数万袋面粉,滞留在丰台和海州一带;只有少数粮食运往灾区,在泾阳县施放红粮2247包,现洋500元;澄城红粮2147包,现洋400元;耀县玉米1003包,现洋10200元,郿县现洋40300元,醴泉现洋25000元……在西安玫瑰女学校灾区男生现洋300元,郿县孤女路费现洋300元,西安孤儿院现洋300元……依靠当地公正热心人士,逐户查询,填给赈票,然后选合适地点,进行施放”[82]。“其中无锡孝惠学社倡办人唐慕潮将历年储备之救荒银委托朱子桥代购玉米红高粱7000包,全数捐助陕民[83]。此外,还有北平孝惠学社、中国济生会、华北灾赈会派代表唐宗郭、饶凤资携带现款16000元,籽种洋1000元,赴陕西各县放赈”[84]。
陕灾赈济会“由北平购置凿井新机20架,凿井新机为救灾利器,请当地税务局免征税收并放行;东北赈米1000包,每包计重200斤,共计赈米20万斤运入陕省。陕西省赈务会从1928年10月16日开办起,至1929年5月10日止收入赈捐各款及米面粮各项,开列清单如下。赈捐款项包括:国府两次拨赈款洋51000元,冯玉祥拨赈款5万元,孙维栋领到南京国府赈务会公债票样190万元,收到宋哲元拨捐各赈款洋7200元等各项赈捐合款洋190567.1元。收入米粮合计:运来面粉9520袋,收运来大米6901包;收运来米面粉27161袋;收运来小米1004包,运来红粮32包,运来玉米240包,以上各项为本会实际收到数目”[85]。
在陕西旱灾中,《大公报》对于陕西各地灾情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和密切的关注。在帮助灾民渡过饥荒的过程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更大程度的募集善款。《大公报》为了充分发挥舆论媒介的重要作用,从两个方面来着手赈灾,一方面积极进行宣传,向读者灌输捐款捐物的思想,来支持慈善赈济活动的进行;另一方面,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发挥自身作用,以实际的行动来促成救济事业的发展。《大公报》呼吁社会慈善家为陕灾助赈,许多社会慈善家热心捐助,亲自携款送到报社,如大画家郑海藏先生亲自交给记者钞票300元。银行公会及交通盐业等行同人捐款,更有文艺界名士数人,拟以文字书画出卖助赈。除此之外,社会底层民众的捐助,纷纷给予灾区尽绵薄之力,希望各尽其心,众流并进。
在《大公报》赈济陕灾的过程中,通过“陕赈周”这一活动募集赈款取得重要成果。《大公报》对灾区状况作了突出报道,希望能引起人民的同情仁爱之心。如以“三元救一命”为标题,来说明陕灾灾情的严重,灾民迫切需要救助。通过这种形式,呼吁读者以微小的代价来为灾区提供切实的帮助,使读者能够切实关注灾情,更利于募捐活动的开展。在赈款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如“1930年5月29日,陕赈周第一天共募得善款1300元,按三元救一命之比例,已足救济400人而有余。从陕赈周开始,大公报所受捐款应接不暇,收受赈款数量颇丰。“本社今日为止,经收陕灾统计为134000余元。本社经募陕灾,蒙中外读者之同情与信任,成绩甚佳。计经收之款(一)在宣传周以前者为3300元。(二)在宣传周中者,为68992.22元;(三)在宣传周后者,为188818.3元;(四)代转大连泰冬日报经券者,为31138.21元;(五)代售皮毛奖券者,为11940元。以上五项,合计为134252.26”[86]。《大公报》的舆论宣传发挥了作用,许多读者积极捐赠,并委托报社把赈款寄往灾区。
天津陕灾急赈会从1930年7月5日开始发行皮毛奖券和三元救一命慈善券,寻求政府及各界绅士赞助,在实施过程中发行一张,可付纪念章一枚,以资简捷,有赠品及各种配奖。其中皮革奖券共卖出四百张,收洋4000元整。收转大连《泰东日报》所募赈款22000元整。另外,“收到书画展览会捐品2000余件,售价3000余元。剩余的展品赴北戴河展览,现已售款600余元;此外,游园会筹款2500元,捐给陕灾1000元”[87]。在开奖过程中,要充分保证开奖公正;邀请中外绅士莅戈登堂监视,保证开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仁们购买奖券,即可赈灾亦可得奖,奖券销售数目,售出整本239本,零张480张,合16本,计共255本,计售洋75000元”[88]。
1927年到1932年陕西的旱灾异常严重,给陕西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一方面的原因是灾情重大,当时的各级政府在救灾过程中办理不利,甚至有地方军阀依然在横征暴敛,视民众性命如草芥。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对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和扩大,政府和救灾机构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有效预防措施。假如陕西各地的大型水利工程能够发挥作用,仓储制度有效施行,救灾物资储备准备充足,那么旱灾对于陕西的破坏就不会到如此严重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