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李秀才一家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家境富裕,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可美中不足的是,李太太多年未生育,年过半百的李秀才还没有一儿半女,这成了李家最大的难题。
于是,李太太找到媒婆,想让媒婆帮忙‘’典一个,这里的‘典’不是买,而是相当于一个契约,三年五年的,到期了就可以走人,谁也不欠谁的,但是孩子得是李家的。
这样的人还必须是生养过孩子的,三十岁出头的,老实本分的,并表示如果找到这样的女人,自己愿意出100块大洋。
在媒婆的帮助下,李太太看中了阿祥的妻子阿秀。之所以看中阿秀,不仅仅是因为阿祥是一个久病不愈的病人,而且阿祥为了生计还欠了很多债,最重要的是,家里虽然穷,却有一个白白胖胖结结实实的儿子,这一点,最为打动李太太。
或许是出于生计,又或许是出于对生活的无奈,在媒婆的软磨硬泡下,阿祥终于屈服了。
阿秀出门前一晚,阿祥为阿秀买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说是路途遥远,吃饱了好赶路。没想到,包子被饥肠辘辘的春宝(阿祥和阿秀的儿子)看到,春宝拿起包子直接啃了起来,阿祥看到了,一把把春宝打倒在地,春宝哭了起来,阿秀跪在地上恳求阿祥:以后再也不要打春宝了。
阿祥疯了一般的大喊:哪个男人愿意把自己的女人典给别人啊!你以为我愿意啊!你说我能怎么办啊?
声嘶力竭,却又无可奈何。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男人不仅可怜还可恨,只要自己有手有脚,到哪里不能挣一口饭吃?可他却偏偏选择了这一条不归路,我想这是身为男人,最不堪的一幕了吧?
第二天很快来临,村里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媒婆也带着李家的人抬着轿子来接阿秀了,阿秀对儿子依依不舍,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含着眼泪告别了这个家,告别了自己的春宝。
初到李家,李秀才对他还算不薄,给她吃好的,穿好的,什么脏活累活都不让她做,颇有一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感觉,俨然一副爱情的模样,还成功打翻了李太太的醋坛子。
没多久,阿秀便怀孕了,而且还是个男胎,李家这边皆大欢喜;可春宝却被小伙伴们奚落:春宝娘,不回家,典给人家做二妈,换回钱来你爹花。
春宝的童年是不幸的,是充满讽刺的。导演也为他后来的变化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
阿秀终于生了一个男孩,李家放起了鞭炮,来庆祝儿子的降生,然而此时阿祥却来了,李家质问他为何这个时候来,他说是春宝病了,李秀才给了两个大洋把他打发走了。
阿秀给孩子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秋宝。自从生了孩子后,阿秀在李家的待遇就没有那么好了,李太太先是把孩子交给了奶妈来带,不让阿秀亲近孩子;还把脏活累活都交给了阿秀。
李秀才还是一如既往地对阿秀好,为了缓解阿秀的委屈,甚至把自己的传家宝手镯都送给了阿秀,可阿秀可不想要这些,她想要的只有儿子,不管是春宝还是秋宝,她都想要,可李秀才只想让她把秋宝带大,两人发生了争执。
在秋宝周岁生日宴上,阿祥又来了,阿祥找到阿秀说,春宝病了,想要治好春宝的病,需要很多很多钱。可阿秀哪里有钱,这些年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李秀才给的,可李秀才也不曾给过她钱,慌乱中,阿秀想起了李秀才送的手镯,应该值不少钱,她跑到房间,拿出了手镯,正准备拿给阿祥,谁知李太太这时候进来了,质问她手上拿的是什么,并一把抢过来手镯,阿秀求李太太帮她一把,可李太太却说:你们家孩子生病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慌乱中,两人抢起了镯子,在争抢的过程中,镯子被打碎了,李太太把责任全推给了阿秀:她把咱家的镯子打碎了!
李秀才看出来阿秀还是想着自己以前的家,本来想把她留下来的,她这么一闹,李秀才也死心了。
李秀才把她赶到了下人住的地方,让她干最重最脏的活,和下人同吃同住。
这一天,李太太带着秋宝出来玩,阿秀看到了,就跑过去抱着秋宝说:我是你娘,快叫娘啊!李太太一把抢过来孩子,呵斥她赶紧滚回你的穷家吧!
阿秀伤心欲绝,可还是一个人走回了家,回到家里,阿祥不愿意见她,就连儿子也不愿意见她了……
如果当初阿祥没有答应媒婆,阿秀的结局会不会好一点?软弱的阿祥把自己的妻子典给了别人,是贫穷到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吗?男人做到这份上,还算是什么男人?
而可怜的阿秀,两个儿子,一个是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是富贵人家的大少爷……女人做到这份上,不还是男人的错?
这样的电影,导演也真敢拍。不过,电影的初衷是要揭露在民国时期,女人的命运是不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甚至一文不值;重男轻女的思想依旧严重,家有男丁是一件令家族荣耀的事,尤其是在大户人家。
归根结底,女人的命就是贱。所幸,我未生在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