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天道》里,丁元英一再提及文化属性这个概念,并认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化属性,而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文化属性影响了主体的命运。就此而言,芮小丹的牺牲也成为了文化属性支配的结果。
其实对这个名词并没有太专业的理解,仅仅谈谈自以为的理解。
关于设定芮小丹的死,本心来讲,真的不愿接受这样的命运安排。作为女主角,芮小丹的死让人真心意难平,不管是原著的自杀还是剧中的牺牲。
当然,以她刑警职业以及个性所展示出的文化属性来看待她的牺牲,倒也合乎逻辑。毕竟,这是个绝对高危的职业。她自己对此有清楚的认知,但却以超越常人对生死的态度,以英雄主义的无畏和献身精神来平静面对。
这也是芮小丹与父母之间最大的分歧,尤其是父亲。没有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总是置身危险环境之中。况且,芮父凭借职业敏感以及对女儿前途的考虑,希望她做演员或者做编剧,只是,芮小丹很有自己的主见。
这也是丁元英感到无能为力的地方。即便丁元英已经将世事看透,对世俗之事采取的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包容、怜悯,甚而是冷眼旁观,但对于让自己心动的红颜知己,他并不能做到如对其他人那样无动于衷。因此,本着安全的考虑,丁元英字斟句酌地提示芮小丹脱离这个职业,但她坚持自己的选择。这成为ta们之间的一个结。
客观的危险因素不去除,生命遇到危险的概率总会高于常人。
以现在的生命观念衡量,对于剧中设计的路遇逃犯多人竟然只身应对,而且还是女性的情况,十分不能认同。
即使她是警察,没有避险的权力,但是,她可以求援,在车里时刻关注逃犯动向,等到队友到来一起行动。毕竟,几个逃犯此时并没有正在实施犯罪,没有紧迫到非要警察出手解救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程度。她没有必要非得牺牲自己!
这倒让人想到以前的教育,鼓励责任,轻视生命,比如对赖宁救火而牺牲自己给予英雄的称号,等等。难道这个结局的设计是受此观念的影响?
剧中的安排是失血过多牺牲,书中的结局是自杀,让失去双脚、严重毁容的芮小丹朝自己胸口开了一枪。
以文化属性来解释芮小丹的死,那么主动给自己一枪更能升华这个概念对个体命运的掌控。殉职,则侧重职业的文化属性对个体的影响,减弱了个体内在意识的能动作用。
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是结束此时的肉体痛苦和余生的煎熬,绝不贪恋此生的长短。这其实也算是悟道了吧!
这就与丁元英对生死的看法达到了一致。他绝对不会让自己孝顺的名头建立在父亲的痛苦之上,倒宁愿他没有痛苦地安然离去。他不贪恋与亲人间的肉身相见,甚至于对此世的活也没有过多的贪求。就如同与韩楚风谈到可能被林雨峰杀害时那种坦然面对死亡的从容,的确是视死如归般自然,轻飘飘一句“我就当下随缘了”,何等的云淡风轻。
至于有人说芮小丹的死归因于女人属性,这个看法实在不能苟同。难道女人与男人在一起就要以死明志?是否太宋明理学影响下的女人对男人的依附心理了?
分析认为芮小丹无法站着与丁元英对话,所以自杀,这个理由好牵强。如果这是女人属性,那么丁元英前妻怎么没有自杀?
而且,从肖亚文的口中得知的丁元英前妻的信息,也是一位悟性极高的人,并且对丁元英的剖析也称得上深刻:他对世俗文化有着居高临下的包容。
作为妻子,她当然也希望站着与他平等对话。但是,这样一位对丁元英有深刻体认的女性,选择了离开,而且非常及时,仅仅半年时间就结束了他们的婚姻。
既然从剧中可以看出芮小丹也是一位很有慧根的人,那么她怎可能仅仅因为所谓的不能站着对话就自杀。相反,剧中一再展示的是,芮小丹从未有与丁元英长相厮守的心思。她只是珍惜现在的相互守候,连女性最容易陷入的婚姻,她都不曾设想过。从这一点来看,她对这份情感的处理倒有了出世式的自如自在。
至于王庙村扶贫礼物的因果报应到芮小丹身上,仍然不是太说得通。
这次高明的商业布局,给贫穷的王庙村带来了利益。作为推动者,芮小丹总该算是有点功德吧。虽然给乐圣带来了巨大的商业损失,但这都是丁元英的设计,而且最后促成的双方合作可说是共赢了,只是中间发生了极具戏剧性的明争暗斗。至于说林雨峰的自杀,他可是死在芮小丹牺牲之后。如果说他们之间有因果之说,岂不是因果倒置了。
综上,职业危险系数高为芮小丹牺牲提供了客观的基础,对现世生命的无所贪恋以及对生命尊严的维护让其能够当生则生,当死则死。的确死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