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6月28日,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法治环境组工作会议在文昌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奋力朝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鸿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覃琪涛就法治环境组在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读,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化环境组执行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欧顺红就《柳州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化环境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陈鸿宁指出,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届创城工作的成效和正视出现的问题,不改初心、迎难而上,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努力推动全市法治进程实现新的飞跃。
陈鸿宁强调,争创文明城市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创城工作覆盖面广,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创建“一把手”工作机制,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专题加以研究,找到问题症结所在,
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同时强化协作、互相配合,做到资源共享,共同解决跨部门、跨辖区的问题,凝聚起创城的强大合力。此外要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陈鸿宁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定期检查督查制度,7月开始将对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秋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市司法局局长李绯,市民政局局长韦宏以及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作者 | 桂晨博
丈夫买房赠“小三”?妻子诉请法院要求返还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包养“小三”,且为其购买房产?听到这,妻子往往已暴跳如雷,陷入和“小三”口舌之争,但理性的妻子却懂得用法律维权。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妻子到法院起诉要求“小三”退回丈夫所赠送钱款的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丁某与彭某系夫妻关系,两人离开家乡来南宁经营家族生意十余年。2016年,丁某无意间在彭某战友的微信朋友圈发现彭某带着曾某到武汉参加战友聚会,但彭某极力否认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8年2月初,丁某得知彭某为曾某购买的房屋支付了首付款,并多次向曾某的银行账户转款,至此,彭某不得已才承认其与曾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经与曾某多次协商退回彭某赠与的钱款无果后,丁某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返还其丈夫彭某赠与的钱款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与彭某系夫妻关系,彭某未经丁某同意,私下赠与曾某钱财,无权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道德,侵害了丁某的民事权利,因此彭某对曾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遂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判决彭某对曾某的赠与无效;曾某返还丁某人民币103000元及相应利息。
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作者 | 谭淑丹
宜州开展“6.26”禁毒宣传百人环城骑行活动
6月26日上午,宜州区2018年“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在城南广场举行,宜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100名骑手志愿者开展禁毒宣传环城骑行活动。
宜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常务副主任覃泽勤出席活动并讲话,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陆岸主持宣传日活动。宜州区禁毒办、禁毒成员单位、公安分局、自行车运动协会以及河池学院禁毒志愿者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覃泽勤在讲话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今天的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宜州禁毒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和措施,不断加大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宜州掀起全民禁毒热潮,营造浓厚的国际禁毒日宣传氛围。
覃泽勤指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都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禁毒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考虑,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推进,切实巩固禁毒成果。
覃泽勤要求,公安部门要加大贩毒吸毒的打击力度,加强娱乐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监管,切实抓好禁吸戒毒工作。综治、宣传、教育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形成全民禁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识毒、拒毒、防毒意识,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共同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覃泽勤最后宣布禁毒宣传日活动开始。在宣传活动上,陆岸带领与会人员一同攥起右拳,宣读了禁毒誓词。宜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代表也在仪式上作了发言。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禁毒成员单位和禁毒志愿者积极向市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反邪教宣传资料、国家安全宣传资料、综合治理宣传资料等,普及相关法律和毒品预防知识,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抵制毒品侵害,当好禁毒的宣传员、战斗员和帮教员,共同营造安宁、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随后,宜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的100名骑手志愿者从城南广场出发,通过环城骑行的方式,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生活理念。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表明了宜州区严厉打击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决心,提升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为宜州深入推进禁毒工作、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 吴镇全 周衡
港北法院国际禁毒日前夕公开宣判8起涉毒案
2018年6月22日下午,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8起涉毒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李军、周健强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20000元不等。这8起案件中,运输毒品1件,贩卖毒品7件。
2018年2月5日9时许,被告人李军从贵港市港北区汽车东站租乘一辆出租车从贵港市往广西上思县。在上思县郊外的一个木板厂附近的路边,被告人李军从他人手中接到1包毒品海洛因。后被告人李军将该包毒品海洛因放在所乘坐的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底下,并乘坐该出租车从上思县返往贵港市城区。当天21时50分许,被告人李军在所乘坐的出租车回到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332县道往贵港方向岔路口附近时被公安查获。民警当场从被告人李军所乘坐的出租车的副驾驶座位底下查获净重347.89克的毒品海洛因1包。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8年3月3日下午,张华向被告人周健强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将5100元人民币毒资通过微信转账给周健强。同日22时许,周健强在贵港市港北区唐人街地下停车场附近将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张华。刚交易完即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从张华身上缴获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15.11克)。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健强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另外6起案件中,被告人姜晓才、彭晨安等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1个月不等。据刑庭副庭长介绍,这8名被告人年龄普遍较轻,其中最小的仅有19岁。从该院近几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毒品犯罪年龄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惩治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高发势头。截止6月22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87件,结案72件,判处犯罪分子7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4人。
作者 | 李静蕊
合浦县法院集中宣判五起涉毒案件
2018年6月26日,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时,合浦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马某、陈某、刘某、李某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等5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向他人销售少量毒品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都是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合浦法院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6月份,共依法判处各类涉毒案件93件97人,在前一个月的“全民禁毒月”中,该院围绕今年禁毒日主题“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通过深入村(社区)普法、送法进校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普法活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 | 叶晓玲
勾结境外毒犯谋大财 贩卖毒品未成终被抓
为牟取非法利益,苏某向越南毒贩购买大量毒品海洛因后转手出售,正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日前,苏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宁明县人民检察审查起诉。
2018年3月,一名男子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苏某,称有老板要高价购买大量毒品海洛因,让苏某寻找货源,苏某为之心动。苏某在我国境内探寻几日后,仍无法收购到大量毒品,便想到向越南一昔日好友“阿德”求购毒品。2018年4月6日,“阿德”携带两块毒品海洛因到达中越边境,苏某接取毒品海洛因后藏匿于本村路边草丛中,随后约买家在凭祥汽车站交易。4月9日,苏某与买家碰头后,到路边取回毒品海洛因,在一辆轿车上与买家验货、点钱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缴获涉案两块毒品海洛因700多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 | 王绍阳
阳朔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月26日上午,阳朔县人民法院响应县委号召,积极参加阳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该院共派出20名干警,出动2辆张贴宣传横幅的车辆,沿着县城主干道进行巡游宣传。
在西街小广场,法院干警们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和宣传物品,并结合真实案例向过往行人讲解禁毒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参观扫黑除恶成果展板和禁毒宣传展板,进一步提高群众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及物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 | 徐弘
岑溪市建立桂粤边界党建引领·反邪教“前沿岗哨”
近年来,岑溪市整合社会资源,在国道324线毗邻广东的筋竹镇,通过政法单位和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党组织共建联建,建立了首个桂粤边界“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成了党建引领·反邪教“前沿岗哨”,打造了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全区首个乡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位于毗邻广东的岑溪市人民法院筋竹法庭,被誉为广西政法系统司法最前沿阵地。在市委政法委的主导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搭建党员履职平台,建立党员各类教育管理和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牢牢粘合。政法、综治单位、村屯等党建联建党组织开展共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优势,以党建铸魂,以司法擎帜,与时俱进打造“支部+阵地、支部+审判、支部+巡回、支部+送达执行、支部+法治宣传、支部+互联网”6个平台,通过平台,推动政法干警担当作为,引导党员干警立足岗位作奉献、当先锋,实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铸造了新时代基层政法、综治、防范等工作的党建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岑溪市利用基层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阵地为反邪教工作增加了新生力量和活动阵地,为青少年学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提供了活动场所。基地以“崇尚科学,拒绝邪教”为主题,用漫画的形式,从邪教的本质特征、骗人手法、恶行危害及如何应对处理邪教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大量触目惊心的事例和生动详实的资料,深刻揭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使群众、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增强防邪、拒邪意识,构筑防邪反邪思想防线。
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的建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桂粤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开展,同时也为净化社会环境和开展教育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该市充分发挥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的反邪教宣传主阵地作用,有计划,分批次的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和群众到基地参观学习和接受教育;同时不断探索实践,充分发挥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的示范效应,做到既传播知识,又启迪思想。还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的工作目标,以维护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主线,以“乡镇、村屯无邪教创建”、“无邪教校园创建”、在宗教领域和学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提升防范处置效能、消减邪教活动能量、消除邪教现实危害和潜在危险为着力点,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 | 李继远 林斯
防城港中院院长韦武斌到防城区法院调研督导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和防城港市委“大学习、大调研、大策划、大落实”的活动要求,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武斌带领调研组一行4人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防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向中院调研组详细汇报了今年以来该院的各项工作情况,特别是审判执行重点指标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短板弱项。
随后,两级法院就如何提高结案率以及送达、立案、执行、司法鉴定等问题进行讨论。中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及执行庭(局)、审管办领导就今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
韦武斌肯定了防城区法院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韦武斌要求:一要突出问题导向,抓重点指标,抓“关键少数”,抓队伍保障,围绕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力冲刺完成好年中工作;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围绕质效指标开展工作,多研究实际问题,多想解决办法;三要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行,形成工作合力;四要加强协调沟通,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院庭领导“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多措并举提高质效;五要坚持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以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守底线明高线,增强责任心,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圆满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中院分管民商事、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世浩和执行庭(局)毛振、审管办黄玉霞等部门领导,以及防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坚和党组成员、执行庭(局)负责人张健平及民事、商事、执行、审管办等部门领导参加调研座谈会。
作者 | 招子文
钦南区法院:召开司法警察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树警队严明纪律作风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警察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升警队的“精气神”,6月26日上午,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组织大队全体干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会议由法警大队大队长张顺华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邱曼莉参加会议。
会上,张顺华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组织学习了《法官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自治区高院《关于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的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法警要进一步认清新常态,领会新要求,适应新环境,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随后,邱曼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向与会干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政治上敏锐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行动上清正廉明;二是要严格自身纪律作风,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注意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四是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不放松,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作者 | 陆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