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维业股份工程类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2020年公司关联方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收购了维业股份的29.99%股权并于当年8月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成为维业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维业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华发景龙”)50%股权及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建泰建设”)40%股权转让给维业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发景龙及建泰建设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5日及2021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1-002)。
维业股份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是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上游产业;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专业资质,资质齐全,能够与公司主业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因此在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水平的前提下,公司可能与维业股份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产生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类业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结合公司2021年度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等形式与维业股份新产生合同总额约为50亿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类业务。
对于通过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业务其额度预计基于100%中标率假设,由于招标人在每项具体工程招标时需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因此维业股份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上述业务可能涉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相比较其他业务,其单笔合同金额较大;且由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当期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
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50亿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据招标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与维业股份上述业务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具体执行等事宜。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与维业股份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对上述议案均回避了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过华实投资间接持有维业股份29.99%的股份,公司与维业股份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87527J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810.8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维业股份总资产2,996,709,224.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034,905.9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0,525,984.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64,384.77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工程类劳务服务等,相关定价均以招投标程序或市场同类产品及服务为定价原则,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维业股份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是国内建筑施工及装饰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专业资质。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均以招投标程序或市场同类产品及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对上述议案均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1,634,24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47,244,481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0年预计金额。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不包括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按照2020年7月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3、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4、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6、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8、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发集团总资产为361,840,497,311.93元,负债总额为254,773,928,679.55元,净资产为107,066,568,632.3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269,254,153.65元,净利润5,051,458,815.94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1、公司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西安、重庆、苏州、郑州、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报告期内,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半年,为稳财政、稳经济、稳就业,降低疫情防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多省市在土地出让环节为市场减压、企业纾困,并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从供、需两端助力市场复苏。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转向,中央强调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受此影响,杭州、沈阳、西安和宁波等19城相继加强调控,重点涉及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和增加房地产交易税费等措施。2020年8月,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出了“三道红线”的融资监管新规则。该政策是近年国家为房地产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出台的长效政策之一,旨在引导房地产行业控制整体杠杆,降低房地产行业风险,保障行业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持续提升运营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债务结构,稳健投资,强化抗风险能力。
年初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短暂受挫,2020年一季度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额及销售面积同比出现较大比例下降;但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叠加各房地产企业积极采取线上营销等多元化的营销方式,房地产市场呈现整体逐步回升的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累计同比增长7%,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累计增长2.6%和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2%,住宅销售额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0.8%。
从行业竞争来看,根据克而瑞信息集团(CRIC)(以下简称:克而瑞)统计信息显示,2020年房地产销售整体业绩规模增速放缓,部分大型房企销售金额虽有所提升,但内部分化明显,部分企业出现负增长。其中,TOP10和TOP30房企销售金额门槛分别达到2,780.1亿元和1,306.0亿元,同比增幅达14.4%和15.5%。从行业集中度看,TOP50房企销售额市占率为62.2%,TOP100房企市占率为76.2%。因此,在行业规模稳定的同时,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强者恒强态势有望延续,行业竞争和梯队分化也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更加注重在资源获取、成本管控和项目周转能力等管理实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20年2月25日向全体“19华发01”“19华发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
2、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向全体“16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3月3日向全体“16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20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3、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向全体“18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的利息。
4、公司已于2020年3月23日向全体“16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3月23日向全体“16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20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5、公司已于2020年9月14日向全体“19华发03”“19华发04”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9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期间的利息。
6、公司已于2020年8月19日向全体“16华发05”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的利息。
7、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6日向全体“15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8、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向全体“18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9、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发01,债券代码:15018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将“18华发01”第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1.00%,并以2020年2月4日至2月6日为回售申报期,于3月16日向全体有效申报回售的“18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截至申报期结束,本期债券所有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
10、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发03,债券代码:15094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将“18华发03”第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4.4%,并以2020年10月30日-11月03日为回售申报期,于12月10日向全体有效申报回售的“18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截至申报期结束,共有2亿元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本次2亿元回售公司债券已全额转售。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2020年6月9日,联合评级就本次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15华发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中诚信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分别进行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中诚信评级将密切关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中诚信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分别在联合评级网站、中诚信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2020年6月9日,联合评级就本次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20华发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评级就本次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20华发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根据联合评级、中诚信评级对信用等级的定义,“AAA”级别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复杂的市场环境,在董事局的战略引领和正确领导下,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签约销售金额首次突破千亿,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战略深耕、精准布局”投拓策略,投拓规模、投拓质量充分提升;锚定主业,科技赋能,深化“一核两翼”业务格局,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06亿元,同比增长53.87%;净利润45.60亿元,同比增长37.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218.44亿元,同比增长37.00%。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739.7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15.00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805.81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776.54万平方米。
(1)销售首破千亿,业务布局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影响、行业变化和市场波动,公司紧扣工程计划节点,积极做好资源统筹,全力推进全国项目的开发建设,以科学合理的铺排计划保障公司可售资源,努力将疫情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多元化的营销策略抢占市场先机,以线上售楼部、直播带货、入驻电商平台等多元化创新模式,强化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紧随市场形势,全力升级打造优+产品体系4.0,全新发布“品质中国 匠心筑家”品牌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品质。2020年,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205亿元,同比增长30.59%,销售面积504万平方米。根据克而瑞榜单显示,公司位列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榜第34名,相比2019年提升5位,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在公司销售实现历史性突破的同时,销售布局持续优化:珠海大区全年完成销售288亿元,销售占比24%,稳居珠海龙头地位;华东大区全年完成销售591亿元,销售占比49%;华南大区全年完成销售205亿元,销售占比17%;北方大区全年完成销售90亿元,销售占比7%;北京区域全年完成销售31亿元,销售占比3%。从销售区域分布看,2020年,公司全国化布局持续优化,形成了华东、珠海和华南大区协同发力的销售格局,“立足珠海、面向全国”的战略优势凸显。
(2)战略深耕精准布局,区域拓展成效斐然
报告期内,在全国化布局基础上,公司深入实施“战略深耕、精准布局”投拓策略,积极深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对已进入的核心城市加大布局力度,全面提高项目数量、业绩规模与品牌影响力等;项目拓展方式上,除传统招拍挂的方式外,积极运用合作开发、收并购、城市更新等多元化项目拓展模式,加大对非公开市场项目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综合运用多元化项目拓展方式,成功获取大量新项目,其中逾九成位于深耕城市,土地储备资源充足且较为优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05.81万平方米,其中,在长三角区域及长江经济带的土地储备面积占比为56.69%,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储备面积占比为41.64%,从土地储备的地理区域分布来看,公司对核心城市群的布局优势将进一步加强。
(3)产品体系迭代升级,科技+赋能产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品质中国 匠心筑家”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焕新为基础,以产品品质作为市场核心竞争力,迭代升级推出“优+产品体系4.0”,即全新华发6+1产品体系以及增值赋能四大维度。其中,“全新华发6+1产品体系”以全面有序的体系化思维打造完美人居;同时,始终围绕绿色健康、科技智能、人文情怀、匠心精工四大维度,赋予产品更多的超额附加值。目前,公司已形成涵盖刚需到高端的未来系、城市系、四季系、府系以及TOP系五大具有“华发印记”的产品系,荣膺亚洲不动产奖、广厦奖、鲁班奖等国际国内多项大奖。
在产品服务方面,公司积极实施“科技+”战略,以“关注每一位居者健康生活诉求”为设计理念,在助力住宅及创新人居建设的同时,持续增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目前已申请产品设计专利60余项,涵盖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等多个专业,多个项目获得国际国内“健康建筑”和“绿色建筑”认证,持续赋能城市高品质美好生活。
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具有前瞻性的创新业态。公司正式设立珠海人居生活研究院,积极落实人居生活、建筑科技、智能制造、数字技术等创新研究项目,不断强化与澳门大学等港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跨境合作,社区防疫等研究项目均取得积极进展;设计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华实中建取得“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认证,为探索新业务发展开辟新局面。
(4)“一核两翼”全面发展,业务格局全面深化
近年来,公司积极践行“一核两翼”业务战略,以住宅业务为核心,持续优化商业地产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打造“华发商都”等标杆商业品牌,成为独具竞争力的商业地产综合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商业地产业务新拓展城市及商业项目均创佳绩,以华发商都为代表的商业地产出租面积近20万平方米,租金收入超2.1亿元,商业运营管理效率全面提升。
公司在大力发展商业地产的同时,公司上下游产业链业务不断发展,在营销、设计、文传、园林等职能公司全面提质增效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打造华发商都、阅潮书店等高端商业、文化品牌,并稳步开拓物业资管、大健康、长租公寓等业务领域,全力推动主业转型升级。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以住宅为主业,商业地产与上下游产业链同步发展的“一核两翼”格局。
(5)资金管控水平不断提升,资本运作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面对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的形势,公司继续提升资金管控和资本运作水平:进一步强化总部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配,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多渠道多方式加强销售回款力度,加大存量资产及沉淀资金的盘活力度,强化现金流回笼速度;积极建设高效智能的资金管理系统,实现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工作效率双提升的发展格局;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成功落地永续中票、长租公寓类REITS、供应链ABS、超短融、境外美元债、商业地产CMBN等创新产品业务,进一步改善资金资本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各项融资产品评级均维持在“AAA”,为后续融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6)精细化管理优化提升,管控水平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在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公司继续强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充分发挥战略集采作用,三级管控架构进一步优化,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搭建成本七大核心管控体系,实现区域成本目标动态管理;健全公司招标采购体系,提升招采管控能力,成本管理更加精细化、体系化;三级管控架构进一步优化,实行运营和营销条线全线打通,大力推进运营管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发全流程管控;精细化管控措施加快落地,资金、财务、成本、招采等条线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建立行政督办常态化工作体系,审批效率成倍提升;稳步推进内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初步完成互联网营销闭环体系搭建,公司治理的数字化场景不断完善;不断加强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管控环节专项审计力度,强化线上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不断优化法务直管体系,切实为公司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7)党建业务互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在抗疫复产、脱贫攻坚、建设“幸福华发”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成功开展27例党业融合实践,推动公司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齐发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抗疫复产期间,股份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扬先锋模范精神,组织志愿队伍奔赴防疫一线,坚守岗位助力复工复产。
二是通过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严格保障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科学推进。疫情爆发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三级防控工作体系,于4月初全部复工完毕。快速行动,助力全国抗疫大局,全球采购爱心医用物资送达武汉、珠海、阳江等地,联合广大业主、商户积极抗疫。
三是切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扶贫方面,对口帮扶的阳江大洞村、爱国村已全面完成脱贫目标,结对帮扶的云南怒江保登村、里吾底村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珠海市斗门区榕益村“万企帮万村”建设进展顺利。公益方面,依托华发公益基金会力量成功开展了衣暖人心捐赠、慈善义诊、安全饮水工程等多个公益扶贫活动,持续为脱贫攻坚贡献爱心力量。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5。于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原收入准则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根据公司现行资产业务的实际情况,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合理地反映资产的使用期间,残值率估计更符合业务实质,本公司拟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本部共计523户,增加119户,减少3户,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权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珠海中心3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1名。董事局副主席汤建军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局副主席陈茵女士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独立董事张学兵先生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江华先生、独立董事张利国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维业股份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公告编号:2021-030)。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2,018,508.6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121,261,557.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36,032,377.66元、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14,036,012.06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297,867,298.4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73,462,648.67元。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188,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2,734,652.2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25元。截止2015年11月 20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993,503.25元,募集资金净额4,227,006,496.75元。
截止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03,904,598.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13,754,137.4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1,328,260.99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6,995,975.61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3,894,077.33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16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对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余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470,956,832.49元。
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由于各募投项目本年度销售结转情况不同,故导致各募投项目本年销售净利润率差异较大。
注5: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