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千源这个演员,金星对他有一句最高的赞美:如果他演一个配角,观众看完以后可能记不住主角是谁。
夸张吗?也许有那么一点点,但是你无法否认的是:王千源的演技确实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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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王千源,网上有个特别有意思的比喻:王千源的名字集合了当下最火的组合TFBOYS(王俊凯、易烊千玺、王源)名字的组合,想不火都难!
然而,比起TFBOYS的少年成名,王千源的走红,却要艰辛百倍。
1972年出生在辽宁的王千源,父亲王早来是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一级演员,因此,从小对演戏的事儿耳濡目染,深受父亲的影响,也深深热爱着表演艺术。
中戏毕业之后,王千源并不像大多数毕业生那样,很快出道,被导演看中,而是经历了一段辛酸的历程。中戏毕业之后,王千源被分配到北京儿童艺术学院,在哪里,没有他想要演的那种角色,而是经常演一些狐狸啊、狼啊,还演风、太阳、演石头,就是没有与人相关的角色。
王千源很苦闷,心里老不得劲:都学了4年怎么演人了,怎么毕业了还去演动物了?因此,那段时间一直很迷茫,很困惑。可是,后来一次给公立学校的智障儿童演出时,看到舞台下面的孩子们一直在咿呀学语,一边鼓掌,演完之后,有一个孩子哭着跑过来,有些呆傻地喊他:爷爷,猫头鹰爷爷,太阳哥哥……自己一直用不敬业的态度面对观众,却有那样一群纯真的观众为自己鼓掌加油,并认可了自己,这让年轻气盛的王千源感触特别深。对自己演戏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从那以后,我就改变了我演戏的态度。不是因为想要领奖,才要去表演,而是因为热爱表演,才努力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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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以来,王千源演了上百部影视剧,从第一部作品《赢家》到后来的《漂亮妈妈》、《山顶上的钟声》、《浪漫的事》、《五号特工组》、《关中男人》……一直不温不火,但是王千源从未因此而放低自己对表演的要求。
也许是上天的眷顾,也许是本身的努力,直到2010年,王千源终于迎来了演艺事业的转折点,获得出演《钢的琴》的机会,这也是他唯一一次和父亲合作的电影。
外界评论王千源,喜欢用“自虐”型演员来形容他。在《钢的琴》里,为了演活一个下岗工人陈桂林的形象,他每天穿着一条破烂的绿毛裤在酒店走来走去,和当地工人们拉呱(聊天),就是为了捕捉到那个年代下岗工人的状态。
片子出来之后,广受外界好评,网友亲切地将这部作品称为是把东北人拍得最浪漫的一部电影。王千源也因此获得了人生中截止目前最大的一个奖项:获第23届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男演员。
加冕“影帝”,更加坚定了王千源的信心,让他深刻体会到了:只要自己肯努力,就一定能够被观众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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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自虐型”演技几乎贯穿到了王千源每一部戏中,而最为明显的是在后来与天王刘德华搭档的《解救吾先生》里。
和刘德华搭档,是王千源最为紧张的一次,因为刘德华是自己年少时的偶像,如今和偶像一起演对手戏,既激动,又紧张。但王千源在戏里演的是一个冷血的绑匪,不能与偶像有过多的接触。王千源为了培养那种疏离感和冷酷感,就尽量减少与刘德华接触。
为了找到绑匪被关押时那种邋里邋遢的感觉,他一个星期没有洗头,最后出来的画面感非常好,完全没有表演的痕迹,一个油腻、落拓、残忍的形象跃然于屏幕之上。
为了让表现出劫匪的那种骨瘦如柴的感觉,他坚持3天不喝水,还特意去桑拿蒸到自己嘴唇发白。
他阴狠,歹毒,残忍,但又有着复杂的一面。尤其是在被审判之后,见到母亲那一刻,为了演出那种懊悔与悲伤的感觉,他熬夜了一天,第二天去片场,又在路上听了一首悲伤的歌……因此才有了那场令人心疼的诀别。
电影上映之后,虽然王千源只是以配角的身份出演,却获得多项大奖提名,还获得了第31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男配角奖,在网友的心目中,王千源的演技在这部戏里甚至“风头”盖过了作为主演的刘德华和刘烨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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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王千源演过的影视剧,你会发现:王千源是一个可塑性特别强的演员。
他可以很优雅,如《钢的琴》坐在钢琴前弹奏着优雅曲子的下岗工人;
也可以很搞怪,
还可以出演很正义的警察,比如说《大人物》
还可以很复杂,比如《绣春刀》里的“大哥”;
对于演戏,王千源也有着自己的理解:演员不一定要红,但一定得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无论多小的角色,都应该以百分百的努力去诠释。
也正是这种态度,让他的戏每一部都耐看,值得反复回味。