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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大龙又来咯,周末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有没有遇到什么高兴的事呢,有的话可以和我分享哦,哈哈~
记得在2010年胡歌版的《神话》是我童年时期的回忆(一不小心暴露了年龄,问题不大)在《神话》的前八集中,有个小姐姐让我印象很深,是谁呢?就是扮演吕素这个角色的金莎!
金莎在当年也是非常火的,在《神话》中的演技令人称赞,可圈可点,而且颜值很高,有一种邻家女孩的气质,这也是她方面受欢迎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恐怕就是那首《星月神话》了吧,这首歌很多人都会跟着调调哼起来,熟悉的甚至情不自禁的唱起来。“千年以后的你会在哪里,身边有怎样风景,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却如此难以忘记……”是不是情不自禁的哼起来了?这首歌算是一代人的回忆了。
从《神话》过后,似乎就没有听过金莎的消息,最起码没有别的影视代表作品,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啥原因(知道的可以和我说说)只有这几年才逐渐让别人再次想到这个女孩,我偶尔得到她的消息是她为某项公益活动做慈善人,之后我才慢慢再次了解她。虽然她现在知名度不大,热度不高,但是她在某方面做的的确是值得让人称赞的!
就在我今天随意浏览微博的时候,偶尔看到金莎上了热搜!没错,上了微博热搜!按道理金莎没有什么什么可以上热搜的啊,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点开了热搜,看了才知道,原来金莎在微博上写了一份申明,是关于寻找歌曲著权人的,因为金莎对这首歌翻唱和发行,需要原著作人的同意,这才在微博上发表“寻人启事”。
不得不说金莎在这方面做的很让人称赞,因为在这个信息不值钱时代,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会变得不值钱!对于歌手来说,歌曲的著作权是他们尤为看重的一点,但对于现在的歌坛来说,很少有歌手会注意到这一点。
例如,某音上很火的《沙漠骆驼》就让其歌唱组合火了起来,但是被利益遮眼的他们并没有说明这首歌是他们的原创,导致现在被告上法庭,彻底凉凉!
金莎作为人气度不高的明星之一,并没有选择欺骗他人,蒙昧自己的良心,而是尽心尽力的找寻原作者,征得其同意才进行发行和录制!
这真的很难得,尤其是在当今的娱乐圈和歌坛来说,有些歌手没有征得原唱人的同意就随便进行翻唱和录制,这是对原著作人的欺骗和侮辱!真的希望那些不注重版权的歌手好好看看,自己做的到底羞不羞耻!
金莎在这件事上做的很正确,许多网友也是点赞同意,虽然她的人气不高,但是人品和态度是非常端正的!
或许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吧,金莎到现在也还是有一批属于自己的粉丝,在微博上看到金莎和粉丝的互动真好,希望这个女孩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努力做自己!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本期论点:对于金莎找寻著作人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粉丝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记点赞和关注哦!大龙娱乐汇,你我来相会,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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