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灵沼街道某村村民在没有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筹资金58万余元,在租赁的3.6亩土地上兴建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2018年12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现场负责施工的村民梁某洲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该宗土地性质为有条件建设区,现状为耕地,责令其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自行拆除新建的两个门房、两个香廊、一个门楼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非法占地3.6亩处以罚款36000元。后来梁某洲未自动履行土地处罚决定书,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市国土资源局向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由违法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内容予以强制执行。
某村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是该拆除?还是该保留?
经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4月,灵沼街道某村梁氏宗族村民提出关于举办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的申请。2017年9月,省文物局将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列为陕西省首批27个社区博物馆计划,并下拨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馆内布展。2018年10月,市政府下发2018-2021年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新建项目任务书,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拟建于灵沼街办某村,展陈面积300平方米。责任单位:高新文旅健康局,某村村委会。完成时限:2018-2020年。
鉴于此案的复杂性,2020年9月23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业务骨干、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文物科责人等五人作为听证员,举行灵沼街办怠于履行法院判决一案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听证员详细汇报了案情及案件诉讼经过;涉案当事人梁某洲及其代理人陈述了212户村民集资58万余元建设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的事实;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代表对梁某洲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耕地一案立案、查处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灵沼街办代表就落实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说明。听证会主持人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三方代表进行了辩论。五名听证员还就相关问题现场提问。在闭门评议环节,听证团围绕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建设者是梁某洲,还是某村参与集资的212户村民?梁氏宗祠博物馆是合法建筑,还是非法建筑物?下一步对梁氏宗祠博物馆应如何处理?客观、公正地发表评议意见。最后一致推选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高级律师赵永华当场宣布综合评议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1、本案自然人梁某洲作为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2、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保护历史古迹的角度,建议保留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不宜机械执法简单“一拆了之”;3、建议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高新区文旅局、某村委员等责任主体积极履职尽责,抓紧补报手续,把好事办实,避免法律知识欠缺的村民好心办错事的尴尬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是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检察院将推进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通过把争议问题摆在阳光下,达到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赢公信的预期效果。(文:韩卫 薛瑞;图: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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