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竞争活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和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治理规则制定议程,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振信心、改善预期、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建立健全与新兴大国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能源市场供需变化和价格走势。督促指导有关省份和企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稳定煤炭生产供应的要求,推动煤炭安全稳妥有序释放先进产能产量,充分挖掘国内增产增供潜力,做到能产尽产、应发尽发,合理安排投放节奏,切实保障民生用能需要。
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精准做好本地区用能用电保障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持续加强能源市场监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惩处。
充分发挥价格调控机制作用,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密切跟踪重要能源品种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调控。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