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李阳的家暴婚姻
文/刘奇琦
异国夫妻成陌路 女方当场摘婚戒
2013年的 2月3日上午,备受媒体关注的李金(Kim)诉李阳离婚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70多名记者早早地守候在了法院门口。11时30分许,法官宣读了判决,内容包括:准许双方离婚;3个女儿均由李金抚养;李阳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按年支付3个女儿的抚养费;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及23个商标均归李阳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李阳偿还,李阳为此给付李金上述财产的折价款1200万元;同时,法院认定李阳构成家暴,判决支持了李金就此提出的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疯狂英语”的创始人也是这场离婚诉讼的被告——李阳,缺席了此次宣判。而在长达15页的判决宣读过程中,李金几度落泪,当听到法庭准许离婚之后,李金当场摘掉了结婚戒指,向这段异国婚姻告别;当听到3个女儿都归自己抚养后,她长出了一口气并连连点头。庭后,面对着诸多的媒体,李金对判决结果表示出了满意,并反复强调着“别打老婆”。
微博晒出受伤照片李阳陷入“家暴门”
李金是一名在美国注册的英文专业教师,1999年来到中国,与李阳相识、相恋,后双方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没想到,2011年9月,已成为李阳妻子的李金在微博中声称遭遇家暴并发出数张带伤照片,随后,她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谴责。2011年9月10日,李阳在其个人微博上承认对妻子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对妻子、孩子和公众发表致歉声明。家暴、名人、异国婚姻,一系列的关键词让李阳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深陷“家暴门”。此时的李阳,也开始频繁地接受媒体采访,并表示愿意成为反面教材。2011年9月25日,央视一套的《看见》栏目以《沉默在尖叫》为题,播出对李阳家暴事件的专访。“我是不能让她有反抗的,我要一次性把她制服”,并称与李金结婚是为了发展家庭教育事业并把孩子当作试验品,这些公开的言论使李阳的家暴事件继续升温。2011年10月27日,李金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此,李阳的“家暴门”事件已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法院依法准许了李阳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请求,并组织了4次不公开的庭审。
在法院查明的情况中,李阳的家暴婚姻逐渐清晰。2006年2月,因李金将电脑中的有关资料删除,双方曾发生争执,李阳对李金进行了殴打。2011年8月30日,因子女教育及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执,李阳在北京的家中对李金实施殴打,造成李金头部、腿部多处受伤。事发后,李阳离开该住处,当天,李金报警,后在公安机关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阳“保证不使用暴力”“向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捐赠1000元”“到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看心理医生”“在微博上向李金道歉”。同时,李阳还书写了调解备忘录,表示“保证在未来的家庭生活中不再对妻子使用暴力”。但是此后,双方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以致李金提起离婚诉讼。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李金还主张李阳对其存在精神暴力,她说李阳每年回家的时间只有20天,这对其婚姻生活来讲无异于精神暴力。
离婚达成一致 抚养权都不放手
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李阳表示他和李金之间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同意离婚。但李阳认为他与李金发生过的两次冲突,中间时隔5年时间,且未造成法律上的伤害后果,故而,不构成家庭暴力。
离婚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双方又陷入了争议。李阳与李金共生育了3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0岁,二女儿6岁,三女儿4岁,其中,三女儿现在上幼儿园,其余两个女儿均已上小学。双方在法庭上,都坚持由自己抚养3个女儿,同时,李金称,目前3个女儿每年的学费、校车费、餐费等共达到58.5万余元。李阳则表示:3个女儿应由他抚养,他也不要求李金支付抚养费,并且有信心将女儿照顾好,如果法院判决3个女儿由李金抚养,他只同意按照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支付抚养费。面对双方关于抚养权的争议,法院依法询问了他们年满10岁的大女儿的意见,大女儿表示“因为爸爸在外面工作,经常不在家,所以愿意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大女儿的表态给了李金更大的信心,与此同时,针对高额的子女教育费用,李金要求李阳一次性支付高达655万余元的抚养费。
因当事人的收入情况成为影响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故而李阳的收入情况又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李阳自称他担任广东李阳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以来,每月只有1万元的收入,否认有其他收入,并称公司目前尚有3000多万的欠款,还拖欠了几个月的员工工资,经营非常困难。对此,李金并不同意,为证明李阳的收入,李金提交了李阳疯狂英语的培训广告和培训班学员照片等,以证明李阳不间断地在全国开展英语培训。据李金讲,李阳在2010年8月的一期培训班,666名钻石学员参训,每人收费1.8万元,8天的收入即逾千万。面对李金的证据,李阳则称广告不等于收益,且即使存在收益,也属公司收益,并非个人收益。
后经过法院调查显示,李阳名下两个账户的余额只有2000余元,但在广州有多套房产,另外还曾先后售出位于北京和广州的10套房产。2011年1月30日至2012年1月15日,其中一个账户共转出450余万元。李金主张系李阳转移财产,李阳则表示该账户用于公司经营往来,并非个人账户。此外,李金还主张李阳在2008年因奥运英语培训,获得奖金500万元,李阳对此亦予以否认。同时,法院还查明李阳持有5家公司的股权和23个注册商标。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根据李金的申请已对李阳持有的3家公司的股权、名下10套房屋和李金名下1套房屋进行了查封。并通过先予执行程序,要求李阳分两次共计给付了李金57.7万余元,用于支付3个女儿的学费。
财产易分 家暴难容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在法院的调解下,李阳与李金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李金同意不再对李阳已转让房产、银行账户转出资金和奥运英语培训奖励主张权利,李阳名下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和23个注册商标均归李阳所有,房屋剩余贷款由李阳负责偿还,李阳支付李金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李阳对该财产分割方案表示同意。对于李金名下的一套涉诉房屋,双方均表示不要求分割。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其他争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在判决中: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许了李金的离婚诉请;对于家暴问题,法院认为李阳的行为符合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符合家暴构成要件,故认定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并据此支持了李金关于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对于子女抚养,鉴于大女儿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判断和认识能力,法院尊重了其本人的选择,考虑到此前3个女儿主要由李金抚养,且3个孩子长期共同生活,改变生活、教育环境对于她们的成长不利,加之李阳经常外出,对孩子的陪伴、照顾较少等因素,法院确定3个女儿均由李金抚养;至于抚养费问题,法院未采纳李金要求一次性支付的主张,判决按年支付;关于抚养费数额,法院未采信李阳月收入1万元的主张,综合子女教育生活需求和双方负担能力,确定子女抚育费为每人每年10万元。
在宣判之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3年1月29日,李金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请求法院作出人身保护裁定,为此李金提交了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手机短信等证据。法院认为,李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该裁定的有效期为3个月。如果李阳违反该禁令内容,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制裁,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2月18日,李阳提起了上诉。除离婚一项以外,李阳对包括子女抚养、抚养费、家暴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判决内容均不服,甚至连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意见也予以“反悔”,并反指李金存在家暴。随后,李阳又“反悔”,撤回了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人身保全”反家暴的法律屏障
2012年重新修正过的《民事诉讼法》对于保全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首次确立了行为保全制度。该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此条款实际上确立了两种类型的行为保全,即确保型行为保全和制止型行为保全,本案针对李阳家暴行为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即为典型的制止型行为保全,这也是新的《民事诉讼法》确立行为保全制度以来,该项制度在北京地区的首次适用。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的人身保护令,对于广泛存在的家庭暴力,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在各地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并不在少数,然而对于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制止家庭暴力,近年来一直处于探索之中。人身保护令的出现,让公权力的介入由事后的惩罚转变为事前的预防、保护,从而更全面地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对于存在暴力行为的加害人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然而,反家暴并非惩罚施暴者那么简单,尚需要社会多部门的重视和多种力量的参与,当然,也有赖于法律规范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