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起名方式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风格,以其凝练而生动的表现形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识别符号。民国时期的姓名除了符合一般的命名规则外,还以正、启、诗、颂和雅、乐、歌、曲、壮、雄、勇、毅、忠、孝、节、信、达、义等诸多特征贯穿其中,与人们的心理、性别、文化、族群、政治、宗教和历史等有关,因此,它不仅是名讳制度的表现形式,更具有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
首先,民国时期的姓名应该体现正统文化的深度,在人们的命名观念中,讲究“厚积薄发”,认为三字以上的姓名更显庄重、尊贵。在名称末位,常以“文”、“庭”、“秀”、“珍”等字作为加分符号,这代表了对孩子的美好祝愿,也代表了对家族深厚文化底蕴的传承,这些传统的意蕴被文艺青年所喜爱和现代化家庭所追求。
其次,起名还要表现出人们心理性格与人生信仰的倾向。例如:一些掌握西方文化知识的文化人物,喜欢在名字中运用一些寓意独特的外来专业名,如“世禄”、“梓萱”、“博达”等等,这些外来名语显然是提示了当事人在精神生活上偏重于现代文化的追求;又如一些人在名字里加上“仲”、“长”、“少”等字,以此突显其家族中排行老幺、次子或中篇之人,这些传统的排行顺序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逐渐淡化,但仍不乏新生代有此选字的现象。
此外,和民国时期相伴出现的“功臣文化”更是民国时期命名的特色。以“敦”、“良”、“义”、“贞”、“信”、“忠”、“孝”、“节”等字作为名字,通常寓意表现了对民族繁荣、国家和家庭幸福的期望和祝愿,同时也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功臣文化”成为当时名讳的一种风尚。
在民国时期,以人物名命名的名字也比较普遍,如“潘母”、“蔡姑”、“郭先”、“张郎”等等,这些常用到历史人物的名字,这不仅仅是为了表示敬意,更是弘扬传统文化的表现。此外,人们还经常将父母或祖宗的姓名作为后代的名字,这种文化传承的方式在当时社会是很流行的做法。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的姓名是具有独特气质的,它除了要符合一般的取名规则外,还要考虑人们的心理、文化、宗教和历史等多种因素。这些姓名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反映出当时人们思想观念的升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