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三姐告状是民国时期轰动一时的奇案,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女子杨三姐不屈不挠,坚持为枉死的姐姐伸冤,最终她告状获胜,杨二姐之冤得到平反。但仔细推敲杨三姐告状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那种黑暗的司法环境下,杨三姐能告状成功有很大的偶然性,她的成功在当时不可复制。
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当时民国虽然已经成立,但政局不稳、军阀混战,社会环境并不比清末好多少。这年的农历三月十三日,河北省滦县绳各庄发生一起命案。富家子弟高占英与五嫂金玉勾搭成奸,嫌其妻杨氏(杨二姐)碍眼,便残忍地将妻谋害。
高占英次日到杨家报信,说是杨氏昨夜得急症而亡。杨家兄妹四人,大哥杨国恩随父在乐亭县打短工;姐妹依次叫大娥、二娥、三娥,习惯上叫大姐儿、二姐儿、三姐儿。大姐也已出嫁,二姐便是被害的杨氏,待字闺中的杨三姐1902年生,当时16岁。
惊闻噩耗,杨氏母女如遭雷击,当下就赶往高家吊丧。杨三姐心中疑惑不解。抚尸痛哭的时候,细心的杨三姐发现二姐右手中指缠着一块蓝布,这块布是她给二姐新做的一件蓝布褂子上的。撕破新衣服包扎自己可能不小心划破的手指,二姐断然舍不得这样做,杨三姐的疑心更大了。她质问姐夫高占英那块蓝布是怎么回事,高说是切菜切伤的,杨三姐说切菜用右手拿刀,应该是切左手,怎么能切到右手呢?高占英无言以对。
当杨三姐掀开蒙头布之后,又发现二姐嘴角尚有血迹,下身也不干净,刚要细看却被高家拒绝。他们强行动手,草草入殓,当天就埋了。杨三姐认定二姐死得不明,决定到县衙告状。关于这次告状,她后来曾对一个亲戚说:“已经是民国了,我为什么不敢!孙中山建立的中华民国,讲的不就是人人平等吗?我就是要到官府去找一个平等……找不到平等,我宁可死在大堂上。”
四月初三,杨三姐请周永清律师写了状纸,具名“杨三娥”,在哥哥杨国恩的陪同下开始申冤告状。出面审理此案的是滦县“帮审”牛楚贤(相当于副县长)。高占英向牛行了重贿,还买通了地保等人出示伪证,加上高本人当堂辩称杨氏确实“因病而死”,虽经三次开庭,牛楚贤始终偏向高家,斥责杨三姐“无端猜疑,不足为据”。杨三姐气得拿出剪刀欲自杀,被人夺下。
县里告不了,杨三姐又找到周律师,周说:“看来你的官司在滦县已经打不下去了,你到天津去上告吧。我有一个朋友叫徐汉川,在天津当大律师,我写一封信介绍你去找他,他会帮助你的。”杨三姐见到徐大律师就是一跪,恳求他为冤死的姐姐说一句话。徐律师了解案情后,用了半夜工夫拟定一份诉状,还给杨三姐出主意要求“开棺验尸”。
天津高等检察厅受理了此案,但说开棺验尸必须双方同意,杨三姐急了,说如果验尸证明我二姐是被杀死的,绞死高占英;如果不是被杀死的,绞死我!新任检察厅长杨以德是军人出身,曾办过贫民学校,免费招收贫民儿童入学,名声不错。他在徐律师等人的劝导下于6月底亲往滦县调查案情,并决定七月初二开棺验尸。
这天,闻讯赶来的群众把高家坟地围了个水泄不通。杨厅长也亲临现场。第一次验尸因验尸官受贿,潦草结束,宣布除了手有轻伤外,身上并无致命之伤。杨三姐闻言跪倒在验尸官面前哭道:“我姐已死在高占英手里了,难道你还想让我死在你手里吗?我可是拿命打这场官司呀,你可要对得起苍天啊!”在场的人群也发出呐喊。也许是受到震撼,验尸官当场交出贿银,再次仔细验尸。只见死者左腹有一条二寸刀口,下腹中部有两处刀伤,两腿汇合处也有一处刀伤,裤内塞满止血用的白灰……最后竟从腹部取出钢刀一把!铁证如山,杨二姐死于谋杀无疑。
验尸完毕后,高占英被带回天津,随即向直隶高等审判庭提起公诉。杨三姐兄妹生怕节外生枝,也随后赶往天津“顶案”,观察动静,等待判决结果。由于高家到处“打点”,还鼓动学界人士出面具保,致使案件迟迟不能判决。1919年10月5 日,在“开棺验尸”一年多以后,直隶高等审判厅终于开庭审判,主犯高占英在法庭上百般狡赖,拒不承认杀人害命的犯罪事实,但人证、物证俱在。高等审判厅依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刑律第七十八条,判处高占英死刑;高贵章(高占英之父)、金玉(同案犯)因已潜逃,俟捉拿归案后另行处治;原滦县帮审牛楚贤因系民国命官,需呈报省政府予以严惩。
10月6日,天津《益世报》的“本埠新闻”栏目中发布了一则短讯:“滦县高占英谋杀其妻一案,经高等审判厅判决,判处死刑。” 在天津“顶案”的杨氏兄妹,听说绞死了高占英,急跑到刑场时,人早已散去。帮助杨三姐打官司的律师周永清得罪了当地官员,出于无奈,放弃了县衙“代书房”的职务回到家乡。杨三姐知恩图报,主动上门拜认周为义父,与其两个女儿结为姐妹。
从这个案子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的环境下,高家因为有钱上下打点,无论是县里的审判官、天津的验尸官、社会的舆论引导者无不受高家的贿赂,为凶手开脱。要不是有两个律师和杨厅长抵住压力为身为社会最底层的杨家主持公道,杨二姐的冤情不可能得到昭雪!但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样有良心的律师和厅长能有几个?底层的民众想要伸冤难道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有良心的律师和法官身上吗?
后来杨三姐嫁给双柳树村薛庆和为妻,生有三男二女。丈夫在外面给地主扛长活,省吃俭用买下十几亩大田,土改时却被定为富农成分,她和丈夫带上“富农分子”帽子。丈夫一病不起,很快亡故。改革开放后,她于1982年担任唐山市政协委员、滦南县政协委员。于1984年1月7日病逝,终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