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后出生) );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部门批准,公安系统特警、优秀村委会干部定向招聘岗位可调整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
如果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在军队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函〔2010〕59号)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
报考本市公务员考试,非本地居民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仍有效),标准分数在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 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仍有效),标准分数在120分以上。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任职期未满五年的现任公务员和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 定向招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服役不满二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查出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就业纪律的人员、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对服务年限不满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辞退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受聘为公务员的不得申请。 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须向招聘单位报到。 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不得应聘。
各招聘机构招聘的考生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细信息请参阅《2020年考试上海市公务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通过2020年考试上海市公务员招聘专用网()向社会公开。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历、备注等信息,可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 招聘机构咨询电话详情请参见2020年考试上海市公务员招聘专题网站《2020年考试上海市公务员招聘咨询电话表》。
为方便考生,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考试安排等事项编制了《上海2020年公务员录用政策问答》。 考生可通过上海市2020年公务员招聘专题网查询。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0:00至2019年11月12日12: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上海2020年考试公务员招聘专用网。 ()
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公告和岗位说明书,在“招聘对象”栏目中选择“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或“不限”。 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政法”、“综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或“健康管理”等专业科目之一柱子。
报考市外办非通用语言岗位、公安机关特警岗位、残疾人特招岗位的,应当进行定向岗位申报。 考试报名相当于岗位报名。 相关招聘机构将同时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 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0:00至2019年11月12日14:00。
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20年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不戴帽子的电子照片(近期不戴帽子的身份证照片、 jpg格式,高度105到210像素以内,宽度75到150像素,大小50KB或更小)。
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后,即可网上支付(申请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无需缴纳费用)。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0:00至11月12日18:00。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9年12月4日10:00至12月6日18:00在上海2020缴费。下载并从公务员招聘年审专用网站打印准考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和领取城镇低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免收考试费。 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免试手续。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该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将于2019年12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9:00-11:30 讨论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5:45-16:45 专业科目
考试范围按照《上海市2020年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在2020年考试上海市公务员招聘专用网公布。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用理论》。 试卷分为A型和B型两种。以“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为“招聘对象”的岗位,取A型试卷;“招聘对象”为“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取B型试卷。以“不限”为“招聘对象”。
专业科目分为“政法”、“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健康管理”五个类别。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岗位的,限于“不限于”“专业类别”中的“政法”专业科目。
报考特警职务的考生必须参加特警技能考试。
除应聘综合管理岗位、残疾人特聘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优秀村委干部岗位、特警岗位的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须报考专业科目考试。 其中,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也可以根据各自条件选择申请。 “招聘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专业类别”为“政法”、“综合管理”、“财经”。 《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或《健康管理》等专业科目之一。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确定笔试及格分数
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部门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别拟招收总人数的三倍比例,从高分中确定合格分数线。到低分。 2020年1月16日,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通过上海市2020年年度考试公务员录用专用网予以公示。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警务岗位有单独的及格分数线。
对优秀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型岗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实行定向报名,实行统一考试、分开报名。通过分数。 若报考人数不足,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并按照实际招聘计划总数三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分数线。
对于市外办非通用语岗位、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等专业性强的岗位,如果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较多,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照招聘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进行。 通过分数是单独确定的。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务的,必须达到职业能力考试的最低及格分数线。
5. 职位登记
笔试合格者将于2020年2月10日9:00至2020年2月14日18:00参加本市组织的第一轮网上岗位报名,并接受招聘机构的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市公务员部门根据招聘机构具体岗位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3。
拟招收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对达到学科类别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予以公开针对访谈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转岗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9:00至2020年2月19日18:00,由招聘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公示调整工作完成后,如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市公务员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进行统一调整。
待全部调整工作完成后,面试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2月26日在2020年年度考试上海市公务员录用专用网站上公布。
6. 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机构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2020年2月2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须重新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应聘者经网上面试并确认后,招聘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招聘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党委、市团委选拔的“三拥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并通过《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计划》考核,在高校担任专职辅导员满四年的,属于优秀候选人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认定。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的,招聘机构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参加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格测试并通过。 考核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3月8日(因公安机关招收人员较多,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面试时间)。
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市公务员部门将通过上海2020年考试招聘公务员专用网公布面试结果。
七、体检及检查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某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招聘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应聘人数。 候选人的面试成绩一般需要达到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的平均分。 ,进入前进行身体检查和检查。 参加体检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招聘机构负责体检、考察。
八、公告
拟录用人员由招聘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选拔,并在2020年上海市公务员招聘专题网站上公告考试。 公告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毕业学校)。 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方式
如2020年年度考试上海市公务员录用专网公示无异议的,将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合格者,予以聘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10、组织第二轮岗位招聘
第一轮招聘结束后,根据招聘机构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将于2020年5月在公务员录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组织第二轮岗位招聘。
11. 其他
招聘咨询详情请参阅《上海市2020年公务员考试招聘政策》、《考试事务》和《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热线:12333
残疾人专项招聘政策咨询热线:56386733
考试咨询热线: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热线:24022726
在线支付咨询热线: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聘机构负责接收应聘者的具体职位咨询。 电话及联系人请参见《2020年上海考试招聘公务员招聘机构咨询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