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西哥文学大师、拉美文学大爆炸主将卡洛斯·福恩特斯的短篇作品集《盲人之歌》由袁婧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卡洛斯·富恩特斯(1928-2012),墨西哥著名作家、文人、外交家,西语美洲文坛最出类拔萃的作家之一,与加西亚·马尔克斯、巴尔加斯·略萨、胡利奥·科塔萨尔并称“拉美文学爆炸”四主将。1977年,荣获西语美洲最负盛名的文学奖项罗慕洛·加列戈斯国际小说奖;1987年,荣获素有“西语世界诺贝尔文学奖”之称的塞万提斯文学奖;1994年,荣获西班牙著名文学奖项阿斯图里亚斯王子奖。
卡洛斯·富恩特斯(1928-2012)
短篇小说集《盲人之歌》首版于1964年,是卡洛斯·富恩特斯出道第十年的成熟之作,也是他的第二部短篇作品集。全书由七篇充满魔幻色彩的奇妙故事构成,分别是《两个埃莱娜》《娃娃女王》《命中注定》《旧道德》《生活的代价》《纯洁的心灵》和《捉海蛇》,其中有四篇都曾被改编成电影搬上大荧幕。
每篇故事构思精巧,情节设计充满戏剧性,主人公的命运往往在结尾处陡然逆转,令人始料不及。
本书标题“盲人之歌”出自西班牙诗人伊塔大司铎胡安·鲁伊斯十四世纪编纂的一部诗歌汇编集《真爱之书》的最后一部分。本书出版时间与富恩特斯的处女作《戴面具的日子》相隔十年,在这十年中,通过创作《最明净的地区》《良心》《阿尔特米奥·克罗斯之死》《奥拉》这四部长篇作品,富恩特斯积累了丰富的写作经验和娴熟的写作技巧,这一切都使得1964年问世的《盲人之歌》能够成为作家当之无愧的经典力作。
精彩书摘
娃娃女王
(作者:卡洛斯·富恩特斯)
致玛丽亚·皮拉尔和何塞·多诺索
一
我来了,是那张特别的卡片让我想起她的存在。我在一本早已遗忘的书里发现了卡片,洇透纸张的稚嫩笔迹在书页中若隐若现。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整理藏书,书架最上层的几本很久都没动过,与它们的重逢给我带来接连不断的惊喜。因为时间太久,书页边缘已经变得毛毛糙糙,金粉和灰屑的混合物落在我的手上,唤起我对某些身体上的脂粉的记忆——那些身体起初是在梦里隐约窥见,而后又在我们被领去看第一场芭蕾演出时成为令人失望的现实。那是一本属于我的童年的书,或许也曾出现在很多孩子的童年里。书中讲述一系列多少有些可怕的训诫故事,让我们扑到长辈的膝头,一次又一次地问:为什么?孩子对父母忘恩负义,姑娘被马夫拐骗后羞耻地回家或是欣然离家,老头以免去抵押为交换、娶来饱受恐吓的家庭中最甜美也最悲伤的女孩,这都是为什么?我已经忘了这些问题的答案。只看到从斑斑点点的书页中飘下一张白色卡片,上面是阿米拉米亚张牙舞爪的字迹:阿米拉米亚没忘几她的小伙伴,来我花的地方找我。
卡片背面画着一条从X出发的小路,X无疑指向公园里的那把长椅——我少年时抗拒烦人的义务教育,常常抛下课业,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看书。我那时候看的书虽然不是自己写的,却也近乎我的手笔:没人会怀疑,书中那些海盗、沙皇的信件,那群比我稍稍年幼、整日划着木排游历美洲大河的小孩,完全可能出自我的想象。我倚在长椅的扶手边阅读,宛若端坐于神奇的鞍架,起初全然没发觉那阵跑过公园碎石、停驻于我背后的轻盈脚步。是阿米拉米亚。倘若她没有在某个午后淘气地噘起嘴唇、皱着眉头把蒲公英的毛毛吹向我,搔我的耳朵,我都不知道她已经安静地陪伴了我多长时间。
她询问我的名字,表情严肃地思考了片刻,然后带着不算天真也并非老练的微笑告诉我她的名字。我很快意识到,可以这样说,阿米拉米亚选择的表达方式介于孩童的天真无邪和成人化的言行举止之间,教养良好的孩子一般都熟稔后者,特别是在诸如自我介绍和与人告别的严肃时刻。阿米拉米亚的庄重近乎一种天生的本领,相较之下,她任性自然的时刻倒像是后天习得。我想用一个又一个午后的一连串定格画面回忆她,拼出完整的阿米拉米亚。我惊讶于自己竟想不起她真正的模样,也想不出她确实的动作,或许她步履轻盈,面带疑问,不住地左顾右看。我记忆中的她大概始终是静止的,如同定格在相册中。山坡从一片三叶草田倾下,落至我看书的长椅所在的平坦草地,阿米拉米亚是远远的坡顶上的一个点:一点流动的光影和一只从高处对我打招呼的手。阿米拉米亚停在半坡,白色的裙摆蓬松着,碎花短裤的底边紧紧地环着大腿,她张着嘴奔跑,被风吹得眯起眼睛,开心地流泪。阿米拉米亚坐在蓝桉树下装哭引我靠近。阿米拉米亚低着头,捧着花:某种柔荑花序的花瓣。后来我才发现这片花园里并不长这种花,它或许来自阿米拉米亚家的花园,因为她的蓝格子围裙的口袋里常常盛满那种白花。阿米拉米亚看我读书,两只手撑在绿色长椅的横栏上,一双灰眼睛仔细地观察:印象中她从没问过我在读什么,仿佛能从我的眼睛里猜出书页上描绘的画面。我把阿米拉米亚拦腰托起,她在我的头顶旋转,放声大笑,好像在那种缓慢的飞行中发现了另一种看世界的角度。阿米拉米亚背对我,高举手臂,挥舞着手指向我告别。还有阿米拉米亚在我的长椅周围摆出的千姿百态:她倒挂着,双腿踢向空中,短裤鼓鼓的;她盘腿坐在碎石上,下巴贴着脖根;她躺在草地上,肚皮朝天;她编树枝,她用小棍在泥里画动物,她舔长椅的横栏,她躲在椅子下,她一声不吭地折断陈年树桩上松动的树皮,她定定地看着山坡之外的地平线,她闭着眼哼唱,她模仿鸟、狗、猫、母鸡、马的叫声。这是她之于我的一切,却也什么都不是。我记起的所有这些都是她陪伴我的方式,也是她独自在公园时的表现。没错,我对她的记忆之所以零零碎碎,或许是因为我对这个圆脸小女孩的观察穿插在阅读之中。我时而看书,时而看她平直的头发在阳光的反射下变幻颜色:有时是麦秸色,有时是深栗色。广阔的世界便是从那时起通过阅读成为我的乐土,而我至今才发觉,当时的阿米拉米亚建立起我人生的另一个支点,成为我踌躇的童年与这片花花世界之间的张力。
那时候的我并不这么想。那时令我想入非非的是书中的女人,是那些女王装扮、秘密购买项链的尤物(这个词曾经让我神魂颠倒),是在床上等候君主的虚构的神话形象——身体的一半是人类,另一半是胸脯雪白、腹面湿润的火蜥蜴。于是不知不觉地,对于这位小小伙伴,我从起初的冷漠到开始接受她的可爱和庄重,再到不加思考地拒绝她无用的存在,直到终于对她忍无可忍。对于当时已经十四岁的我,那个七岁的女孩不过是现实中的匆匆过客,尚未激起萦绕回忆的怀念。我竟然会软弱到任由自己被她吸引、裹挟:和她手挽手,一起在草地上奔跑;一起摇晃松树、捡拾松果,好让阿米拉米亚把它们悉心保存在围裙口袋里;一起造纸船,兴奋地沿着水渠追逐。而在那个午后,当我们高兴地尖叫,一起从山坡上滚下来,一起落在山脚,阿米拉米亚趴在我的胸脯上,我的唇间夹着她的头发,感受她在我耳边的呼吸,她沾了蜜糖的黏答答的手臂环着我的脖子,我生气地拽开她的手,让她掉了下去。阿米拉米亚摸着受伤的膝盖和手肘大哭,我则坐回到长椅上。后来阿米拉米亚就离开了,第二天她回来,默默地把纸片递给我,接着哼起小曲消失在树林里。我犹豫是要撕碎卡片,还是把它夹在书里。《庄园的午后》。和阿米拉米亚待在一起,连我看的书都变幼稚了。她再没回来过,而我没过几天就去度假了,那之后便回归了高一的课业。我再没见过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