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利刃出鞘》的主舞台是一座远离城市的大宅,死者是享誉世界的推理小说家哈兰·斯隆比,时间是在他85岁生日后,登场人物是开枝散叶的斯隆比家族,包括所谓“白手起家”实际上是拿着父亲的100万美元创业的大女儿、和她表面恩爱实际频频出轨的大女婿、掌管出版社打理父亲小说出版和销售的小儿子、靠公公接济的网红寡妇儿媳、现实里唯唯诺诺键盘上重拳出击的小孙子、脱离实际的自由派孙女、挥霍无度的大外孙兰森,还有处于这一切关系中心的大家长,本案苦主哈兰。电影一开始就带出了最大的疑点和问题:“哈兰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谁又将得到他的上亿资产?”然后再倒叙了故事的发展:
哈兰生日一周前,决定修改遗嘱,原因是他想要后代们独立,拥有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而不是做一辈子寄生虫,为此,他下定决心不再资助自己的孩子,并在生日当晚分别与他们进行了谈话,要求大女婿自己向大女儿坦白交代出轨的事情、收回了小儿子对出版社的管理权,并告诉偷钱的儿媳将不再资助她们母女俩的生活,在跟大外孙兰森交谈时甚至吵了起来,兰森甚至摔门而出。
生日宴结束后,护工玛尔塔像往常一样给哈兰打针,玛尔塔每天晚上都会给他打针,针剂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药100mg,一种是10mg吗啡。但玛尔塔打完针剂看标签才发现,自己错将吗啡给哈兰注射了100mg,10分钟之内不注射另一种救急药物将会出人命。而玛尔塔每天都带在医药包里的该种救急药物却不见了,眼见叫救护车也于事无补的情况下,哈兰暖心地笑着告诉玛尔塔,活到这把年纪已经够了,为了不影响你移民的家人继续留在美国,你什么都不要说,我来帮助你,并随后自尽,同时还利用自家别墅的隐蔽窗户,让玛尔塔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又悄悄折返穿上哈兰的睡衣假扮哈兰下楼,帮助玛尔塔设计了不在场证明,意图掩盖真相。
本来哈兰的所谓“自杀”的死因已经基本被当地的警察确认了,却因为著名侦探布兰科被匿名人士重金聘请调查此案,让哈兰的死因再次成谜。虽然对著名侦探布兰科来说调查的过程仍然一波三折,但最终不负众望地查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真相——竟然是外孙兰森在哈兰告知他会将所有遗产留给玛尔塔而不是家里的任何一个人的情况下,想出的一个令玛尔塔丧失继承权的阴谋:兰森在生日宴摔门而出后,又悄悄折返,趁大家不注意将玛尔塔医药包里药和吗啡的标签对调,并同时将救急药物拿走,意图让玛尔塔错误注射大量吗啡引起哈兰死亡,从而丧失继承权。他没有想到的是,哈兰会为了保护玛尔塔,确保遗嘱的顺利执行选择自杀,因此才会在看到哈兰自杀的报道后匿名请来了著名侦探布兰科,意图让其调查出他所期望的玛尔塔注射致死的结果。他更没有想到的是,每天都为哈兰打针的玛尔塔并不需要看标签、仅根据液体的黏稠状态就可以轻松判断出哪个是药、哪个是吗啡。其实玛尔塔根据习惯进行的注射并没有问题,只是她打完针才发现药瓶的标签不对,误以为自己错误地注射了吗啡并引起了哈兰的错误认识。这样一来,哈兰的真正死因不是药物中毒,而是哈兰在沙发上用匕首抹了自己的脖子。
本来兰森调换药物的行为并不是哈兰致死的死因,加之没有获取其调换药物的任何证据,是没有办法对其进行任何的刑事惩治的。没想到兰森在得知玛尔塔并没有用错药物之后,一不做二不休,先是将存放能证明玛尔塔无罪的血检报告的刑事证据中心一把火烧了,然后再将发现兰森有问题、掌握了血检报告的管家弗兰也注射了吗啡,并意图嫁祸给玛尔塔,最后再借被警察控制了的情况,将从玛尔塔处获知的所谓“实情”均一一告知了警察。兰森以为,这三步完成后,就可以成功诬陷玛尔塔从而取得巨额遗产。兰森没有算到的是,尽管玛尔塔被他设计的“弗兰发现了血检报告并借此勒索她”的假象所蒙蔽,仍然抱有善意地叫来了救护车对弗兰进行了抢救,并主动找出了弗兰藏在钟表下方的血检报告交给侦探布兰科,打算承认所有并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结果布兰科一看,血检报告并没有任何问题,并由此形成了推理的逻辑闭环,推断出了真凶。布兰科于是马上阻止了玛尔塔的承认一切和放弃所有的行为,要求她和自己合作,通过假称弗兰已经抢救过来,已无生命危险的方式诱使兰森说出了其杀害弗兰的真相。兰森发现中计后,转而抽出了房间装饰品上的匕首刺向玛尔塔的心脏,电光火石间所有人都来不及阻止,却未曾料到那只是一把假的弹簧匕首,并没有任何杀伤力。兰森看似偶然的失手是因为他对家人漠不关心,所以连装饰品上是真刀还是假刀都分不清;相比之下,玛尔塔近乎本能地将调换过的药物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了注射,则是由于她认真工作形成的下意识的洞察力,两相对比,充分地表现出了:善恶有报,咎由自取,兰森的算计最终还是输给了玛尔塔的善良本性。
兰森设计该计谋,主要的依据是国外的Slayer rule:如果继承人杀害了被继承人,则不能继承其遗产。其背后的原理很简单,不鼓励人们通过杀死家里老人来获得遗产。而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中国法语境下,玛尔塔如果是不小心打错了针,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至多构成过失杀人罪,并不属于《继承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情形,是依然可以继承巨额遗产的。但根据电影的设定,不难推断在美国法语境下,不论主观意识如何,故意或过失杀人均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因此才有了兰森所谋划的一切。
那么因为兰森引起哈兰的错误认识的“自杀”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笔者认为兰森引起的错误认识并不必然导致自杀,即使哈兰知道被注射了大量的吗啡,自杀也不是他的唯一选择,这个错误认识和死亡后果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只是偶然的因果关系[1],所以哈兰的死因在刑法判断上仍是自杀。但对于兰森已经实施的调换药物的意图杀人的行为,虽然该行为并未直接导致哈兰死亡的后果,但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即使忽略遗嘱的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兰森依然丧失继承权。又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的规定,兰森即使有孩子,也仅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利刃出鞘》中层出不穷的反转,出乎意料的剧情走向,已经足以让它成为一部优秀的悬疑片,更令人赞叹的是,电影在保证了悬念和反转的同时还将人性揭露得入木三分,让影片有了让人回味无穷的深度:
玛尔塔与斯隆比家族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撒谎就会忍不住呕吐的她在别人眼里简直就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绵羊,毫无威胁性……她像一碗清水,无论如何都切不开更捅不破这个家族的城墙,但唯独冲刷了核心人物哈兰的内心,以致这堵高墙开始从内部濒临崩溃。玛尔塔悄无声息地渗进了墙缝里——但这还不足以让墙倒塌。布兰科则是那个来把刀磨锋利、并刺出致命一击的天降神兵,两人合作之下才是真正的“利刃出鞘”,他们撕破了斯隆比家族后辈们虚伪的面具,斩断了他们寄生的管道,还切开了一个也许并不那么美好的蛋糕。
影片的末尾,玛尔塔站在大宅的二层大露台,拿着写有“my house,my rules,my coffee”的咖啡杯喝着咖啡,望着站在大宅门外的斯隆比家族的后辈们,斯隆比家族的后辈们也若有所思地看着豪宅的新主人玛尔塔,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又在谋划什么……
[1] 实际上一个多世纪以来,为了解决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各国刑法学者绞尽脑汁,提出过多种多样的学说,刑法因果关系问题,仍是刑法理论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