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填四川的主要期间发生自乾隆二十一年(1756)至三十四年(1769)。当时四川增赋无策,税款难征,人口锐减,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外地移民,其中以湖广行省人口最多。
扩展资料:
清政府在统一之后,施行了一系列“填四川”政策;主要是鼓励外省移民入川垦荒。如规定凡愿入川者,将地亩给为永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者,准其入籍等。对入四川招民优惠政策与各级官吏的政绩升迁、奖励垦荒招民紧密联系起来;在赋税政策上实行额外的优惠。
康熙下诏对移民垦荒地亩,规定五年起才征税。并对滋生人口,永不加赋。还规定对移民原籍地当局和入四川落业定居地当局,要求配合移送核实,安排上户籍、编入保甲。这些政策为移民创造了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