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妻子拿出抖音视频证明丈夫出轨,要求对方返还出轨期间单独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确认王某出轨期间赠与行为无效,其情人郭某返还相应受赠款项37万多元。
原告李女士在刷抖音时偶然发现一则视频,视频中,自己的丈夫王某抱着一个牙牙学语的两三岁的孩子。
在李女士拿着抖音视频质问丈夫王某才得知,原来早在四五年前,王某和女子郭某就已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三年前有了儿子,在这几年间,王某共向郭某转账三十余万元,并且为郭某在外租房长期居住。而李女士刷到的那则视频,正是丈夫情人郭某的帐号发布的。
李女士认为,丈夫王某向郭某转账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赠与他人,遂将王某、郭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赠予无效,并要求其返还钱款。
庭审中,原告李女士当庭出示了抖音视频,被告王某认可与郭某属于情人关系,二人确实育有一子。郭某也认可情人关系,但称王某的转账是给孩子的抚养费,不是赠与,不同意返还。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在李女士和王某婚姻存续期间,王某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向郭某转账37.78万元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处分行为,该赠与行为非李女士与王某日常生活需要,既未经李女士同意,事后亦未予以追认,系王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其目的是为了维系王某与郭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明显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
因此,法院判决王某赠与郭某钱款的行为无效,并限期返还37.78万元。就非婚生子抚养问题已于另案确定,本案不再处理。
目前,被告郭某已经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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