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传统知识产权范畴的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非属权利人所有,也未必是创造性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