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安葬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雷锋公园内,雷锋墓坐落在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东侧陵园区的东北角,雷锋棺椁由戈布烈士公墓迁葬至此。1962年8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抚顺市望花区委礼堂举行“公祭雷锋同志大会”。15时20分,在哀乐声中雷锋的灵柩送往抚顺市戈布烈士公墓。雷锋的棺椁安放在地下一米多深的砖筑椁室里,地上为直径2.5米的葵花状拱顶圆形混凝土墓体。受望花区人民的委托,区人大代表于1963年6月,向抚顺市政府提出了搬迁雷锋墓的请求。望花区政府代表全区人民的意愿作出决定,用全区惟一的一座公园--望花公园的60%的面积来修建雷锋墓及纪念馆。抚顺市政府、辽宁省政府及沈阳军区首长很快批准了这个决定,并于1964年4月3日举行迁葬仪式。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