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先读了两遍严歌苓的原著小说《芳华》之后,才走进了影院,去看冯小刚的《芳华》,准确地来说,这部电影我看得不过瘾,很多情绪被克制住了,还有一些敏感的东西被隐藏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有情怀的电影,是冯小刚式的情怀,是那一代文工团人的情怀,它讲述了一代文工团人的青春芳华和血色浪漫,更多的是泪弹式的追忆和伤怀,原著小说被搬上大银幕之后,出于种种原因,抽调了许多东西。
看完这部电影,有几个关键词不能不提。
关于善良和人性
不记得谁说过,我们越是大肆宣扬什么,就越是缺少什么。这个时代,似乎正是善良缺乏的时代,而善良本该是每个人心中自然生发的东西,如今却成了稀缺品,成了需要被鼓励被表扬的特质,这让人感觉有些悲哀。
小时候背三字经,头两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然而在那个平凡即伟大,背叛即正义的时代,善良的人往往最不被善待,甚至被人性的卑琐自私任意践踏,踏上一万只脚。
故事的主人公刘峰是个善良的人,他亲自去接新兵,帮文工团修理各种东西,帮结婚的战友打造沙发,帮着炊事班撵猪,帮任何人都不愿意碰的何小萍排舞,吃别人把馅儿挑走的饺子皮儿,帮战友们捎带各种东西,把进修的名额让给战友……用今天的话说,他善良的几乎没了人性。
然而,这么一个善良的人,最终没有被善待。只因为他没有克制住自己的情感,一种世间最美好最纯洁的感情,他等来的却是背叛,是出卖,在那些人的眼里成了不洁和肮脏的象征。
影片有句话很打动人,最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一直以来的活雷锋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后,看到他善良的何小萍,对这个集体中的每个人彻底寒了心,因为她也是不被善待的那一个,只有她看到了刘峰的好,看到了刘峰的善良。
刘峰走的那天,她抱着一箱子刘峰的各种标兵证书出来,忽然回头大声对刘峰说,明天走的时候记得叫我。何小萍的这一声显然是故意的,她就是要让身边的人看看,他们永远不配得到这些东西。
当一个时代中的大多数人都在怀疑甚至摧残善良时,当善良不被善良以待,当善良的人不敢公开做善良的事,不是善良的人出了问题,而是这个时代出了问题。
严歌苓在小说的开头说,这年头,大庭广众之下做好事,人们反而羞答答的。因为善良成了我们生活中的稀缺品,当一个人公开做善事,迎来的不是高歌和赞扬,而是怀疑和轻蔑。
有人会说他不怀好意,有人会说他借机炒作,有人会说他作秀,还有人会说他傻……当一个善良的人总是被这个社会以恶毒揣度时,那善良只能一点点被吞噬,直到消失的无影无踪。于是,我们看到倒地的老人不扶,看到良善被欺压缄口不言,看到需要帮助的人绕道而行……
鲁迅先生曾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这段话辛辣而又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国民的劣根性,然而这种劣根性并非与生俱来,而是时代造就的,是集体无意识造就的。
严歌苓的原著小说里,对于人善被人欺的那个时代,对于人性泯灭良知不存的那个时代,是有反思和忏悔的,是触及到了灵魂内核的,冯小刚的电影,则更多的是对那个时代芳华的追忆,是对一代文工团人命运轨迹的展示,情怀眼泪过多,深刻反思不足。
当然,这是他的聪明之处,也是他无奈之处吧?这芳华,是带着血泪的芳华。
突然想起郭德纲说相声时的一首定场诗:守法朝朝苦闷,强梁夜夜欢歌,公平正直挨饿,损人利己骑马骡,修桥补路眼瞎,杀人放火儿多,我到西天问佛,佛说,看他日后结果。
这首定场诗,用在一个特定的时代,似乎有几分道理。
关于青春和爱情
当年,他们正是二八年华,洋溢着青春的朝气蓬勃,对未来还有美好的幻想,然而,从进入部队文工团的那一刻开始,他们注定要把最美好的青春芳华留在这里,也留在心灵记忆的最深处。
冯小刚、严歌苓这一代人,是信奉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他们相信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样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迹,比如模范标兵刘峰。同时,他们也是一群把背叛当正义的一代人,当刘峰因为触摸事件被处罚,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开始站出来揭发好人刘峰,与他划清界限。
那时候的友情特别脆弱,青春特别漫长,充满残酷,人人没有秘密,不敢有秘密,人人喜欢打小报告,就像严歌苓在小说里说的,准备一个日记本,写的都不是真话,但却得编的有看头。
这是一代文工团人的青春芳华,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离开这个大集体,大家庭,所以当影片里放到文工团被传将永久解散时,每个人都不敢相信,更不能接受,她们把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热血洒在这里,这里有他们的一切荣誉和理想,平凡和伟大,爱情和美好。
木心先生有一首诗《从前慢》,里面有句话说: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道出了那个时代缓慢而绵长,压抑而克制的情感。
那时候,爱一个人,是可以等到她长大,等到她吐露芳华,等到合适的时候,犹犹豫豫地对那个人吐露心事。那时候爱一个人,会把所有的想死写尽一张张情书里,小心翼翼地折叠好,怀着忐忑而紧张的心情,偷偷地塞给喜欢的人。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可以用尽一生去等待,等待一个机会,等待一句话。
刘峰爱林丁丁,却又怕耽误她的政治前途,于是等到她入党后才表白;萧穗子喜欢陈灿,犹豫了很久,终于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何小萍(原著里为何小曼)喜欢刘峰,等到人过中年才说出当年那句话。
他们都爱的太隐忍,太克制,他们压抑着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只为等到那个人更好,更优秀。那时候的爱情,要在心里酝酿多年,直到浓的化不开,直到终于无法压制,才展开信拿起笔,写一封常常的情书,把思念化成一句句甜言蜜语;或者一把将那个人拥入怀,用双臂的力量,让被爱的人感受到爱的无言和深切。
严歌苓说,一个人的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刘峰的身心始终深爱着林丁丁,虽然她曾出卖了他。影片给了善良的刘峰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虽然战争让他失去了右臂,但他收获了另一个人——何小萍的爱情。
在严歌苓的小说中,这一群当年青春芳华的文艺兵,他们的结局并不美好。刘峰的老婆跟人跑了,他跑到海南做盗版书,养活家中老母和女儿,再后来跟一个做那种生意的发廊妹小惠有过两年的同居生活。人生的最后纪念,曾得了精神病又痊愈的何小曼(影片中叫何小萍)陪他走完了最后一程,他是得了肠癌死的。
至于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人,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浮浮沉沉,各自都有过辛酸苦辣的人生,再相聚时,青春远去,爱情消逝,芳华已老,她们成了年过半百的单身女人,而善良的刘峰,始终是她们所有人集体忏悔和愧疚的对象。
那是一个多么残忍而又让人怀念的时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