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汪昌陆
曹雪芹在塑造人物时,喜欢采用“捉对”的手法,如有贾宝玉就有一个甄宝玉,有林黛玉就有一个薛宝钗,有贾母就有一个刘姥姥,有凤姐就有一个尤氏,有袭人就有一个晴雯等等。袭人和晴雯是贾宝玉身边最受宠、最得力的两个一等大丫头,俩人从小就被贾母派到贾宝玉“屋里”来,一直陪伴并见证宝玉一起成长,被宝玉视为左膀和右臂,甚至是种倚靠。
但是,这样一对日夜陪护在贾宝玉身边的两个“屋里人”,其性格、为人及处世风格却不尽相同,甚至是千差万别,由此也造成了日后迥异的人生,令人深思。
一、同为贫寒,性格及志向不同
袭人和晴雯是怡红院里最出色的两个丫头,都是穷苦出身,都是贾母送给贾宝玉使唤的,都不是家生奴才。
袭人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她原系贾母之婢,后侍史湘云几年,又与了宝玉。晴雯自小就是个可怜的孩子,不知乡关何处?父母是谁?什么姓氏?在十岁的时候,被赖大家的买来,因贾母喜欢,遂将她当作一件礼品“孝敬”送给了贾母。
袭人贤惠端庄,忠于职守。晴雯风流灵巧,娇俏伶俐。俩人经过贾母的调教,都领会并具备伺候人的要领,贾母有意将二人放在宝玉身边,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袭人的优点及长处是对人忠诚和气,处事稳重,尽心尽力,富有心机。其判词云: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袭人温柔和顺,又似桂如兰,还带有奴性:
“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伏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三回)。
袭人凡事殷勤小心,对于铺床叠被,伺候穿衣、上学,保管那劳什子玉,端水喂药等,都亲力亲为。园中的果子熟了,她要先敬奉主子,自己从不先受用,在大观园里深得人心,连下人小红、佳惠也对她十分信服,是出了名的贤人。这些正是贾母放心之处。
晴雯聪明美貌,风流灵巧,能做一手好针线。晴雯个性倔强要强,是个直来直去的人。她来到怡红院后,过着千金小姐的生活,逐渐养成了“心比天高”、动辄暴跳的“爆炭”性格,且得理不饶人。她追求平等,爱随自己的性子行事,不喜欢巴结讨好主子,也没有尊卑贵贱意识,常和宝玉顶嘴。
晴雯不矫情,也没有太高的奢望。不在背后做小动作,特别看重自己的人格自尊,洁身自好。不喜欢和宝玉动手动脚,始终与宝玉保持必要的“距离”,绝不越雷池半步。
二、相同处境,处世风格及结局不同
袭人和晴雯在同一屋檐下,都肩负着服侍贾宝玉的“光荣任务”,理应情同手足,相互关心,相互照顾,但由于性格及行事风格不同,俩人命运及结局也不尽相同。
袭人姓花,原名珍珠,宝玉知其姓花,便从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中,取“花袭人”三字作她姓名。袭人素有争荣夸耀之心,又很工于心计。她“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那么将来就可能成为宝玉之妾了,为了达到目的,袭人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使尽手段!
她深知宝玉“任情恣性”,对所有的女性都充满敬爱之意。先是规劝,欲让宝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走仕途经济之路。归劝无效后,袭人另辟蹊径:
“可巧有赎身之论,故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规箴”(第十九回)。
袭人假意说她家里明年要赎她回去,说得宝玉信以为真,泪流满面。然后袭人以此为契机,答应留下来,并提出了要宝玉依从“三件事”。
第一件,是忌口说那些生生死死的痴话;第二件,“作出个喜欢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不去讥讽那些“读书上进的人”;“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第三件,袭人称之为“更要紧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第十九回)。宝玉都点头应允。
袭人说的三件事,第一件是应景的,第二和第三件才是核心。她规劝宝玉收敛那些异常言行,把心思放在读书上,目的在于宝玉能有一个好前程,同时也就大大减少了宝玉与其它众女孩厮混的时间与机会。
宝玉挨打后,袭人在王夫人处道:
“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
这句话反映出袭人为宝玉的长远着想,彰显了袭人的远见卓识,此话正说到了王夫人的心坎上,王夫人听了直叫“我的儿”。
“我的儿”包含着王夫人对袭人的无限感激与信任。紧接着王夫人就以种种方式确定了她“妾”的地位,从自己月例中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去。以后凡是有赵姨娘周姨娘的,都有袭人的。
后来袭人的母亲死了,回家守丧,凤姐非常重视,临行时在派车派人和穿戴上都特别关照,左叮嘱右检查,这一切都表明她享受的是姨娘的待遇。
晴雯为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其判词云: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晴雯的名字由此提炼而成。
端午节晴雯不慎将扇子跌折,宝玉斥责晴雯为“蠢才”,引起晴雯的强烈不满,对宝玉直言顶撞,这时袭人推晴雯道:
“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
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晴雯的话无比尖锐,“刺”得袭人下不了台。她还嘲笑袭人是“西洋花点子哈巴儿”。
秋纹奉宝玉之命送桂花,得到王夫人赠送的两件衣裳,回来炫耀,晴雯当场就对得了小惠而向王夫人叩首谢恩的秋纹进行猛烈嘲弄与抨击,其中也透露出对王夫人的不满。
小红被王熙凤派回去拿荷包,晴雯见了冷笑道:
“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上才算好的呢!”
她得知坠儿偷了虾须镯,就用一丈青向坠儿手上乱戳,口内骂道:
“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
由于晴雯桀骜不驯的性格,在怡红院里处处树敌。
但晴雯也有不少优点,否则宝玉也不会无限制倚宠她。她不光容貌出众,还心灵手巧。关键时刻,能替宝玉分忧解难。
宝玉为烧破的雀金裘而苦恼时,她拖着病弱的身体,咬牙坚持,用别人不会的“界线法”连夜“病补雀金裘”,成功化解了“风险”。面对贾政的临时“抽检”,她急中生智,巧设逃课计,让宝玉成功逃脱严父的“检阅”与“苛责”。
晴雯争强好胜、锋芒毕露的性格决定了她悲惨的命运。晴雯平时毫无忧患意识,说话行事也毫无顾忌。她的一张嘴更是得罪了不少人,贾府的太太、婆子们把晴雯视为狐狸精、眼中钉,纷纷在王夫人“投诉”告状,造谣中伤晴雯。
王善保家的奉王夫人之命带人抄检怡红院时,她:
“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
并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了一顿。
“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在抄检大观园之后,王夫人便将“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睛雯硬撵了出去,晴雯不久就凄惨而死。
三、同喻为花,寄寓情感及倾向不同
曹雪芹十分钟爱女孩,根据各人性格与命运,把女孩比作相应的花,如林黛玉为芙蓉花,薛宝钗为牡丹花,贾元春为昙花,贾探春为杏花等等,那么曹公把袭人喻为何种花呢?
第六十三回写到,
“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着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从签诗和签注可知,作者将袭人比作桃花。“桃红又是一年春”,出自宋代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郞来问津。武陵别景,就是说陶渊明《桃花源记》里的桃花源。
由于八十回后文稿遗失,久在花团锦簇大观园中的袭人,不知是否能找到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桃花源?也不知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曹公把晴雯比作芙蓉之神:
“独有宝玉一心凄楚,回至园中,猛然见池上芙蓉,想起小丫鬟说晴雯作了芙蓉之神,不觉又喜欢起来,乃看着芙蓉嗟叹了一会”(第七十八回)。
芙蓉最早原是荷花的别称。《离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认为裳。”现在多称木芙蓉为芙蓉。木芙蓉八九月开花,花冠白色或淡红色,与荷花平分秋色。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有“芙蓉如面柳如眉”,所以木芙蓉也代指美女。
《红楼梦》素有“晴为黛影,袭为钗副”之说,即晴雯品格言行有如黛玉,袭人类似宝钗。晴雯个性张扬,眼里揉不得沙子。袭人就大不一样了,工作兢兢业业,善于处理及照顾周边人际关系,在大观园里人人都夸奖她,对宝玉更是“花气袭人知昼暖”,温柔体贴。
在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中,袭人虽然三次含羞,但最终还是与宝玉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这是因为“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所以她就半推半就,顺水推舟与宝玉发生关系,偷吃禁果。
其实,曹公对袭人做法并不大赞赏。宝玉神游太虚幻境,已经被警幻秘授云雨之事,梦遗醒来,第一个发现的就是袭人。按理来说,袭人应该极力回避,“非礼勿言,非礼勿听”,但袭人偏偏没有,她却主动问起了宝玉梦中之事。
袭人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
很明显,此时她对男女之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此才会试探性询问并就势与宝玉初试云雨情。初试云雨后,袭人自认为与宝玉就是一家人了,以“我们”自居,结果遭到晴雯无情讥笑和嘲讽,直至后来挨了宝玉的“窝心脚”后,其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才有所醒悟和收敛。
而晴雯与宝玉始终保持纯洁上下级关系,晴雯在临死前对宝玉说:
“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晴雯死后,宝玉非常痛心,于是“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用冰縠撰写了前序后歌的《芙蓉女儿诔》,说晴雯:
“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对晴雯给予高度赞扬,对晴雯饱含一腔深情与不舍。
从文本看,曹公明里暗里对宝玉这两个最重要的“屋里人”处处对照。
晴雯虽迟至第八回才出场,但第五回薄命司册辞里第一个介绍的人物却是晴雯,晴雯位列“又副册”首位,袭人却为第二位。
曹公对袭人与宝玉“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嗤之以鼻,只不过巧借晴雯之口罢了。
后来,宝玉对袭人越来越为信任,是有怀疑的:
“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第七十七回)。
宝玉挨打后,宝玉担忧黛玉,要表达一下心意,就先支走了袭人,特意叫晴雯送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给黛玉,黛玉思索之后的恍然醒悟,然后写了题帕三绝。这样绝密之事叫晴雯去,是对晴雯的信任。
晴雯死后,贾母曾叹息说:
“但晴雯那丫头我看她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她,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此句“但”字说明贾母把晴雯看得很重,“只她”更说明只有晴雯将来才能成为宝玉的妾,连“贤”袭人也不够格。
续作中,宝玉和宝钗结婚后,宝玉摒弃红尘,遁入空门,袭人听从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终于离开了“刀搁在脖子也不出去”的贾府,嫁给了优伶蒋玉菡。
袭人和晴雯,作为怡红院双璧最终都没留在贾宝玉身边,只能被多情公子空牵念,叹无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