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维婷,凭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把案件当成“工艺品”细心雕琢,用工匠精神践行检察誓言。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从检26年来,云南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维婷一直俯首于刑事检察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她都力求精益求精,力求做到完美无憾,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她先后承担了李昌奎案、湄公河案、孙小果案等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及出庭工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和同事分析研判案情
李昌奎案再审公诉
站在人民的立场审视案件
2009年,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李昌奎将同村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该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手段极其残忍。一审法院判处李昌奎死刑,二审改判其死缓。2011年7月,云南省高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该案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这是张维婷到云南省检察院后参与办理的第一起复杂案件,接到公诉任务后,她激动、紧张又倍感压力。
她认真分析一审、二审存在的问题,提出近8万字的解决方案和审理意见。“李昌奎属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罚当其罪。”作为公诉人,张维婷当庭表示,自首是可以从轻的情节,但也要看自首的具体情况。赔偿是李昌奎的义务,“两条人命,是不是赔了两万元就可以不判死刑呢……”最终,再审法院改判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
李昌奎重归死刑的结果,平息了舆论,并得到网友和法学专家认可。通过办理这起案件,张维婷切身感受到,办案要站在人民的立场来审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最真实、最生动的体现。
参与湄公河案公诉
促使3号主犯当庭指证糯康
出庭公诉湄公河案
2011年,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惨案”造成我国13名同胞遇害。张维婷是该案公诉人之一。因案情重大,云南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该案中,不仅各国证据标准存在差异,而且被告人笔录涉及中、老、缅、泰四国语言,各种笔录中对同一地点、同一人名往往有好几种称呼,全案仅笔录就有200多份,如果不详加比对,难以查清事实。张维婷虚心向翻译求教,为了确定一个地名,她用多份地图一次次对照确认,在5天时间内对100多份涉案笔录进行认真梳理,将笔录中涉及的问题逐项摘抄,列表反复比对,引导公安机关完善涉外证据移交手续。她和同事经过几十个昼夜的苦熬,完成了8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参与制作的起诉书层次分明,用语准确,情、理、法相互交融,最终确定了案件事实。
“开庭当天,1号主犯糯康当庭翻供拒不认罪,2号主犯桑康也当庭翻供并否认糯康的犯罪事实。如果我负责的3号主犯依莱也翻供,那么这场庭审就宣告失败了。”回忆起当时的庭审场景,张维婷仍然感到惊心动魄。怎样才能让3号主犯认罪服法?经过短暂的5分钟思索后,她果断调整讯问提纲,促使被告人当庭指证不认罪的主犯糯康,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因表现出高超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全面还原事实
孙小果当庭落泪忏悔
“法律是有温度的,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以浸润人性、情感的执法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维婷说,这是她办理孙小果案最大的感受。
2019年,张维婷参与办理了孙小果案,该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第一起“再审之再审”案件,法律规定尚属空白。这意味着,每一步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这让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要全面还原事实,就必须找到当年的被害人进行核实,虽然时隔20多年,但被害人依然不愿面对曾经痛彻心扉的伤害。
“从情感上说,我不想再去触碰你们的伤口,给你们造成二次伤害,但从打击犯罪维护公正的角度出发,必须通过被害人陈述强化证据效果。”张维婷通过短信与被害人交流,逐步建立联络。
为保护证人隐私,她创造性地提出远程视频作证,并通过变声、遮挡面部等方式,彻底打消了证人的顾虑,两名证人自愿出庭作证,有力地强化了庭审效果。她在庭前制作了充分的庭审预案,并完成了精准的举证提纲,开庭当天她自信沉稳、大方敏捷,义正辞严地履行检察官的法定职责,令孙小果当庭落泪忏悔。“感谢检察院,感谢法官,20多年来,让我第一次这么完整、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犯罪证据。”孙小果最后的认罪陈述,她至今还记得。
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发给张维婷一条短信——“今天,我们应该向每一个捍卫司法正义的奉献者致敬,向每一位为了追求真相、捍卫法律尊严的法律工作者致敬。”张维婷看后热泪盈眶。
立志办铁案
将公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从检之初,张维婷深深被公诉人在出庭公诉时敏捷的思维、睿智的洞察力、慷慨激昂的陈词、无懈可击的辩论和指控犯罪时义正辞严的风采所感染。她立志办铁案,精心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疑点,不忽略任何细节。26年来,她坚持用匠心雕琢公平正义,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体会着酸甜苦辣。
“公诉人经常接触犯罪分子,你害不害怕被报复?”每当听到这个问题时,张维婷都会想起一件事。那是一个大年三十的晚上,她散步时,一辆摩托车一直尾随着她行驶,背后突然传来一名男子的声音问:“张检察官,你是张检察官吗?”正当她心里紧张时,男子说:“张检察官,我出来了,找了你好久,就是想感谢你当年办案的细致、客观,庭审时你说我认罪态度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理,我才少判了几年。出狱后找了份工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违法了。”
简短的几句话,却激励着张维婷始终坚持将公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心系民生,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闪光的检徽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选择了检察事业就意味着选择了惩治罪恶,保护人民!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今天,张维婷依旧在审慎、认真、求极致地办理着经手的每一起案件。
(检察日报 刘呈军 邓建华 王翠云 张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