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法人属性是指民办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归属于哪一类法人。民办学校不同的法人属性则意味着其享受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是不同的。如缴纳税费的种类和标准不同,教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同,国家扶持和监管的政策不同,社会认可度的差异等等。法人属性问题对于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深受民办学校办学者和管理者的关注。
扩展资料
2016年12月30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其中第七条规定:“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第九条规定:“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新政后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分为三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