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安(jiang)徽(su)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李姓“毒贩”,相比于毒贩这个称号,我更愿意叫他“禁毒先锋”。他犯的事儿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虽然号称自己是贩毒的,但卖出去的东西不能说是足斤足两,只能说是无一是真。
把艾草磨成粉加上502胶水就成了酷似大麻的假货;把面粉装到小塑料袋里就成了高纯度K粉;从某宝上买来的冰片变成了冰毒;药店里几块钱的多酶片假装是麻古。
一批批低成本“毒品”造出来以后,这位“禁毒先锋”开始通过社交平台寻找“受害者”。因为买毒品的不是吸毒的就是贩毒的,和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儿没有半毛钱关系,吸毒时候发现吸了一嘴面粉,除了生气把卖家社交账号拉黑啥也做不了,报警只会两败俱伤。
▲李某生产的假毒品
李某正是抓住了毒品购买者这种心态,在网上大肆割吸毒者的韭菜。这种经营方式要是在以前网络不发达的时候,也许李某早就被穷凶极恶地吸、贩毒分子整没了,也许这会儿坟头草已经好几米了。
然而网络保护了他,愣是卖假毒品卖出80万流水。那最后是怎么被抓了的呢?原来有一位姓张的“消费者”,买到假毒品后实在忍不住选择了自爆,向警察报案买到了假毒品,大家可以想想当时接警民警表情该有多精彩。
▲南京张先生自爆被骗
卖假毒品的被顺利抓获,估计顺着他发假货地址,民警还能顺藤摸瓜找到一大批吸毒人员,一网打尽。先是被骗,又被逮住,这些消费者实在是太惨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至于怎么给卖假毒品的人定罪,又成了大家热烈讨论的地方。
卖假毒品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咱们从实际情况来看似乎李某还确实扰乱了藏在互联网上的毒品交易市场,让买方和卖方互生嫌隙,只不过是把本来会成为毒资的钱财偷偷装到了自己口袋里。你说他贩毒吧,他卖的也不是毒;你说他是诈骗吧,吸毒人员买毒品也不是一种受法律保障的消费行为,难不成定一个恶意高价出售面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
恰好罗翔老师也针对卖假毒做过法律科普。
其实到底判什么罪和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有很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指的是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非法行为,而且没有数量限制,无论多少都有刑事责任。
如果李某不知道自己卖的不是毒品,确实把面粉当成毒品卖,那么他依然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如果他卖的是掺了面粉的毒品,即使90%都是面粉,那也算是贩卖毒品,而且因为掺假,所以还有诈骗罪,所以卖掺假毒品是数罪并罚的。
而李某这种卖纯纯假毒品的,和贩卖毒品没多大关系,属于单纯的欺诈行为,属于诈骗罪,因为卖假毒品明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骗取对方款项为目的。
所以在骗子眼中,沾染黄赌毒的人群们其实是最容易下手的对象,想要不被骗,最好远离这些违法行为。
然而诈骗吸毒者的“商业奇才”不止李某一个,2016年央视还报道过一位被抓了还振振有词地“禁毒奇才”。
▲“禁毒奇才”
2015年4月四川省大邑县公安局接到上级通报,说在大邑县可能存在一个通过网络贩毒的人。在中国一旦沾毒就不是小事,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一个网名叫做“猪肉植物肉批发货到付”的人,这家伙每天在网上毫不遮掩的发布广告:“化合200一个,植物150一个。”
所谓“化合”和“植物”,其实都是毒品交易的暗语,化合指的是化学合成的冰毒,而植物指的是从植物提炼的冰毒。这些黑话当然骗不过民警的眼睛,经过摸排很快抓获了一个叫做罗金成有吸毒前科的人。
在罗金成的住所民警查获了40公斤疑似冰毒,按照刑法规定,贩卖超过50克冰毒就可以判处死刑,40000克足够枪毙他800回了。结果罗金才风轻云淡说了一句话:“我卖的是假冒毒品。”警察把样品拿去检测,结果发现都是冰糖和明矾,果真不是毒品,又是一个黑吃黑。
罗金成为了反侦察,每次发货时他都会在快递里放上一包茶叶一包明矾,还要附送一张化工厂出具的明矾查验单。如果快递被查到了,他就会说自己是卖茶叶的,只不过是附赠买家一点明矾。更绝的是,这包小晶体还真就是明矾,如果不是连根拔起仅查获他一两件快递还真就不能拿他怎么样。
而且罗金成从来不发四川本省的货,主要是害怕吸毒人员来讨要说法,其次他卖货从来都是几百的小单子,以免数额太大引起警方的注意。
▲振振有词
被抓后罗金成还振振有词,认为自己其实对社会有贡献。他觉得自己发出去的货全是假的,而且吸毒者的圈子往往都很小,收到假货后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开了,所以因为有他在,还变相的打击了真正的网上贩毒行为。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罗金成的狡辩显然没能蒙混过关,最终因为诈骗罪被处以10个月有期徒刑,处以罚金3000元。
上面这两位无疑是幸运的,如果他们的货哪怕真一丢丢,那就属于贩卖毒品,和诈骗就不是一个性质的事儿了。最后也提醒大家,黄赌毒莫沾身,没有法律保护的灰色勾当,里面的水实在是太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