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小丹香消玉殒。那么美的她惨遭毁容,作者也只能让她死,否则真是残忍。
她的结局,丁元英在之前是有所担心和预见的——干警察危险。
芮小丹也说了,再干两年退出。丁元英问:“为什么是两年而不是三年五年?”
其实芮小丹心里是有规划的。两年后,丁元英在德国的资产就解封了,她和丁元英的幸福生活就开始了。
该剧第一集就剧透了芮小丹的结局,然后以倒叙手法,用大量旁白叙事。就算不用这手法,芮小丹也得死,否则就没味道。从艺术美学上讲,就是悲剧之美。
鲁迅说,悲剧是“将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被毁灭的美德价值越高,毁灭的方式越残酷,后果越惨烈,就越是能震撼人心。
纵览古今中外文学作品,悲剧比比皆是。比如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雨果的《悲惨世界》,小仲马的《茶花女》;《红楼梦》,《活着》,《窦娥冤》等,多不胜数。
《天道》中,如果芮小丹和丁元英是个圆满的结局,艺术力量就大打折扣了。
只是,丁元英在接到芮小丹告知处境危险的电话后,没说一句话,也无动于衷,这一点,颇值得商榷。
如果是真事儿,肯定是放下电话就冲出去了。这个不必讨论。那就以戏论戏。
芮小丹父亲诘问了丁元英的“冷漠和麻木”,他的话应该代表了很多观众的观点。大意是:你丁元英对芮小丹影响很大,你劝个一句两句是很有效的,劝她不要铤而走险,真如此,芮小丹可能不会死。
我也是这样想。芮小丹面对的是四个亡命徒,四把枪。事发地离县城十五公里,是荒郊野外。她的胜算把握可以说是零。
虽然,她打了救援电话。满打满算,救援队伍赶到最快也得二十分钟。芮小丹仅靠一把枪,她一个人,如何能牵制得住?
以她的智商,不可能想不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说好听点,是英勇大义;说难听点,是耍个人英雄主义。
如果,让罪犯伏法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代价过高,也不合情理。
芮小丹爱警察,崇敬警察,但还没到百分百舍生忘死的程度。特别是,当她爱上丁元英之后。
法国作家莫里哀说:“爱情是伟大的导师,能教我们重新做人。”
那个夜晚,在阳台上,丁元英抱着她,看着满天星光,芮小丹像诗人一样呢喃细语,她幸福得像糖一样,要化掉了。
在她的生活愿景里,两年后,她辞了警察,和丁元英喝茶论道,听天籁盈耳,赏星光熠熠。
那么,对生活有如此美好憧憬的芮小丹,在生命即将遭遇重大危险前,警察的神圣荣誉感真地让她舍生取义,完全抛个人感情于不顾吗?
要是在抗美援朝战场上,我认为是肯定的,因为别无选择。中国将士只有两种选择:为国捐躯和侥幸活命,连苟且偷生都没有机会。
但芮小丹的拿生命冒险不合常理。原著我没看过,不知这个细节是怎样安排的。不管是原著还是编剧,这个细节经不起推敲。用崇高的英雄主义为个人生命写悲歌,只能是艺术的理想。
毕竟,故事背景是和平年代,不是抗美援朝。
我相信,原著豆豆或编剧对于这一细节,比读者(观众)都要斟酌得多。一句老话,艺术生活高于现实生活。
如果丁元英劝他不要铤而走险,先避其锋芒,芮小丹会听吗?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只能任人猜想,见仁见智。
我说我的。如果丁元英劝芮小丹避险,她会听。原因有二:
一、芮小丹对丁元英崇拜得无以复加,丁元英就是她的神。神能轻易引导极度的崇拜者。那些邪教教主一呼百应,即是此理。
二、客观情况不允许芮小丹冒险,以卵击石,后果在意料中。
芮小丹没得到丁元英的只言片语,她下不了台。警察的崇高,她一惯的一身正气,她越来越高的觉悟,怎能被“贪生怕死”毁了名节?她如果临阵逃脱了,还能回警队么?还有脸见丁元英么?
所以,某种角度上,是丁元英的“道”把芮小丹逼上绝路。
什么“道”?
芮小丹死后,她的同事对丁元英做笔录,详细询问了芮小丹打给丁元英的那个电话内容以及两个人的通话状态:
警察:“按纪律,她不该把案情告诉亲属,可是她告诉你了……你怎么可能什么都没说呢?至少得有个提醒吧?”
丁元英认为芮小丹从警6年,经验丰富,且对客观情况都有清晰地认识,不需要他提醒。
是这样吗?
丁元英的台词里有一句很关键:“过了几秒钟,小丹挂断了。”
为什么会等几秒钟才挂断?很明显,她在等她心中的“神”给她拿主见。然而,丁元英沉默了。
宁肯尊重对方的思想,而不尊重对方的生命,这是什么“道”?
丁元英张口闭口都是道,也无非是基督教,儒释道,王阳明心学一类,不会逃过这些范围。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些宗教或哲学里是如何看待生死的。
圣经里有这段话:“我们尊重生命,就应当时刻注重安全,切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该为了刺激或快感而冒险。我们绝不可危险地驾驶,也不该参与粗暴的或危险的体育活动。”
芮小丹审罪犯,攻心之法用的就是跟罪犯谈圣经的救赎,这来自丁元英的点化,说明丁元英对基督徒有研究。基督教如何尊重一个人的生命,丁元英不可能不知道。
儒学呢?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佛家有“割肉喂鹰”、“舍身饲虎”的故事,讲的是慈悲。藏地现在仍有许多瑜伽士裸身在丛林中,用自己的鲜血布施那些饥饿的蚊子。
尊重生命也是道教的一贯主张。道教反对轻生、自杀,反对杀戮,提倡洁身自好以修身养性,达到长生。
总之,不论哪种“道”,尊重生命是起码的。或许,丁元英像庄子一样有“鼓盆而歌”的超旷?
庄子老婆死了,他不但不哭,还一边敲着瓦缶一边唱歌。他认为死亡是自然变化,不必悲伤。
丁元英显然还没到那境界。因为芮小丹死后,他一口茶下去,吐出一大口殷红的血来。这口血像桃花一样开在他的心口上。这时,他才开始觉得痛。
满口经纶竟抵不过感情的用力一击。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振保与自己曾经舍弃的情人几年未见。忽地在电车上遇见了,情人言笑自如,说自己活得还不错。两人中有人落了泪,竟是振保。
他的情人分外诧异——这种境遇,落泪的怎么说也应该是她。
张爱玲的小说风靡不衰,原因之一是她对小说中人物心理的精准把握,写出一种无以言说的苍凉之美。
心,只有痛过才懂得悲悯。
故事开头,肖亚文就给芮小丹打了预防针,就给丁元英定了型:
她说丁元英“是魔是鬼都可以,根本不是人”,还郑重嘱咐芮小丹“千万不要动那种心思”,否则“就等于是把地狱之门打开了,除了自己受折磨,不会有第二种结果,这种不是人的人,是个女人都受不了。”
肖亚文是精明的实用主义,看透了红尘事。芮小丹是精致的理想主义,一个音符就能颠覆她的三观,不陷进去才怪。
当然,芮小丹也是令丁元英赏心悦目的。那晚,丁元英喝到高兴,说“今天这日子不醉,更待何时?”
不过,在爱的天平上,丁元英高,芮小丹低。丁元英是布道者,芮小丹是聆听者。不对等的爱只能以悲剧收场。
在丁元英心中,“道”高过一切。这样的男人,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合格的丈夫或情人。他会用心中的“道”淹没一切。
也可以说,他葬送了芮小丹的生命。
只是,芮小丹走后,他可能很快用心中的“道”抚平伤口,也可能给他的“道”注入一种新道。
谁知道呢。
个人观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