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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这本书的名字,把鲜血和浪漫两个词放在一起,从名字上给人带来了极大的感官反差。鲜血是鲜红的、残酷的、带腥味的、让人联想到疼痛、危险和死亡;浪漫是柔和的、温馨的、粉红色的、虚幻缥缈、易逝的,让人想起爱情。这种把两个反差极大的事物放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张力。
有人说《血色浪漫》的剧情,完美接上了《亮剑》。李云龙、赵刚、丁伟、蒋捷们的儿女长大后,就成了钟跃民、张海洋、黎援朝、周小白。
在《血色浪漫》中死去的人有小混蛋、李奎勇、憨娃、吴满囤、宁伟,这些人不是京城“顽主”,而是最普通的底层人物,可为什么死去的都是底层呢?而京城“顽主”为什么都混的很好?
《血色浪漫》的主人公钟跃民,是作者塑造的典型形象。将门之后,在顽主中最有智慧,最能打、最讨女人喜欢。先后和周小白、秦岭、高玥有感情,周小白为他死去活来,秦岭为他填补了50万公款,高玥对他不离不弃。在不婚主义的思想里,活的自由自在。最后去了可可西里无人区。 《血色浪漫》中京城顽主的结局都挺好,因为他们有背景,背景让他们的人生发生了转变。而李奎勇在陕北呆了3年才回京,没有背景只能开出租,后来得了肺癌死了,他死之前说:“如果有下辈子还做李奎勇”,朋友们如果有来生你还愿意做今生的自己吗?背景能改变一个人,随之改变一个社会。没有背景就只能是李奎勇或者宁伟了。就像西游记中,没有背景的妖怪就得被孙悟空打死了,有背景的不仅相安无事,还可能混得风生水起。
首先说说张海洋,他跟其他京城顽主不一样,他不会主动去拍婆子,喜欢周小白但是知道钟跃民和她交往,也就打了退堂鼓。他为人很讲义气,这也是《血色浪漫》中所有人的共同点,被小混蛋从背部插了一刀,小混蛋不杀他是不想跌份,也是为了义气。他为了黎援朝而想报复小混蛋,最后因为父亲的关系参军。成为了特种兵复原后成为了刑警,最后和周小白结婚。
然后说说黎援朝,他是京城有名的顽主,因为小混蛋让他丢了面子,跌了份,且因为小混蛋穷凶极恶。他组织京城顽主群殴小混蛋,导致小混蛋致死,被判刑,然后成为正荣公司总经理,之后携款出国。
郑桐,戴个眼镜显得文文弱弱,父母是“臭老九”,算是钟跃民一伙里的军师,熟读中国史,是顽主里最有文化的人,在陕北钟跃民走后他很孤单,然后就追求那个傻妞蒋碧云。陕北插队时农闲时间发愤图强,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之后凭借自己的才学成为了一名历史教师,最后成为文史研究专家。虽然后来也经历了住筒子楼的窘迫,好在最后结局还不错!郑桐给蒋碧云说的那句话,印象特别深:人就怕没有希望!
袁军,喜欢拍婆子,却一个也没拍到,这小子精明的很,对钟跃民绝对讲义气。后来通过父亲的关系参军,表现很好还和罗芸谈了一段恋爱,后来因为负伤和罗芸的前程而分手,之后成了军官。
钟跃民的初恋女友周晓白,将门之女,毕业后一路做到医院主任!他们的人生仿佛是被上帝之手安排好了。
《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是每个男人心目中渴望变成的模样,也是大部分女性心目中的男神!长大后的我们懂得了“阶级”,懂得了“血色”故事的开头,以“小混蛋”为代表的社会底层之所以和那些高干子弟尿不到一个壶里,就是因为“阶级”。而老实巴交的小混蛋受了刺激,性情大变,变得好勇斗狠,最终的结果就是乱刀被人砍死!
后来,和钟跃民一起去陕北石川村插队的那一批知青们呢?钟跃民通过老爸部下的关系当兵去了,郑桐和蒋碧云考上学走了。后来除了当上小学老师的王虹稍好,剩下的曹刚变成碰瓷的,钱志民和张广志早早下了岗,赵大勇蹬三轮,郭洁送牛奶!
用曹刚的话说:这么多年来,他就是在没有盼头的绝望下熬着,活着。
宁伟,北京的一个普通家庭,天生的杀手,当兵的料子,因为见义勇为,被反咬,转业!后来因为中学同学的诈骗,坑了钟跃民。人生无望下,越狱涉黑,被击毙!
李奎勇,普通人家,钟跃民小学同学,两个人过命的交情,陕北插队后八十年代中才回京,开出租,死于癌症,无钱看病。
秦岭,是钟跃民的第一个女人,陕北插队时的女朋友,钟跃民当兵后,离开陕北去了歌舞团,最后钟跃民因为借给宁伟50万的公款差点入狱时,秦岭找人给了50万救他,后来跟了一个50多岁的华侨!
对于钟跃民,他是矛盾的,因为他的干部子弟身份,他做过顽主,也走过后门。
钟跃民的“浪漫”是他的性格决定的,他爱折腾,是提着菜刀的诗人,他有永远在路上的思维。
“血色”是世界的另外一面:那就是赵大勇,钱志民,李奎勇这些人的真实状态!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的,永远有人吃不饱,穿不暖,比如几乎年年去要饭的石川村农民。以及那把吃白面膜当成最高理想的陕北歌神杜老汉,还有把老鼠洞当成宝藏的憨娃。
没有经历贫困,就无法理解贫困时所产生的想法。就如我们不懂富人的观念一般!
钟跃民问憨娃:你放羊为了啥?
憨娃说:攒钱!
钟跃民问:攒钱为啥?
憨娃说:长大娶媳妇!
钟跃民调侃的说:你才多大,我还没有娶呢?你娶媳妇为了啥?
憨娃认真的说:生娃!
钟跃民又问:生完娃呢?
憨娃又说:再攒钱,娃娶媳妇。
钟跃民说:娃娶了媳妇再生娃,再攒钱,再娶媳妇生娃?对不对?
憨娃点了点头。钟跃民长叹一声:那还活个什么劲?咱这农民这辈子图个啥?
带头巾的杜老汉奇怪的看着钟跃民:有地种,有饱饭吃,有娃娃续香火,咱还要啥?
听完这段对话时,振聋发聩,我们何尝不一样?挣钱买房买车买教育,让娃有更好的日子,一代又一代?
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的李奎勇,在钟跃民猜测出自己得了癌症后,他兴奋的打了钟跃民一拳。
当时看到这里挺高兴的,就像小时候盼着过年一样,感觉李奎勇有了盼头,他这辈子终于熬完了。贫穷好像会遗传,死亡竟然成为了一种解脱。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人们都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前进,这时那个激荡年代的常态!
作者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告诉读者,对于平凡的普通人来讲,人生没有那么多风云变幻,少有一飞冲天,按部就班的上班,莫名其妙的失业。奋力的挣扎,突破“阶级”限制!
血色浪漫,浪漫,是一部分人的浪漫,血色,是另一部分人的血色。
最后想说一下,《血色浪漫》中的真汉子,李奎勇。
男人都梦想成为钟跃民,可最后发现都活成了李奎勇。虽然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但普通人能活成李奎勇的真没几个。
李奎勇出场的第一句台词是:哟,你这将校呢的帽子边都磨破了,我家存一打呢,回头送你一顶。
这说明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李奎勇绝对是一个厉害人物,所以即便是钟跃民,也从来不敢小瞧李奎勇。
李奎勇是家里的长子,父亲去世得早,所以李奎勇要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年纪轻轻除了插队时要干集体的活,还得在水库背石头,回到城里工作没几年,还赶上了下岗,之后又开出租,李奎勇的母亲身体不好,李奎勇后来得了癌症,一样还要照顾一家老小,最后跟钟跃民话别的那段,李奎勇说,下辈子我还要当李奎勇,还住在这破院子,玩命挣钱,伺候我妈。
这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劳碌了一辈子,但是不怨天不尤人,有担当,对待家人绝对有担当的汉子,李家不富裕但是幸亏有李奎勇。
再来说说对待朋友上,李奎勇开始跟钟跃民不错,但是跟小混蛋也是发小,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李奎勇从心理上跟小混蛋更亲近,但是李奎勇心里明白,小混蛋早晚得出事,他一次一次劝说小混蛋,奈何小混蛋根本不听,即便是最后知道小混蛋去赴黎援朝的约,是一条不归路,李奎勇也没怂,陪着小混蛋走完了最后一程,要不是钟跃民及时出现,李奎勇必死无疑,所以从李奎勇对待小混蛋的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李奎勇真血性,是条汉子,对待朋友绝对真心实意,换成现实中很多人,有几个能做到李奎勇这样的呢。
还有就是对待钟跃民,李奎勇也绝对够义气,钟跃民从狱中出来没有工作,准备去码头扛包当装卸工,正好被李奎勇给撞见了,李奎勇当时就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今天我没看见你,你干大茶壶都行,今天既然看见了,我不管,那就不是朋友。
第二句:你要么乖乖开出租,要么就当没我这个朋友,我现在掉头就走。
这样的兄弟情,意味着什么,只有男人能懂吧。
要知道当时开出租对李奎勇来说就是一家人的生计,但是李奎勇却提出跟钟跃民合伙开出租车以解决钟跃民的生活之困,这样的对待朋友帮扶的魄力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血色浪漫》是一部非常有魅力的作品,初看之时被钟跃民的主角光环吸引,但是慢慢发现,李奎勇身上透出来的能量,才是真正激励绝大多数普通人的能量,对待朋友、对待家人,都没得说。就是对待自己的初恋,也充分考虑人家以后的处境,愣是没有动人家姑娘一下。李奎勇没有钟跃民那样的背景,所以不能够任性,也没有资本。钟跃民讲义气,那是因为钟跃民本身就有那个资本去帮助别人,可是李奎勇全凭本心。李奎勇一辈子按照功名利禄的标准衡量不算成功,但是对于多数普通人来说,李奎勇绝对算得上是顶天立地,让人敬佩的真汉子,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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