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杨傲多
四川法院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三年来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600余件700余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0余人。这是记者近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楠介绍,全省67个法院就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案件等工作,与其他政法机关会签各类文件109个,促进公、检、法、司形成“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共识,在704件案件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保护未成年人,全省法院设立47个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成都两级法院建立数据库,收录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性侵类犯罪信息1025条,并向相关部门开放查询权限,推动落实教职员工、医务人员、出租车司机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群体前科报告和从业禁止制度,推动完善少年审判“信息链”。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常态化“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宣传3556场,受众近164万人次。通过对涉诉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亲职教育,督促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刘楠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探索构建集关爱、教育、防护、惩戒、矫正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数据保护体系;营造更加富有亲和力、人性化的宽松庭审氛围,及时跟踪、分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校园安全、性侵儿童、侵害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等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