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案件时间线
2015年10月,日本某语言学校,刘鑫搬进江歌寝室,两个人初次见面成为室友。
2016年4月,刘鑫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院,与陈世峰成为恋人。
8月25日,刘鑫和陈世峰分手。
9月2日,江歌和刘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来到江歌公寓找刘鑫复合,刘鑫独自在家。江歌回来后与陈世峰发生口角。
11月2日晚上,陈世峰尾随刘鑫至打工地点,刘鑫下班后请求江歌等她结伴回家。
11月2日22点多,江歌和江秋莲微信通话,23点08分挂断。
11月3日零点22分,江歌在公寓门前被陈世峰杀害。
11月3日17点,中国驻日大使馆打来电话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莲从刘鑫那确认了噩耗。
11月4日凌晨三点,江秋莲发布微博,请求在日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
11月4日晚,江秋莲抵达日本。
11月5日9点33分,江秋莲发微博:我是江歌的妈妈,我现在在东京警察署,昨晚见到江歌遗体,我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请同胞们帮忙讨回公道。
11月7日,陈世峰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
11月9日,刘鑫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11月10日,刘鑫向江秋莲表示,陈世峰曾来公寓骚扰。
11月11-12日,江歌追悼会在日本举行。
11月19日,江秋莲带着江歌骨灰回国。
11月24日,日本警方最终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12月14日,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
2017年8月14日,江秋莲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凶手死刑。6天内,24万网友在线支持。
11月4日,江秋莲再次前往日本,征集签名要求判陈世峰死刑。
2017年末,日本法院的审判结束后,江秋莲回到了老家。
2018年10月,江秋莲宣布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
2020年6月5日,案件举行首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同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9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四楼综合审判庭,城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起诉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妈妈做到了”
上午9时许,江秋莲缓缓走出法院,她说:“我尊重法院判决,我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图为原告江歌母亲江秋莲。
江秋莲说,从2018年1月份回国开始为诉讼刘暖曦做准备到今天差五天整四年。至于是否上诉,江秋莲表示还没来得及考虑。
江秋莲认为,判决书对她意义重大,因为法律认定了刘暖曦的行为,让她很欣慰。她表示,如果刘暖曦真心诚意道歉不至于发生今天的案件。
江秋莲表示,自己胸前背包内装的是江歌的衣服,“带着它参加庭审,感觉江歌就在我身边”。江秋莲随后告别媒体及现场市民,与家属一同前往江歌墓前祭拜江歌。
随后,江歌妈妈在微博发布感谢信,文中感谢了她的律师团队。江歌妈妈还称,“赔偿金额并不重要,关键是用法律还原了我江歌被害的真相!”
她还表示,针对诋毁女儿名誉的人,接下来也将继续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纷纷留言道:“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果”、“有这样的母亲真的三生有幸”……
▲微博评论截图
此外,很多网友也在继续为江妈妈加油,表示:阿姨辛苦了!希望江妈妈以后要好好生活~
▲微博评论截图
江歌妈妈@苦咖啡-夏莲 也在微博写道:胜诉!谢谢所有人的帮助与支持!
▲微博截图
法院这番话刷屏
与此同时,法院判决书里的这段话也刷屏网络,判决书指出江歌无私助人应予褒扬,而刘鑫的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真诚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央广网评:为善良讨回公道
1月10日,在江歌遇害1894天后,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元。
丧女之痛,一千多天的煎熬,加上外界的诽谤、不理解,没有亲身经历过的旁人,谁都无法真正对江秋莲的痛苦感同身受。走出法院的江秋莲说,她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什么结果呢?是69.6万元的赔偿金吗?不。是对错、是非。正如网友所说,69.6万元并不多。但无论是69.6万,还是1块钱,都意味着有人需要为自己做错了的事承担责任,更意味着不能让善良的人伤心、寒心!
人性的善良不该被蔑视,也不该被遗忘。对于江歌的善良,法院判决中用“无私”“真诚”“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予以肯定,对于刘暖曦,判决书中的表述是“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即使至今江歌妈妈都没有等到刘暖曦的道歉,公道也自在人心。
这份沉甸甸的法院判决书指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守护的是社会道德底线,全社会之所以对一个年轻生命的离世、对救助者及其亲人所承受的种种诋毁和攻击,都充满了不平、愤怒、惋惜,正是基于对人伦道德底线的坚守,对正义的信仰。什么是正义?正义就是让为善者获得尊敬,让作恶者受到惩戒。今天,用公道告慰江歌。
请坚信: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来源:央广网、中国新闻网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