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炒米视角
古代女子私会情人的时候带上枕头,大概不太是为了方便,而是源于一个误会,源自于“愿荐枕席”一词。
最有名的案例,是唐朝“一个枕头引发的血案。”
大概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儿高阳公主和唐玄奘的高足(徒弟)辩机和尚之间的私情——因为一个玉枕而暴露,最后导致辩机和尚被腰斩于市的人伦惨剧。
一个小偷被官府抓了以后。竟然搜出了一个宫廷里面御用的玉枕。还引起了官府的重视。结果更骇人听闻的事情是,这个枕头竟然是从一个和尚的寺庙里偷出来的。
官府顺藤摸瓜,才发现这个和尚就是唐玄奘的高足,风流倜傥的辩机和尚;而这个玉枕的原主人,竟然正是已经嫁给当朝宰相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的高阳公主。
一时间,震惊了贵为天子的李世民。尽管可能高阳公主和惦记和尚之间的爱情是真爱;但这更是一个牵扯到政教上层的丑闻,于是以悲剧收尾,辩机和尚被腰斩于市。
但实际上,“枕头”作为“私情”的代名词,在历史上出现得非常早。
“昔者先王(指楚怀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
早在战国时期,宋玉在《高唐赋》的序言里就曾讲到“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一旦倾心于自己的情人。便会对自己的情人说“愿荐枕席”。“愿荐枕席”说完整,就是“愿荐自己为阁下枕席”。这这是一句相对比较隐晦的话,但也是表露女方心思的话。这就好比古人用“云雨”代表男女之事。
但是后来,李善注《洛神赋》时,所引的一段文字,却最终将“枕头”就逐步实物化了,成了定情信物了。
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缕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
文中记载了,“甄氏”的魂魄赠与曹植“玉缕金带枕”,以代表自己对子健的心思。
而原本曹植在《洛神赋》中,明明写的是,自己拿着玉佩去向洛神求欢,但洛神说人神有别,最后赠送了明珰(耳环)给曹植,以寄托情分。
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解玉佩而要之。嗟佳人之信修,羌习礼而明诗。……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珰。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
到了明朝的文学作品中,情人约会,送枕头成了标配。比如《西厢记》里,崔莺莺送张生的“鸳鸯枕”。
不知道曹子建知道此事,会不会哭笑不得?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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