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赔偿比例,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该如何赔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5、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
6、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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