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明细可以删除吗
不可以。交易流水记录(包含银行卡转账交易记录)是记录在银行系统里面的,银行系统内容是无法更改的。
银行明细是客户真实的交易记录,是客观存在的,不提供删除服务。不过,银行卡交易明细一般在系统中仅保留1-3年时间,新纪录会把旧记录覆盖掉,一旦系统清除掉了明细,就无法再查找到。
个人信用报告产生的基础是个人和银行之间发生过借贷的记录,是反映过往业务交易的的基本情况,如果个人没有信用报告,很难从银行借款。
扩展资料:
银行流水的进项主要表现方式:进项表现贷方,出项表现于借方,主要有卡存、现存、转入、工资、续存、网银转账、货款、劳务费等。在确认银行卡后存折所属银行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就近的银行网点查询即可,工作人员会将其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1、如需要证明类的账单流水明细,请申请打印后,让打印柜圆盖银行章。
2、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后,不要随意丢弃,防止泄露个人(对公)账户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流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流水账单
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可以删除吗
目前交易流水记录(包含银行卡转账交易记录)是记录在银行系统里面的,银行系统内容是无法更改的。所以这些记录是无法删除、无法更改的。
扩展资料:
一、银行流水账单定义:
1.私人账户流水指的是客户自己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借记卡)或者银行活期存折,在一段时间内与银行发生存取款业务交易清单明细。
2.对公账户流水指的是银行客户《公司客户》(开设基本对公账户)其对公银行账户上一段时间与银行发生存取款业务清单。
3.银行流水的进项主要表现方式:进项表现贷方,出项表现于借方,主要有卡存、现存、转入、工资、续存、网银转账、货款、劳务费等。
二、流水账单分类
1.个人流水:个人半年内的交易明细、消费、进出账、转账、网银、话费充值等。
2.工资流水:个人有在当地公司工作,并且公司有为员工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流水,每月工资银行代发,银行代缴个人所得税,有消费、进出账、转账、网银、话费充值等。
3.大额个人流水:个人半年内的交易明细、消费、进出账、转账、网银、话费充值等,个人生意往来流水体现。
4.个人异地流水:个人半年内异地交易明细、消费、进出账、转账、网银、话费充值等;非理财金卡用户异地转账、取现需扣手续费。
5.企业流水:俗称企业对账单企业所在当地银行开的一般账户,半年内的企业资金流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银行流水账单
银行卡流水记录能不能删除
银行卡流水记录是不能删除的。
银行流水账单俗称银行卡存取款交易对账目录,也称银行账户交易对账单。指的是客户在一段时间内与银行发生的存取款业务交易的清单。
银行卡流水记录为什么不能删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银行卡交易流水记录其实就是记录在银行系统里面的客户真实的交易记录,不可以主动删除,即使是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能随意删除。
2、 银行卡流水交易记录是客观存在,也用于对帐和反欺诈,所以是不允许删除的。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交易明细通常情况下会在系统中仅保留1-3年时间,然后新纪录会把旧记录覆盖掉,一旦系统清除掉了明细,那么就不可以再查找到旧的交易记录信息了。
银行卡的流水账单不能删除,但是支付宝、微信中的转账记录、消费记录是可以删除的。
一、支付宝流水记录删除方法:
1、打开手机,找到支付宝软件,点击进入。
2、在支付宝界面中,找到我的选项,点击进入。
3、在我的界面中,找到账单选项,点击进入。
4、在账单界面中,找到需要删除的记录,长按该记录。
5、之后点击弹出的删除对话框即可完成删除。
二、微信流水记录删除方法:
1、账单删除:点击微信,点击我,点击支付,输入手势密码后,点击钱包,点击右上角的账单,找到你要删除的账单长按删除即可。
2、删除微信支付记录:微信上搜索“微信支付”,在微信支付里选择需要删除的交易信息。我们使用微信支付成功后,微信支付上也会有信息提示,交易记录会同步保存在里面。
3、删除相关银行卡交易记录:查看跟微信前钱包绑定的相关银行卡交易记录,如果存在微信上相关交易记录可以删除掉。
手机版本 iPhone XR iOS 14.0
软件版本 支付宝 10.2.38
微信 8.0.16
银行半年流水账单可以删除某一天么
不可以。
银行卡的账单流水是无法删除的。 即使是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能随意删除。 交易记录是客观存在,也用于对帐和反欺诈,所以是不允许删除的。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xq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xq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xq调查工作结束。
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