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爱王菲菲,一生都爱
2002年初,拒绝“教师之家”的安排,又拒绝大舅“铁饭碗”的盛情,抱着想要闯一闯的心态,应聘一家外企,自此开始打工之旅。自能生羽翼,何必仰云梯。我必须要学会长大,才能抵得过千军万马。
家和单位距离甚远,所以征得父母同意,开始在单位附近租房。一室一厅,并不觉得拥挤和狭小,因为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天地。家里两岁的狗子我是必须带在身边的。它是花了三十大洋买的,当时也是冬季,那一天特别冷,大雪将至,街上都是匆匆忙忙的身影。
狗贩在过街天桥上大喊着卖狗,我无心看了一眼,是一只串儿,应该是马尔济斯犬和普通花狗串的,一个多月的小狗,还没有狗贩子的手掌大,毛很单薄,寒风中瑟瑟发抖。这么冷的天儿,狗贩子肯定想快点卖掉,于是自报价钱,可爱的小狗三十一只嘞,可惜无人问津。
我,确实心生怜悯,但还是加快脚步离开。这时,小狗哼哼唧唧地呻吟着,可能是因为寒冷,可能是因为渴望。总之那声音在我身后吵得细碎,似乎可以穿透耳膜,走到天桥尽头还听得见。于是,转身,掏钱,抱狗,打车。在出租车上,小狗开始舔我的手,贩卖可爱,两只手舔遍,时不时飘来感恩的小眼神。后来,十几年后再回忆,那竟然是它唯一一次舔人。应该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它生性高傲,我再没有被舔过。
我的王菲菲
自此,一人一狗相依为命。2岁的它还是会拆家,经常是卫生纸满地,锅碗瓢盆打翻。还有一次自己开了水龙头,水漫金山淹了三层楼,赔款五千。凳子咬的只剩三条腿,沙发掏了洞……尽管如此,它在我面前还是很乖,异常的聪明。我去超市,把它留在超市门外,它会一直在那坐着等我,我可以放心地选购,无论多久出来它都还在,别人的呼唤它从来不听,不看,不动。别人给食物,从来不闻不吃。真的,斯狗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此后再未遇到同样性情的狗子。所以在我心底它永远是个宝,无狗可及。它的名字叫王菲菲,我唤它菲菲。
十三年后它离开的那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至今记忆犹新。那晚在悲伤中恍惚,我站在星空下,仰望天空,一颗小星星不断变大,再变大,然后出现一个七彩天梯,我的菲菲挣脱我的怀抱跑过去,一步一回头,天梯收起,我伸手无法触及,张口无法发音。菲菲就站在那个星球的门口,天梯的尽头,深情地望着我,良久消失。这样一个奇异的梦让我这许多年都无法释怀。
生之宇宙,归之殊途,星空万里,瞬时毫厘。只能说,它来自星星。那里应该是汪星。
回到2002年初,哈尔滨的二月依旧寒风刺骨。夜里尤甚。参加公司的晚宴,小酌之后又推杯换盏。借着酒劲,状着酒胆,打算步行归家。我爱大风和烈酒,也爱孤独和自由。
刚出门,某人的豪车就嘎的一声停在身旁,婉拒。一身清贫怎敢入繁花,两袖清风怎敢误他人。
月色真美,虽冷却温柔。这条路很宽,但是因为在开发区,而且很晚了,所以几乎没有路人,也没有太多的车来车往。喝酒的人怕风,风一吹,这酒劲就像遇到火,猛烈的燃烧,让人头重脚轻。
一颗流星划过眼际,好欣喜。要许个愿才好呢。于是双手合十,但是高跟鞋不稳,脚下一滑,仿佛生了轮子,几乎跌进路边的垃圾桶,还好,那时身轻如燕,眼疾手快。扶住了垃圾桶边缘,两个亮晶晶的珠子映入眼帘,天啊,珠子还会动。妈呀,鬼……第一个念头如此。瞬间我就醒酒了。第二个念头,跑。刚迈开腿,就跑不动了,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平时看的那些聊斋,鬼故事,一股脑地全出来了,伸着长舌的黑白无常,无脚的白衣女鬼,我几乎魂飞魄散。不管咋滴,得跑啊,低头一看高跟鞋的鞋跟卡进了下水道的缝隙。拔不出来,只能脱掉鞋子,大冬天,零下二十多度啊,我这脚不怕冻,我怕有“人”不让我走啊。费了好大劲,鞋解脱了,代价是鞋跟断了。这时,垃圾桶里出现了声音……
未完,待续。
感谢朋友们阅读。绝对的真人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